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出老实人被欺负致死的悲剧,这根源到底何在?
前两天看见一个新闻,看完着实痛惜,就在上周日那天,南方某个小城市连锁超市内,一个女收银员赵某在超市柜台里拿了把刀,捅向了自己的胸口,当场死亡,原因居然是,不堪忍受顾客的侮辱!
事情的起因,是悲剧发生的两天前,超市收银员赵某在正常工作,一家四口选完东西来付钱,这一家四口有一个老头,一个老太,一个中年妇女,一个小孩,赵某在收款过程中,小孩见收银用的扫码机好玩,就将商品不停的拿起来去试扫,旁边的三个大人不管,赵某只好出声制止,而且并未说什么难听的,只是让小孩不要乱弄了,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就在赵某说完这句话后,老太抬手就给了她一个耳光,嘴里叫嚷着我家的小孩什么时候轮到你教训了,赵某忽然被打,惊愕间问了句你怎么打人?旁边的中年妇女抬手就给了她头上一拳。
旁边的同事一看不对连忙过来相劝,刚拦住中年妇女,老太又抬手给了赵某一耳光,一旁的老头也准备动手开打的时候,被旁边的工作人员拦住。如果这打人的一家四口就此走了,也许赵某难过几天也就过了,可是没有,这打人的一家反而要求超市处理赵某,让赵某道歉,赵某自然不愿意,打人的一家骂骂咧咧让她等着。
于是,两天后的周日那天,打人的一家来了五个气势汹汹的人,态度嚣张恶劣,一再要求超市处罚赵某,并要赵某赔礼道歉,而超市方作为服务行业,秉承顾客就是上帝的信条,也想息事宁人,并未支持赵某或报警处理,于是,本就性格内向的赵某,在忍受了将近两小时的辱骂威胁之后,默默走到柜台,用一把餐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打人一家,至今没有悔过的表现!
呜呼,看完真是痛惜吧?以我看,赵某实在是太善良了,在遇到这样的羞辱欺侮之后,选择的暴力行为居然是自杀!如果,赵某心中有任何的恶念,将刀子捅向那一家人的任何一个,结局又会如何?不管他一家如何嚣张跋扈,在面对一个暴怒的暴徒时,估计也只剩瑟瑟发抖了吧?
这样的事举不胜举,殴打快递小哥的老人,侮辱送餐小哥的青年,还有我们昆明江岸小区殴打看门大爷的一家人,这些人,是身世煊赫,举手投足之间可以决定他人命运么?当然不是!是家财万贯,可以藐视一切世间规则么?当然也不是!是身怀绝技的高手,不怕什么暴力反抗么?当然更不是!
那为什么他们敢欺负人?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他们知道他们面对的是良善之人,可以随便欺负。还记得电影《心花路放》徐峥、黄渤被地痞欺负么?可当徐峥拿出仿真枪朝天开了一枪的时候,刚才还嚣张跋扈强硬得不可一世众人瞬间变成了软蛋,一个个低声下气甚至下跪求饶。
这就是事情的真相,他们敢欺负的,只是他们意识里认为的良善之人,一个穷苦人家十六岁还身体孱弱的少数民族小姑娘,如果到城市里打工,估计处处受欺负,就算在餐厅端盘子,恐怕也少不了受老板和顾客的气,可是,当她换上一袭黑衣手持两把明晃晃的砍刀时,那些平时趾高气扬的人们,那些五大三粗的壮汉,几百上千人在她面前狼奔豕突,哭爹喊娘的逃命,躲藏,哪还有一个人敢正面抗争的?
我并不是想指责昆明火车站事件中面对五个歹徒就集体软弱的数千人群,更不会为暴徒说话,我只想表达一个观点,一个人若是良善,则人人觉得可欺,可一旦变化身份,如果当时赵某奋激之下化身暴徒,手持尖刀不是捅向自己而是冲进那家人正在叫嚣的办公室,恐怕不管是刚才嚣张跋扈的一家人还是力图息事宁人的超市领导,都立刻会换上一副嘴脸,又上演一副哭爹喊娘抱头鼠窜甚至下跪认错磕头求饶的好戏吧?
可惜啊,可惜赵某太过良善,忍无可忍之下,居然选择的仍然是伤害自己,据说赵某的丈夫当时也在,在目睹妻子惨死的情形下,也只是抚尸痛哭而没有暴起复仇,让打人者一家扬长而去,也许这一家人也有瞬间的害怕,也有过片刻担忧,可当看到那男人的一副怂样时,估计就放心了,心里默念着,还好,果然是可以欺负的!
事实已经证明,赵某确实良善,可赵某的丈夫到底是不是良善呢?那我们再来看看后续,因为赵某是从外省远嫁江西的,娘家人都不在当地,事发时,赵某的丈夫不敢对那一家人有所动作,看似软弱良善,可事发后,身份一旦转换,事情又变了,赵某丈夫一家纠结上百人,用花圈横幅堵塞超市大门,阻止超市正常经营,要求超市赔偿。
为什么?因为这时候,身份已经转换,在他们这些人眼里,超市方又成了可以欺负的良善!穷就奇怪了,他们怎么不敢去找打人者一家的麻烦呢?怎么不去堵打人者一家的门呢?原因当然是超市更好欺负!
所以,良善和是否处于弱势群体并不划等号,那些平时的弱势群体,一旦找到机会转换身份,立刻面目狰狞,我曾经服务过的一个地产楼盘,某小偷半夜进施工场地偷窃,偷窃得手后自己失足摔下基坑死亡,结果,小偷的家属聚集了三四百人,围攻施工场地和办公室,要求赔偿两百万!
最可笑的是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来到之后,协调的结果居然也是让开发商赔偿,只是金额降到了八十万,给出的原因是对方人多势众,他们也管不了,只能帮助企业把损失降低!如果企业不愿意支付赔偿,那后果会如何,他们也无法保证。而且,如果造成群体事件,那开发商的楼盘就不用继续再建了!
最后无奈之下,只能反复协商,最后以赔偿五十万了结此事。看吧,在这个时候,本该是强势一方的开发商,居然被一个弱势群体欺负得欲哭无泪。原因何在?
上述的小偷,因为自己的过失在犯罪过程中丧命,这本是再明显不过的甲方无责,被无端找麻烦本应受法律保护的,可是,就因为对方是一大群不讲理的无赖,公安机关就无能了,法律就失效了,政府就妥协了。难道我们的法律,也只是适用于良善之人么?
这就是根源,试问,我们周围的打人者有几个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惩处?纵观这么多欺负人动手打人的,最后最好的结果也无非就是打人者赔偿了事,几乎没有听说谁因为打人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的?
所以,在脑中迅速分辨并认为对方是可以欺负的良善之人时,这些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的人,当然可以放心的欺负人甚至动手打人,将他们被社会压抑的情绪释放一下,将他们自以为的优越感体现一下,所以,这些人只怕面对暴力分子,在良善之人面前,他们有恃无恐!
社会需要发展进步,法律的完善和执法机关的强力执行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最有利保障,虽然中国两千年前的秦国时期都能做到法制管理,都能做到见义不为有罪,但今天确实不行,在我们国家,大家都已经开始无视执法人员的权威了,就更别说不痛不痒的民事处罚了。
社会原因,我们无法深究更无法改变,我只能呼吁看到文章的人,首先不要去欺负别人,而在受欺负的时候,也要勇于抗争甚至奋起反抗,尊严,大多数时候是得靠自己争回来的!
最后,还是那句话,说这些有用么?总比什么都不做,有用!
——撰文——老文(文俊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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