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搭
周五的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九点钟了。但是我并没有觉得时间很晚——一直到我抬手看表的时候。上一秒还是风和日丽,阳光从窗子外面照进来,住宅区里面安静的如同时光倒流,然后下一秒我就窜了出门,边走路边穿外套的时候,我却突然想起来,昨天晚上公司里庆祝业绩都喝醉了,老板允许今天上午放假。
我当然很懊恼,但是既然已经起来了,我还是准备下楼去买点东西。楼下有几家早餐店,但是现在已经都关了,还有几家看上去年岁不老,但是听人说已经开了很多年的商店。
我推开楼梯门出去的时候,一阵凉风吹过来,让我不自觉的缩了缩脖子。这是个北方独特的季节,天气永远是晴朗的,空气永远是干燥的,看上去温煦如春,但是并不是春,偶然的一阵冷风让人对世界充满恨意。
在小商店买烟的时候,我看见一个公司的同事匆匆忙忙的跑了过去,朝我的小区跑了过去。我扔给老板二十块钱就推开店门出去喊住了他。
“阿志好像辞职了。”
1.
大学毕业之后,我想留在我上学的地方,但是无奈工作生活都安排不好,还没有找到任一个可以与我共同分担压力的人,几个月之后我还是回到了家乡。那时候大学生很多,但并不是像电视媒体里面说的,一抓一大把那么严重。那时候父母跟我说要帮我看看,找个好工作,但是我并没有同意,还是自己应聘了几家公司,所幸那几年家乡发展的经济还可以,再加上我运气不错,最后还是找到了一家待遇还好的企业。
相比我的很多同龄人,我过得仍然还算是不错的。当然我有不少同学找到了令人眼馋的工作,也有不少同学让父母帮自己踏上了让人红眼的职位,当然也有人不想让别人帮忙,自己一直独立且固执着,目前还在所谓的理想与现实的挣扎之中。我们好多人离开了家乡,也有住在这片故土之上的,但无论发展的好坏,得之失道或者是正道,我们都在各自的生活里面安安心心的过活着。
阿志是我高中时候的一个校友,那时候他在学校里面还担任了一个什么职位,少不更事,尤善谐戏,现在提起来感觉特别幼稚,但是无论说还是不说,我们俩反正是认识了。那时候高中校规比较严格,学生是不允许吸烟的,而我们却正值青春叛逆期,所以就故意违反校规校纪。所以别人说我们是烟友,是因为我们经常约在一起抽烟,而地点往往就是选择在卫生间——这和很多青春小说里面叛逆期的主人公或是配角差不多的。现在回忆起来那时候的故事,第一感觉就是觉得那时候很幼稚。当然,烟草对我的身体带来了很多坏处,却并没有让我因为我高中时候叛逆吸烟而后悔,理由当然是,我在高中只是为了装逼耍酷而吸烟,却并没有烟瘾。让我后悔的是工作之后的各种社交让我染上了这个坏习惯。
高中时候校长查课看到了阿志在抽烟,叫他出去训了他一顿。回来之后我们本以为他应该是依旧我行我素,但是他决定不再抽烟。原因当然不是什么高大上的理论,而是那天阿志花了一百多块钱买了一盒烟不仅自己只抽了半根,而且剩下一盒还被校长收走了,三天后他又看到校长将此烟分给另一位领导抽,阿志遂十分抑郁,以至于他好几天都没有吃早饭,当然,这些早饭钱也伴随校长的打火机一响,一起离开了世间。
2.
高中毕业之后,我们去了同一个城市去读大学,学校不同但是离得很近,但是我们并没有因为学校离得很近就多见面,反而大学四年一共见了三次。其他基本上只是通过网络联系。第一次是我们在新城市就行的老乡会上面见了面,第二次是大二时候他找我盖我们学校某学生组织的章而请我吃饭,第三次是大四毕业一同回老家看父母。
我记得大学三年级有一天,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他有个朋友要来找他,但是我们两个学校离得太近,他那朋友走错了进来了我们学校,但是又不认识路,求助保安也说不明白,却被带去了学校保卫处盘问,要我去帮忙。
我去了保卫处却没有看见阿志,只有一个女孩坐在那里一脸疑惑。可是阿志在电话里面却没有说是一个姑娘啊。我跟保安解释明白并且出示了我的学生证之后才把那姑娘领出来。既然是姑娘,我有多想带她去到阿志的学校,但是无奈我还有课,只能给我指明了路线。临走前我问她跟阿志是什么关系。她说:是朋友啊。我问她多大了,她说她二十了。
在校门口我再次问她认不认识路,她说不太明白我说的,还是不知道怎么走。我只好又跟她讲,最后她一脸无奈打断我说:还是用百度地图吧。
我说:你俩不是朋友吗?他为什么不来接你?
