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山
时光飞逝就像是背篓里的红薯,吃的时候很快乐,吃着吃着就没了;又像柴房里的干柴,烧的时候很红火,烧着烧着就少了,这说明时间是一种消耗品。但是红薯吃完了可以种,柴烧完了可以砍,时间这东西,反正至今为止我还没听说过哪里可以补充。幸运的是,对于尚且年轻的我来说,时间并不是什么值得珍视的东西。既然是消耗品而且无法补充,同时又不值得珍视,我就觉得时间这东西就是他妈一王八蛋。
之所以说时间是王八蛋,是有根据的。最近我的身体产生了一些变化,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变化,使得我晚上老是难以入眠,白天醒着总爱胡思乱想,昨天打猎的时候险些被一头横冲出来的野猪开膛破肚。经过周密的思考和细致的分析,我有理由相信,这些变化都是因为时间的作用产生的,或者直接一点说,就是我的发情期到了。按照老屁眼虫的说法,人类这种生物没羞没臊臭不要脸,一年四季都是发情期,我现在的情况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到了性成熟的时候。忘了交待,老屁眼虫是一个类似于我的监护人一样的存在,他或许是我的父亲,或许不是,总之从小便是他只身带着我打怪升级。叫他老屁眼虫,是因为打我记事起他就叫我小屁眼虫,来而不往非礼也。我曾经思考过屁眼虫到底是一种什么生物,是不是每次我屁眼痒都是它惹的祸,算起来我屁眼痒也有一些时日了,估计里面那只小屁眼虫现在已经年迈。依照老屁眼虫当初的教诲,到了我性成熟的时候,院子里的母鸡和老母猪就该遭殃。但是那几只母鸡和一头老母猪都是我从小到大的玩伴,这么多年朝夕相处我们之间已经建立起的深厚的革命友谊,我不忍心让它们遭罪,再者说来,我也不打算按照老屁眼虫给我规划的路来发展,所以为了解决我因为性成熟带来的烦恼,换言之要填平欲壑,我需要下山去找个媳妇。
提到下山,首先应该说明我是住在山上的,以前是和老屁眼虫一起住在山上。他带着我种种地打打猎,夙兴夜寐,生活显得很有规律。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很狂躁,发疯了一样对我吼:“小屁眼虫老子不玩了!”然后就一脚把我踹昏了。等我醒来擦干了脸上的鼻血,发现已经人去楼空,他仅仅留下了一个叫“激光枪”的东西。这个激光枪是他用来打猎的玩意儿,以前教我用过几次,我总是觉得手抖打不准,不如我自制的弹弓顺手,但是我并不怀疑它的威力——有一次他用激光枪打死了几百步外的一头黑熊,害的我吃了几个月的熏熊肉,至今提到熊我都想吐。我把激光枪好好的收了起来,从此就过上了一个人的生活
山上的生活说不上好坏,毕竟我没有一个对比。就是梅雨季节的时候挺麻烦,屋子里什么东西都长霉,每天睡醒了身上也全是霉菌,需要马上去砍竹子削成竹片全身上下刮一遍,要不然过不了多久我准得变成一只大蘑菇;还有指甲太长影响行动也挺麻烦,这时候就要去林子里的大树洞里面抓几只甲虫,用它们的大钳子剪指甲,剪完了之后顺便可以把甲虫烤来当小吃,风味独特。冬天抓不到甲虫就很伤感了,我就只能用嘴巴把指甲咬断,手上还好,咬脚趾甲的时候就会觉得怪恶心。
