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厂很难发展公链?区块链和互联网项目差异——价值分配
之前文章提到过,区块链最有想象力空间的其实是公链,而大厂又很难发展公链。
一个原因是公链没有所有权的概念。真正的公链都是去中心化的,不属于任何一个中心化的组织,由所有参与维护的节点共有。比如比特币就不属于中本聪、以太坊也不属于V神、EOS同样不属于block.one。
这跟过去所有的商业模式都完全不一样,在互联网领域一个产品是哪家公司开发的,那这这家公司就拥有这款产品,比如微信就是腾讯的、微博就是新浪的。现阶段很难想象腾讯搞了一个项目,但是这个项目却不属于腾讯,阿里搞了一个产品,这个产品却不属于阿里。
公链这个没有所有权的特性造成了项目在运营模式、治理方法、价值分配、组织模式、竞争模式等等各方面都和互联网产品有巨大差异。当然这样的差异使得区块链能解决很多问题,比如最核心的“信任问题”,但是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这些问题能不能解决也是区块链能不能走进大众的关键,后面再展开说。
这些差异中又一个影响大厂介入的重要因素就是“价值分配”方式。在互联网领域,最基本的就是盈利模式,不管是直接变现,还是间接变现,所有的价值都是归所属公司。
但是在区块链里面,需要节点参与进来就需要激励机制,而激励的Token是通过共识机制分配出去的(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挖矿),不是归哪个中心化的机构所有。
比如比特币和以太坊都是通过挖矿分发新产生的代币,当然比特币和以太坊的现在形成了比较严重的中心化,这是早期共识机制的缺陷造成的,随着行业发展自然会有更好的共识机制出现。
我想象中最理想的价值分配方式是,不仅只有参与记账的节点,应该是每一个对这个经济体有贡献的用户,都应该获得自己应有的价值。
简单来说就是,互联网产品价值全归自己,区块链产品价值大部分得分出去。举个例子,假设现在的热门游戏可以进行token化改造,只有开始一小部分的token归开发团队,后续用户通过充值、或是玩游戏产生的token都分给用户。
那么游戏公司愿意这样做么?肯定是不愿意的,因为自己的利益严重受损。但是这样的分配价值方式相比之前的产品,对用户的吸引力方面是有着巨大的优势的。当然不仅是游戏,其他类型的产品也有同样的问题。
这就是之前讲低端颠覆式创新那篇文章提到的第6点,大厂跨越需要损害自己的核心利益,而不跨越的话又有可能被颠覆,在不愿意做又不得不做之间纠缠,这就是“创新者的窘境”。
当然有窘境并不是说不可能跨越,只是这次可能更困难一些,而且需要很多政策方面的确立来支持,目前大部分国家都处于谨慎试探的阶段,要落实到政策上面估计还需要很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