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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总拿你陪跑说事,因为村上君你写的太有趣了啊

2017-10-08  本文已影响0人  冷风先生

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是石黑一雄,据说是村上春树非常喜欢的作家。所以为自己的偶像陪跑,应该是一件可以接受的事。

这自然是个笑话。自从莱昂纳多拿了奥斯卡之后,村上与诺贝尔奖的联系变得更受关注了,如果不能说更接近的话。每年颁奖的时候,村上都会被搬出来在社交网络调侃几句,每个人都有话说。这个事不好的一面是,大家显得有一点“附庸风雅”,反复泡隔夜茶。但从好的一面看,村上是个成功的纽带,将诺贝尔奖和普罗大众联系起来,不只是一群评奖的老先生和圈里人们自娱自乐。

诺贝尔文学奖自然是颁给纯文学的。一般总是这样,除非鲍勃·迪伦这样的脑洞大开或者温斯顿·丘吉尔这样的权力玩家串场。正常的获奖者,总归是大师,却是多数人都不熟识的大师。比如今年的石黑一雄,听名字是日本人,其实是日裔英国人,纯粹的英语文学作者。像我这样的文学业余爱好者,本来还在媳妇面前夸夸其谈,将他和川端康成们一起往日本传统流派上靠拢,百度之后才清楚自己的无知。而我相信,比我自认喜欢文学却更不怎么沉浸其中的人,数量更多,每年的获奖大师们,听过名字已属博学,侥幸读过他们一两本书,简直逆天。

所以村上春树就是诺奖绯闻男友中唯一有流行知名度的严肃作者了。他是卡在流行文化与纯文学边界的那条线。两边都觉得他和自己接近,但是呢,又总是很异类。所以诺奖习惯拿村上刷热度,但真要选年度封面人物了,对他还是会犹豫再三。

村上春树自开始写作起,一直都是这么异类的存在。他写第一本小说《且听风吟》,是在观看一场棒球赛的间歇,忽然生发“为什么我就不去写小说呢?”但真动起笔来,发现文法浩繁的日语实在不好驾驭,写不出内心需要的表达。于是干脆拿一台英文打字机,用简陋的词汇量尽量扼要表达创作意图,成稿后再自由发挥着翻译成日语,这样经过一道工序的写作方式,就有了村上风格的雏形。但把日语写作当二道贩子使用的模式,也自然和传统日本文学届形成间隔,怎么都不会讨喜。

这就是村上春树的特性。他实在与传统日语文学格格不入,是个很西化的作家。川端康成写伊豆的舞女,写雪国,写日本文化的精微与绵密,但村上春树爱的是菲茨杰拉德、雷蒙德·钱德勒和甲壳虫乐队。他写作之前,开的是酒吧,写作之后,长期混迹在美国,他的主要作品都是在国外完成。他对日本的文学评奖很不感冒,既是创作与审美迥异,也是腻烦透了国内老派们的喋喋不休。

村上春树一度被当做流行作家,拜他那本《挪威的森林》所赐,以及他的书确实卖的太好。但他的创作当然是严肃的,他关心政治,不管是日本的邪教还是二战诺门坎日苏战争,他的写作里都有认真缜密的探讨与反思。他一直持人道、反暴力的态度,对邪恶力量持久批判,他在以色列领奖时那句在墙与蛋之间必然选择蛋的演讲,都是明证。这也是诺贝尔奖愿意与他发生绯闻的原因所在。

但村上的小说实在太轻盈了。当写作脱离了日本根脉后建立的国际视野与趣味性,为他赢得了全球读者的口味认同,毕竟这是一个欧美文化统治的时代。就像肯德基成了一个人四处旅游时最称心的家乡菜。但写作不依附于日本本土,作品中也必然弱化了对本国的民族性与现实政治这些很虚或很大但又切实存在的主题,对JK罗琳阿姨和乔治·马丁大爷来说,这不是一个问题,但对诺贝尔奖来说,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纯文学可以从技巧上克服,村上惯用的小说复调结构很可以拿来说事。但诺奖老大爷们说你的写作不够厚重,不能体现族群根系,人性深度,社会正义,这就是一个问题。看看一辈子拿高密做故事原乡的莫言的授奖词:

“将现实和幻想、历史和社会角度结合在一起。”“他创作中的世界令人联想起福克纳和马尔克斯作品的融合,同时又在中国传统文学和口头文学中寻找到一个出发点。”

纯文学、民族性,现实批判,技法探究,一个都不少。

再看今年的石黑一雄,作为移民流派写作者,他的英语写作对异文化的浸入深度,与村上春树的“西化风格”显然不是一回事。石黑一雄能用第三只眼审视自己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英国,村上春树却是融汇了英美文化里最精华的部分,来铺展开自己的写作。就像一个起点作者,融汇了罗琳阿姨和马丁大爷的方法论,脑洞出一部魔法与东方的魔幻史诗。

这里没有不恭的意思。只是想说,全人类都能接受的文化元素,天然具备传播的优势。村上的写作,用他自己的话说,本身并无浓墨重彩的经历可写,也没有对社会深刻的洞见,小说的创作,更多是对日常生活的升华与想象。虽然基于现实,却并不依赖。他的小说,有奇幻的色彩,神秘的色彩,青春的色彩,传奇的色彩,脑洞大开而不凝滞于物。如是,好看是第一位的,然后才是趣味背后的深意。

潮,并沉思着。这是我臆测的村上春树风行几十年的原因,我总下意识地把他与卡尔维诺联系起来。都是趣味与深度并行的作者,但是因为奇幻的风格太耀眼了,难免会让人们觉得他的书有点轻,写作者的额头缺乏刀刻的皱纹,面部没有端庄肃穆的冷线条,这样的人太有趣了,也就太不诺贝尔了。

至少我印象中的诺贝尔奖得主,应该是加缪那样的文艺深沉,是萨特那样的政治动物,是长胡子的岁月老者,是写出来的典籍应该供奉文庙却不忍淬读的艰深苦痛。村上春树在其中太轻盈了,写的太有趣了,读者太多了。一个跑步这么好的男人,怎么可能获诺贝尔文学奖呢?

所以村上春树总归是要被大众的喜爱缠绕着,继续调侃下去了。与那些获奖的作者比,他跟市场挨得太近了。与罗琳和马丁们相比,他又多了一点更自我的表达。

但在鲍勃迪伦都能获奖的时代,他总是有希望的。

但在乔治·马丁大爷都有参选呼声越来越高的时代,他总是有希望的。

但在村上还能一本一本写越跑越能跑的时代,他总是有希望的。

但在列夫·托尔斯泰这样有着刀刻皱纹与岁月长须的老者都能不拿奖的时代,他拿不拿又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你永远也看不懂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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