我之所以会产生去山下找媳妇的念头,那是因为老屁眼虫年轻的时候也干过这破事儿。那次他心急火燎地背着我下山,估计是院子里的母鸡和母猪已经满足不了他了。但是山下的女人都说他带着个拖油瓶,住在山里又不知道条件好不好有多少牲口,又没个镇上的户口,没人愿意跟他走。依我看这些都是借口,多半是他长得太丑没人能接受,但是我就不一样了,我这么天生丽质,每次看水里自己的倒影都感到陶醉。像我这样的优质配偶,我估计上到八十下到八岁的女性对我都是趋之若鹜。
下山的路很不好走,我有几次都迷了路,不过最终凭借一个老猎人的嗅觉还是来到了山下,身上那件专门为下山准备的兽皮衣已经有些许破烂,不过无妨,山下的人看来都是不穿兽皮衣的,我估计他们也不识货。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我总能感到路过行人的目光,他们总是悄悄的瞥我一眼,然后就移开了,想来大概是我太帅的缘故,进而步伐更加的坚实自信。经过观察我发现,男人们在街上有的搂着几个女人一起走,我想大概是女性的数量有些过剩吧,这样想来找媳妇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关于怎么找媳妇,我还没有眉目。
前面不远处有一大群人围在一起看热闹,我也凑了上去,发现人群中央有一个男的对一个女的拳打脚踢下手凶狠。我记得老屁眼虫对我说过打人是不对的,虽然他以前没事就打我,但是看到围观这么多人没有一个站出来制止,我想这大概是山下的规矩吧,也就默不作声,转而问身边的人这是个什么情况,他回答道这女人在外面偷人被抓了个正着,我不知道街上人这么多有什么好偷的,但是偷东西总归是不好的,所以看来确实女的该打。不一会儿那女的就被打得没了动静,人群自然失了兴趣渐渐散开,我又趁机问旁边的人要上哪儿才能找媳妇,他如梦初醒的打量了我一番,露出鄙夷的神色,然后丢下一句“就你啊,去章台巷吧”就走开了。我看他行色匆匆估计是看了我的相貌之后自惭形秽,怕自己老婆被我抢走了,不禁感叹长得丑的人就是没有安全感。索性如他所述开始寻找章台巷在何方。
我起先向几位女性打探章台巷地址,她们都用一种厌恶的眼神看着我,有些年轻点的甚至羞红了脸径直走开;后来我又向几位男同胞打听,他们都会露出会心的微笑,然后用手遮住嘴巴,悄悄地告诉我一个方向。问题是他们都说的很简短而且信息不全,搞得我十分迷茫,妈的山下的人真是麻烦,指个路都磨磨唧唧的。
几番周折,总算是找到了。刚进巷子,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面袭来,香味之中还夹杂着几分的恶臭,不同于自然花卉的清新素雅,反正我在山里未曾接触过这样的味道,嗅觉有些招架不住,连打了几个喷嚏,吓醒了路旁睡午觉的黄狗。巷子里各户门前都挂着高高的红灯笼,但无一例外都门户紧闭,人影都见不着一个,这可如何是好。踌躇之际,见一老妇从门里出来倒夜壶,遂上前询问,“大娘,我听人介绍来贵地讨媳妇,但日过三竿,巷里空无一人,还请大娘指条明路!”,老妇转过头来,咧嘴一笑,露出空空的门牙,“公子,我看你穿得像个流氓,怎么说起话来像狗嘴里包着象牙呢,怪难受的。瞧把你猴急的,不就来喝个花酒嘛,讨什么媳妇,虚伪!小媳妇们昨天都服侍了大爷,还没醒呢,等天黑了你再来。”老实说她那些像流氓,狗嘴包象牙,喝花酒什么的我一句没听懂,总感觉是在夸奖我,城里人就是有文化,我唯一能听懂的就是叫我晚上再来找媳妇,这可不行,我必须得赶在天黑之前干完这事儿,不然晚了找不到上山的路。