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出头的年纪,后来的我们

你是风是雾是酒馆,唯独不是归宿

2018-12-10  本文已影响73人  卢承欢

    

卷首语 ♡

承欢:

         过去,我的世界被你填满,生活被甜蜜与分歧填满,如今,我眼里有春风十里,夏至未至,秋光潋滟和冬日暖阳。这个世界从来不属于任何人,我们也从来都不属于彼此,虽然发现的晚了些,不过没关系,山色葱茏,风景依旧,我的世界里还会有更多甜蜜与分歧,不过彼时,我能感受到的,只有美好。

        分手后的第85天,他知道他再用力也无法爱下去了。

        "第一天分手时,以为是赌气,丝毫没猜到会有这个结局。"他说。

         失恋后的三天里,整个人原地爆炸,手机关机,埋下头就睡觉。

        朋友劝他退一步,他就愈加坚定自己不回头的信念。在感情里,谁先低头谁就可能永远是那个被动者。他绝不能输。

        失恋第一天,他并不称之为失恋,哪有感情是一帆风顺的,总要有点磕磕碰碰,一束玫瑰花能解决得了的事何必纠结。

         他想从网上订一束蓝玫瑰,却发现价格呆萌得很。索性先放弃了。攒一攒钱再考虑,反正,真心不怕时间磨。与其空手求原谅,倒不如等玫瑰花到手了再去,至少体面一点。

        失恋第四天,他有些按捺不住了。他以为三天之内她一定会来。

        "她一定是工作比较忙,其实她也想来找我的。"他带着这个想法又坚持了十几天,他把手机打开等待着她的电话,她最有童心的一点就是她喜欢一个日漫的主题曲。他特地为她设置了这个来电铃声,之前每次听到这个铃声他都会忍不住嘲笑她幼稚,心里却乐开了花。

        其实现在,只要一个电话,他就能立刻原谅她。

        但是这一次,他再也没听到过这首歌在耳边响起,整个心都空落落的,每天都像失了魂一样。

        第四天,终于,他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果然收入颇丰,工作第二天,他就赚到了买玫瑰花的钱。

        路过一家服装店,他站在玻璃壁橱外怔住了,他想到曾经和她无数次路过这家高档时装店时她眼睛里放出的歆羡目光。

        他小心翼翼地推开那扇门,看到推销员走过来,他立刻转身走向另一个方向,躲过了一场压力颇大的对话,一楼的东南角,挂着一件不起眼的白色连衣裙,虽然没有像其他衣服一样被摆到傲娇的位置上,却也不失艺术品的风采。

        "如果她穿上,一定会很好看吧。白裙子配蓝玫瑰,她一定会感动死的。"他看了看旁边的标价。脸涨得通红,攥紧了右手里握的寥寥几张人民币。迅速奔出店门。

        "我下次来一定要买到那条裙子。"他向自己承诺道。

        失恋一个月后,他消瘦地像一株蔫儿了的铃兰。盘好双腿坐在床上,翻开了和她一起照过的照片,拿出了她送给过他的许多小礼物。

        "还记得吗?我们当初在一起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我们都还是个懵懂的少年,你那时那么羞涩,很难交到朋友,可我就喜欢你那股傻劲儿。"

        说着,他翻开相册,细数着每一张微笑着的脸庞。"看,这是我们去咖啡馆,这是去压马路......"

        没过一会儿,眼睛突然溢出了眼泪,滴落在一个玻璃酒杯上,那嗒嗒的声响,就像是心在一点点破碎。

        "这是我们第一次吵架,你瞒着我和前任一直有联系甚至没有分手,一起去吃饭两个人饭桌上争抢手机,我只是在想,如果之前你都认为他也是你男朋友,那我算什么。"

        那天晚上,她很晚才回来,身上一股世俗的酒气,她脱了衣服倒头躺在了他的背后,殊不知他眼眶湿润了一宿。

        "可是后来呢,我还不是原谅你了。

         真可笑。

        现在的空气里,没有半点她呼吸的频率,他受够了。

        失恋第三十一天,那条裙子险些被一个顾客买走,幸亏那位顾客预定了之后又改变了主意。对于别人来说,那条裙子不值一提,甚至可以随时被替换掉,但对于他来说,他跟那条裙子一样,虽然不起眼,却也情愿为心仪的人忍受一段等待的时期。他买走那条裙子的时候,是挺直了腰板缓缓走出店门的,连店里的售货员,都清楚地记得他那天满脸的笑容。

