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遍启示的两大范围
《罗马书》第一章十八到二十节:“原来,上帝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上帝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第十八节“显明”,第十九节“显明”,十九节结束时“显明”,第二十节“明明可知”、“可以晓得”,这些给我们看见了什么?虽然我们的肉眼不能看见上帝,但是藉着所造之物,我们看见了,我们知道了,上帝已经显明了,不但在外界显明,也在内心显明——“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这是上帝的普遍启示。
一、外在的显明
普遍启示的第一个范围是“外在的显明”,就是“藉着所造之物”,这不只显明给基督徒,连一切不虔不义的人都能知道。在这里给我们看见,普遍启示是给每一个人的,连不虔、不义、阻挡真理、抵挡上帝的人都蒙受启示了。每一个人都看见了上帝的启示,这种给每一个人的启示,叫做“普遍启示”。
二、内在的显明
普遍启示有两个范围:第一个范围是“藉着所造之物”的“外在的显明”,第二个范围是“显明在人心里”的“内在的显明”。这两样都显明上帝是上帝,这两样都不是人想像出来的证明,而是上帝自己显出的明证。这一段《圣经》不用“证明”这个字眼,而是用“显明”这个词,表明是上帝主动提供并彰显出来的。
普遍启示的最终目的是审判那些抵挡真理的人,人对上帝的错误回应,无论是文化性或宗教性,都要面临上帝最终的审判。如果你读的书比别人多,拥有比别人丰富的受造界知识,你的责任是什么?如果你的道德感受比别人强,你的行为如何?多数人比其他人有更多知识的时候,不是先想到责任的问题,而是先骄傲,夺取上帝的荣耀,这是很危险的事情。求主帮助我们不要像那些不明白真理的人,以片断的受造界知识羞辱上帝,求主帮助我们在上帝所创造的万有中看见上帝的荣耀,在我们的文化使命,我们的宗教行动里,让上帝的荣耀居首位,过一个荣耀上帝的生活。
上帝的众子啊,
你们要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
归给耶和华。
要将耶和华的名
所当得的荣耀归给祂,
以圣洁的装饰(“的”或作“为”)敬拜耶和华。
《诗篇》二十九篇1一2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