与此同时老妇倒完了夜壶,壶里的黄色糊状物体就那样赤裸裸的滩撒在墙角,散发出新鲜的屎尿气味,和无孔不入的香气混为一体。巷子里再次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我只得加快脚步往巷子深处走去,此时的我已经失了耐心,只希望运气好赶在晚上之前找个媳妇回山里继续过我熟悉的日子。走着走着,有什么东西掉到了我头发里,抓出来一看,发现是葵花籽的壳,上面湿漉漉的还沾着唾液。抬头望去,一个纤细的身影在墙头之上踱步,像猫一样,同时一边嗑着葵花籽,牙齿叩开瓜子发出清脆的响声,青石板的路上散落了一地的瓜子壳。阳光从她背后倾泻而下,在半透明的衣服下面,隐约可见一副匀称的身体,头发长及腰部,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愈发乌黑,逆着光,我看不清她的面容。
“嘿!你,下来。”我朝她指了指,想理论一下随地吐瓜子壳的事儿。
她以一个5253B——屈体向后翻腾2周半转体1周半的动作跳下墙来,脚一落地就踩在了自己刚吐的瓜子壳上然后滑倒,摔了个人仰马翻。我立马上前扶起,她好像摔着了脑袋,有点晕乎乎的,我看到了她的脸,不知道怎么形容,我对女人漂亮不漂亮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标准,总之她的脸让我觉得看着挺开心的,想来这大概就是上天的旨意,眼看我时间不多,送到手上的媳妇不要白不要。想到这里,我在她的后脑勺上面补了一巴掌,索性把她拍晕,背起她就往上山的方向跑。回想之前路上有人偷人就被当街暴打,我的行为不单单是偷,已经算得上明抢了,如果被抓住恐怕难逃酷刑。我心里异常的紧张,同时也有几分得尝所愿的激动,不由得加快了脚步,不到傍晚,就回到了根据地。
月上柳梢,女人安静的躺在我的草席上,胸口随着均匀的呼吸有规律的上下浮动,一头长发因为山路颠簸杂乱不堪,但乌黑的光泽丝毫不减,脸上涂抹了一些我从没见过的粉状物,已经有些化开,露出下面稍显苍白的肌肤。我包了一口清澈的山泉水一下喷洒到她脸上,她随即一个鲤鱼打挺立了起来——
“你是谁?这是哪儿?我的葵花籽呢?”
“小姐,别激动,我是你相公,这是我家,你要吃葵花籽来年咱可以种。”
“谁是小姐,你骂谁呢?本姑娘虽出身花柳之地,抽烟、喝酒也偶尔打打麻将,运气好也能接几个客人,但心系广大女性同胞的自由解放,你不能否认我是个好女孩!还有,你怎么就是我相公了?”
我向她交待了下山寻妻的经过,她随即表示我这人是蛮不讲理的土匪,她要回家。我说,你请自便。她推开门,屋外漆黑一片,远处传来几声狼嚎,她转过头来,脸上的表情稍微缓和,
“大哥,这是哪儿啊?”
“山上,你要走就走哪来这么多废话。”
“大哥,您是这山里的大王吧,外面是不是都是你的兄弟,我出门就得被砍死?”
“没有兄弟,母猪倒是有一头,你到底走不走啊。”
“嘿嘿,不走不走,大哥我不走,您是我相公,我是你媳妇。你看我这不刚刚有些激动嘛,我们这种女子,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城里的老爷们又都是些变态,不是喜欢年老色衰的老女人就是喜欢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我这样说老不老说小不小的平日里生意都不好做,只得大白天的在墙上嗑瓜子,承蒙大哥您不嫌弃。小女子青丝,不知大哥怎么称呼?”