        "我们干这行的,好像是为了获得高收益,但其实每当一个顾客微笑着买走我们的衣服时,哪怕是最便宜的那件,只要顾客满意,都是对我们的认可,我们都会感到满足,笑容的价值其实远远超过了这里的每一件衣服。"

        失恋第三十七天,他收拾好行装,准备看看外面的世界,他知道这是一种逃避的体现,但假装失忆也未必不是对这残酷而又真实的现实的一种最好的配合。

        他很久没有完全地随心生活了。认识她之前,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带着自己的相机捕捉这世界的风景,现在他又要继续了,虽然一开始就带了沉重的灰色调。

        他走过铜锣湾的时候,一个人吃饭的时候,还是会想到他,想她此刻在干什么,是不是有了新的男朋友。每次想到这,他内心开始抗拒自己的胡思乱想,然后想尽办法地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他每走到一个地方,都会找最近的酒吧喝上一杯,既能放空自己,也能打发打发时间。不得不承认,他忙起来的时候,脑子里真的只剩下了自己。    

        "所以闷的时候,就应该给自己开一扇窗,总是跟屋里的空气较劲,不知要错过多少窗外的清爽呢。"         

        第二个月第一天,他捧着玫瑰花,带着那条白裙子去找她,却发现她住的房子透出一股死气沉沉的昏睡的味道。门和窗户都紧闭着,他敲了好长时间的门,发现没有人时,他有种不太好的预感,但是他还是忍住了那种想法,后面的时间里,每过两天他都会去看看房子有没有什么动静。

        "我记得,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说你以后工作养家,让我在家看家。我还嚷嚷道,我可是个男人,怎么能让一个女人养我,况且,我才不要做一只看门狗呢。可是现在,我连我的主人都弄丢了,连做一只看门狗的资格都没有了。"

        失恋第70天,他倒不想承认自己还在失恋中了,好像还有点不甘心,但又好像释怀了许多。

        他越来越喜欢这种游走的生活,摄像机里的照片转眼间上千张了,以前也破过千,那时候他还惊喜地向她炫耀,现在翻看曾经的照片才突然发现,多数都有她的影子,他自己也奇怪,当时怎么没有察觉到呢。回家的路上,看着那些照片,他想到了什么,突然会心一笑。

        在他最后去的一个地方,听一个老人说: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可能就是你这种情况吧。"

        "我现在,也算是一个局外人了吧。"

        "第85天了。"他的耐心就像这早就应该枯萎的玫瑰花在一点点消磨,想这过去的85天里,她音信全无,连手机号都换了,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去表达自己的真诚。玫瑰花可以一次次保养,但是不知道那份感情是否还能回到从前。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我们总爱在爱情里做一个糊涂人,外界一点点的干扰,让我们一次次地错过了追爱的好时机,总以为那是天意,却是因为人心不理智。

        突然有人敲响了门。真罕见。

        一开门,他的心就立刻慌乱了。眼前这个人,戴着一顶白色的帽子,穿了一身运动装,像是一个旅行家。是她。

       与其说是自己曾经熟悉的那个人,倒不如说是自己现在感到陌生的人,好像连呼吸的频率都变得陌生。

        "你等下。"他快速从衣柜里拿出那条白裙子塞给她,然后捧了那束早应凋谢的蓝玫瑰给她看。

        "没想到会是在这种情况下见面。这些都是我送你的,可能因为工作的缘故晚了一点,之前,对不起,我不应该喝了酒还去接你甚至骗你我没喝酒,那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他一边解释着一边用手摸着自己的后脑勺。

        她捧着那束曾经惺惺念念的蓝玫瑰,眼睛里却不再放光。

        等把把裙子叠好,玫瑰花和微笑也都已经准备就绪。

        "谢谢你,退了吧。"这是她第一次拒绝了他送的东西。

        "我没想到你会不收。"

        "我也没想到原来你在做这些,可惜我再用力也爱不下去了。"

        "我们太不懂对方了。"

        "不,我们不太懂我们自己。"

        "你看你,在这个观点上都跟我有分歧了。"他勉强地笑着,他也只能用笑来缓解这尴尬的氛围。

         她走了。

         2018年9月17日下午14:41他写下了《她走了》第一篇文章,从此便迷上了字里行间的忧愁。

  真正的爱情不是因为累了而放弃,而是因为太爱了,我太爱你,我想关注你的一举一动;我太爱你,别人碰一下我都觉得是在跟我抢;我太爱你,有些苦有些痛我自己承受就够了,你跟我在一起不是来跟我分担忧愁的,应该是做个幸福的孩子,就是因为我太爱你,不管我自己过的怎么样,我都希望给你最好的。

ps:最后的相见是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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