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被指控制较为强势
文/钱童心
近期,随着乐视资金链紧张的消息不断传出,有投资者认为其创始人贾跃亭应该放弃乐视CEO一职。
从美国企业的角度来看,创始人放弃CEO的职位或者请职业经理人来管理企业并不是罕见的事情。谷歌联合创始人早期就曾请来Eric Schimidt担任首席执行官、扎克伯格也从谷歌挖来Sherly Sandberg来管理公司财务、Uber创始人Travis Kalanick也承认他需要一支领导团队来帮助公司走出目前的困境。
哈佛商学院教授Noam Wasserman过去15年的一项针对1.6万家初创公司的调查显示,当公司进入到第三轮融资的时候,大约有52%的初创企业CEO都被替换。
中国的情况与美国有些不同,投资人更加倾向于把所有赌注都押在创始人身上,他们认为要动摇创始人的地位几乎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当公司要进行IPO的时候,中国企业的董事会几乎没有多少影响力和话语权,决定权基本掌握在创始人手上,董事会就好像“橡皮图章”一样。
不过创始人担任CEO也有其现实意义。通常创始人对于公司的运营发展会倾注全部精力,有一套全面的想法,会看得更远。因此,创始人通常要求获得控制性的股权。
贾跃亭今年1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被问到是否会被要求减少对公司控制权方面的问题时,明确回应“不会”。贾强调:“可以出让大比例股权,但是不会出让控制权,而且是对七个子生态公司的全部控制权。”
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为了保护创始人的利益,很多公司创造了“双重股权机构”,也就是上市后,虽然将股权出让给更多的股东,但投票权仍然集中在一人或多位创始人手中,这已经渐渐成为一种企业治理的惯例。“双重股权结构”的好处是,虽然限制了投资者的权力,但是它能够确保公司沿着具有远见卓识的领导人既定的路线向前发展。此外,这种做法还能够在高管薪酬等方面限制股东对管理层的影响力。
在中国公司中也不乏这种双重股权结构。百度和京东都是采用的这种架构,京东创始人刘强东所拥有的B类股一票相当于二十票A类股票,因此刘强东持股虽然只有18.8%却据此掌控了京东过半数(51.2%)的投票权。
不过,贾跃亭对于乐视控股股权的控制较为强势,被指个人意志过于强烈,漠视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美国,公司治理会被股东严密监视,一旦发现不合理,股东的压力会随之而来。今年2月,Facebook股东联名向扎克伯格施压,要求其放弃对公司的部分控制地位,包括退出董事会。理由是“同时担任董事长和CEO将不利于公司治理,必须放弃其中一个”。
Facebook上市以来,扎克伯格对公司一直拥有超过半数的投票权,“双重股权结构”令其投票权比普通股东多9倍,保留着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控制权。而且其拥有Facebook多达28%的股份,是公司最大的股东。Facebook刚上市的时候,就有人质疑这种将过多权力集中于一个人手中的做法,可能会对投资者的利益构成威胁。
被迫放权的还有乔布斯,但一个足够优秀的领导者往往能够顶住来自各方的压力。2010年,乔布斯重新执掌苹果,让苹果公司峰回路转、起死回生,创造了商业历史和其个人职业生涯中最大的一次“逆袭”。他“虽然很疲惫,却很坚定”。这也许会成为“贾布斯”最好的榜样。
到底是选择安静地暂时离开,等待东山再起的机会?还是选择像一位视死如归的斗士那样倔强地坚持下去,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成为英雄?贾跃亭心中应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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