她说:对啊,是朋友啊。
我那会儿应该是木讷点了点头,还是若有所思,还是什么都没干,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是我却到现在还仍然记得,我掉头去上课,回头看到那女生短发被风吹起来渐渐消失在视野里面的场景。那个时候是北方的冬天,奇寒无比但是她穿的很单薄,风吹起来她的短发之时,我想她应该是很冷很难受的,但是在那个时候的那片雪地之上,却总是跟飘雪一样诗意盎然的。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女生是阿志的女朋友,两个人异地恋,那天是阿志的生日,女孩准备来给他一个惊喜,但是这个惊喜给的不算成功,而那时的阿志还缩在教室里上课。
所以那年冬天我觉得很漫长,原因是阿志都有女朋友了而我却还是一个人。那年冬天雪特别少,雾霾却很多。可能那一年冬天每天清晨或傍晚光线不清晰的时候,我在弥散着无数闪烁雪花和冰晶微粒的雾中隐约看到的所有短发姑娘,以及那些我总是认为我看得到的撩起她们发梢的若隐若现微风,都让我感觉似曾相识。
可那种似曾相识又如那时的微风,看上去微微无力,但却冰冷无比。
3.
毕业之后我准备留在这个待了四年的城市,阿志跟他的女朋友南下回故乡。后来我们当然是共同回到了故乡。那时候回家乡之时,很多人明知故问的说着类似于你为什么回来这种话语,但当时我却编给他们一些类似于我被公司任命为这个城市某项目总监的谎话来忽悠他们。用我的牛皮啪啪打疼那些井底不怀好意的青蛙脸。一直到我几年后真正在这做了某项目总监,这些风言碎语才渐而消失。
我做了总监之后几个月,阿志便投我来了。那时候阿志相貌一新,流了一点胡子,很有成熟生意人的样子。但是我每次回忆起这身行头,都不自觉的将阿志与刚从远方失意着回乡的自己联系在一起。我们毕竟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了,虽然见面不多,但是总是不间断的保持着联系的。所以我们都互相了解着。正如我所料,阿志也是失意落魄的。所以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去吃饭,饭桌上我得知他起先是开了一家音响店,刚经营之初,很多年轻人尝试新事物,而使他的生意火爆,每天出租各种音响设备,乐器,录音棚等等,也是赚足了风光,但后来热潮过去之后,来租用设备的不多了,基本上只有婚庆才来租他的音响。当时有很多朋友劝他让他改成婚庆公司,他不干。他说这个音响店是用来搞音乐的。
我很纳闷,阿志在高中就不喜欢音乐,大学也是一窍不通,却就因为搞音乐这个高尚伟大而又令年轻人感觉自己很时髦的幌子给他带去过一丁点的利润,他就开始努力成为棋盘之外的维护者了。
所以结果就是阿志的店面黄了,在渐渐黄了的过程中,女朋友实在是受不了阿志,两个人分手了。
后来阿志的确将这个店面改成了婚庆公司,但是市面上早就有了几个老牌的龙头公司,阿志竞争不过人家,渐渐经营不下去了。后来将店面出租出去,现在一直在找工作。听说我做了项目总监,于是找到了我。
4.
我当然很赞赏阿志的工作状态。三个月后我外派到了另一个小县城做总经理,阿志接手了我的项目,两个月后,阿志做完了那个项目。当时很多人道喜,老板很高兴,也有很多人嘲笑我,毕竟我近一年没有做完的项目,阿志接手两个月就结束了。
接下来就是很如常的事情了,阿志被提拔,奖金工资待遇越来越好,又负责了另一个一年没完成的项目,半年做完了。收入颇丰,令人眼红。他拿下的那个项目的原负责人我认识,阿志做了之后,他被派去另一个区做某经理。一直到后来,阿志接手第三个项目的时候,我们开了庆功宴。
在饭局上面阿志很高兴,主管很高兴,老板也高兴。然后我们喝的一塌糊涂。醉眼朦胧里面,我看到阿志再向老板敬烟。打火机紫蓝色的内焰在辉煌的酒桌灯下面显得格格不入。我又想到中学时期,阿志在洗手间小心翼翼点烟的场景,那时的火光在昏暗逼仄的小屋子里面一样格格不入。
我急忙赶去公司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在那半天的工作里面,我一直在试探性的问那些同事,为什么阿志会辞职。我也总感觉很多人都在十分小心并且刻意的躲开着这个话题。下班之前的周会上,老板好像生气的说:以后谁上班玩牌,直接撵走。
但是我们都沉默着,扶着膝盖上的写着总是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乱七八糟的笔记本,就在那里干坐着。我看到有几个人神情得意着,但总是在掩饰着。夕阳从会议室的窗子透进来,洒在面前白色的墙板上面,一片殷红且泛滥的颜色。
我盯着会议板上面的血红色,还有那些未画完的项目策划案,在那些曲曲折折的线条里面,我突然想到,我们高中时候就经常嘲笑他不会打牌了。
晚上我去看阿志的时候,他正收拾行李,他说他要搬到老家跟父母住一段时间。对我总是话里有话的,并不真诚的,就像电视剧中的尴尬对白一样。送我走的时候,他倚着门点烟,侧脸被烟雾迷糊了让人看不真切,一阵微风吹来,我仿佛又看见几年前某个冬天,雪地上上扬着的短发发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