“你可以叫我屁眼虫。”
“好的,屁眼虫,我看出来了,你是个好人,愿意给我自由选择的权利,来吧,我们结为夫妻!”说罢不等我的反应,就开始自顾自的脱光了衣服,一丝不挂的站到了我跟前。我之前听老屁眼虫说一男一女要是结为夫妇需要生儿育女,在这之前,要脱光衣服,干一些生孩子的下流勾当,顺着青丝的意,我们干起了那勾当。
一干就到了半夜,青丝突然猝不及防的骑到了我身上,对着我的脸和胸口一个巴掌一个巴掌的打下来,我问她干嘛,她说这叫女人当家作主,我见她脸上写满兴奋,眼神里有抑制不住的愉悦,笑容灿烂,好像初春绽放的山茶花。我想到这点疼痛相比林子里野兽带来的算不上什么,就说好的好的你做主,让她继续玩这个快乐的游戏。
初夏的风吹动山林里树叶沙沙作响,渴望繁衍的昆虫发出声嘶力竭的叫声吸引异性,在这样交错的声海中,两个干了生孩子勾当的疲倦的人依偎着进入梦乡。
醒来时,青丝已经不见了踪影,像当年老屁眼虫离开的时候一样,或许是这山上太过安静,容不下两个人彼此碰撞的喧嚣。想起昨晚干的生孩子的勾当,脸和胸上被巴掌打的痕迹还未散去,我觉得挺没意思的,就打消了再去找媳妇的念头,一个人继续起了山间的生活,日子一天天过去,时间依旧毫无意义的流动。
过了些年头,一个下午,青丝突然造访,满脸尘土,一进门就抓起桌上的红薯狼吞虎咽起来。等她吃够了,我们便交谈起来。她说自从那夜在骑我身上体会到了女人当家作主的快乐,第二天起来就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立马下山组织起了许多有志姐妹一起反对这个歧视女性的社会,她们已经组建起了自己军队,要推翻男人的统治。但是她们的主力部队遭到了官府镇压和围剿,她只身一人突围出来寻求帮助。她说我是个好人,尊重女性,希望我可以加入她们姐妹的联盟,一起创造新时代。我说你们女人要闹事儿,我一雄性随便掺和可不妥。她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然后表示在我这里住一晚躲避官府的追捕,第二天就走。晚上我向她建议再次骑在我身上享受当家作主的快感,她没有拒绝,眼神中带着当初的兴奋,脸上已经没了笑容,更多的是坚定,坚定当中还带着若隐若现的困倦。
次日我早早起来,找出了老屁眼虫当年留下的激光枪,等青丝醒了就把那玩意儿交给她,告诉她虽然我不想陪她一起闹腾,但是这是我作为两夜的丈夫可以给予她的帮助。教了她一个上午激光枪的用法,吃过午饭,她便带着我的希望和祝愿,怀揣着我祖传的枪杆子,义无反顾的奔向未来。
又过了很多年,我的身体已经逐渐开始衰老,白头发也日益增多,一个秋天的傍晚,我刚扫完院子里的黄叶,就有两个陌生的年轻女人登门,一人手上抱着一个精致的罐子,另一人手握我祖传的激光枪。她们自称是青丝的女儿,说她当年凭借我的激光枪横扫天下,一举建立了女人当家的王朝,国号“大青”。后来国家渐渐稳定下来,当年和青丝一起打天下的姐妹们也都成家立业,相夫教子,遗忘了最初追逐女性权益的初衷,慢慢的男人们又再一次渗透到王朝的领导阶层当中,青丝只得一人苦心孤诣的维持,最终操劳过度身体不支,她死后,男人们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凭借着在床榻之上对女人的绝对统治,他们夺回了自己的主权,“大青”这便算亡了。青丝临死前叮嘱两个女儿将自己的骨灰和激光枪送到我这里,希望陪伴我这个野人度过山里寂寥的余生。
我的情绪有些低落,便打发她两个女儿下了山。回想当年青丝来山上寻求帮助,我曾犹豫要不要把激光枪给她,因为我的心中始终有一些疑虑——靠着绝对的武力所赢得的地位和统治到底能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但最终我还是被她阐述理想时眼神中的光芒所打动。
我把她的骨灰和激光枪一起埋到了屋后的粪坑旁边,在上面种下了一株山茶花,于此同时我做出了一个决定。趁着现在身体尚未完全衰老,我要下山继续完成青丝的愿望。但是这一次,我不带激光枪,也不建立什么王朝,而是打算用我自己的身体,去让更多的女人体验骑在我身上的快乐,让她们从精神层面了解到当家作主的好处。
至于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也不知道。或许仅仅只是因为年轻的时候,有一个女孩无所顾忌的骑在我身上,发了疯似的用巴掌打我,我始终忘不了那时她脸上绽放的笑容,就像盛开的山茶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