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不明白从哪里来,怎么会知道向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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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和司法体系?是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任由权力践踏的司法,还是舆论可以干扰和左右的司法?
于欢杀人案一经报道,立刻成为社会热点。
这一事件最早是由南方周末报道的,记者在文中用了“辱母”“脱下裤子”“极端手段污辱”等极具导向性又想象空间丰富的字眼,瞬间点燃了舆论。
互联网时代,真相扑朔迷离,舆情颠倒翻转,对于事件的真实细节我们无法证实,如果仅仅根据新闻报道和主观臆想便妄下断言,这不是理性和负责任的行为。
但无可争议的事实是,这一案件已受到广泛关注,挑动了大众敏感的神经。其背后到底藏着什么?
01 我们从哪里来?
欲知大道,必先明史。我们每个人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从历史中一步步走来的,同时也是历史的一部分。五千年的华夏文明,是我们最深厚的根基和血脉。
无论你是否承认,我们的思想观念、道德准则、价值判断都深深地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历史上,在小农经济条件下,由于对不动产土地的高度依赖,中国社会逐渐形成了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社会。
历朝历代无不宣称以孝治天下,把伦理纲常作为立国之本,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让我们先来看看古代如何处理这样的案件。
东汉有个人叫阳球,有位官员侮辱了他的母亲,他就纠集了十几名少年将这个官吏全家杀死,阳球因此出名,还被举荐为孝廉,做了官。东汉有段时间还颁布了一部《轻侮法》,给那些替父母报仇杀人的提供法律支持。
唐时徐元庆替父报仇案,武则天本意是无罪释放,但陈子昂建议“诛且旌”,最后虽然也把徐元庆杀了,但仍然表彰其孝行。唐宪宗时的梁悦替父报仇案,最终被特敕免死,决杖一百,发配循州。
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但基本上真正受到惩罚的少之又少,大多被赦免或者轻判,有时还因孝扬名甚至得官。
之所以如此,说到底是一种政治正确。
国家本质上是阶级的产物,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层为了维护其统治下的秩序,需要一套意识形态来统一思想,这就是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强调三纲五常,注重以孝为本,连孔子也说“父之仇弗与共戴天”,这一精神符合春秋大义。
强调父子之间的孝,目的是维护君臣之间的忠,本质上是为皇权的神圣性和合理性作辩护。尤其是到封建社会后期,已经发展到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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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封建社会才会宽囿甚至表彰替父报仇的人,以孝的名义免除其触犯法律的死罪,这根本上都是政治需要。
说明白点,古时立法的原则并非保障人民大众的权利,而是维护上层的统治秩序和伦理精神,当伦理与法律相悖时,上层不惜践踏和牺牲法律。
但这样的后果是,只要上层觉得符合自己的利益,就可以肆意践踏和修改法律,随意征税、草菅人命、贪污腐败,没有真正的公平和法治,这对大众其实是根本不利的。
这种儒家思想根深蒂固,即使到了现代,也依然存在。为什么现代社会还事事都要讲关系,其实关系本质上仍是一种伦理。
有些人,提出以孝的名义免除罪责,高喊于欢应该无罪释放,这和以前的逻辑如出一辙。
02 我们要到哪里去?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和司法体系?是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任由权力践踏的司法,还是舆论可以干扰和左右的司法?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尤其是经历了文革的混乱,以及市场经济和西方文化的撞击,现代人的价值观念已经纷繁杂乱。
在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分工越来越细、智能时代即将来临
的今天,亟待建立一套能为大众所接受,又能凝聚和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价值观和司法体系。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些观念,已经是现代人的共识,能够被大多数人接受,这些东西同样应该体现在法律上。
然而,中国人重视家庭和伦理的现实并没有完全改变,至亲受到侮辱这样的事件,最容易触动大众最敏感的神经。
这种情况下,作为立法、司法、执法者,就要把握好逻辑与经验的关系、条文与人情的关系、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法律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回应人心所向、塑造伦理人情。法律和道德在价值上应该是一致的。
在量刑定罪时,在条文和事实的基础上,法官手里的自由裁量权,就充分体现了背后的价值诉求,是就高还是就低,体现了对人情的不同态度。
对于事实的认定,必须是客观和全面的,而不是有选择性的,比如在此案中,对于高利贷是否犯法、讨债人员行为如何认定、警察是否不作为等这些问题,都是事实的关键,应该有公允的判决和回应。
更好的在法治中体现公平、公正、公开,这才是我们应该走向的未来!
03 舆论是个好东西?坏东西?
中国人在皇权的长期专制统治下,已经习惯了麻木和服从,你看看清末那些麻木的脸庞,就可见一斑了。那时,大众对权力和司法既没有知情权,更没有参与权。
现代社会,一个新的特点就是舆论的自由,任何人都可以发声,各种言论满天飞,显得无比喧哗。
舆论是个好东西,话语权是一种很重要的权利,但如果失去理性,说些不负责任的话,最终伤害的还是自己。
因为,从长远和全局来看,我们人类同属于一个命运共同体,尤其是同一阶层的人。
从近期的公共事件不难看出,国家对舆论的重视重试越来越高,应对能力也越来越强。
这一案件中,舆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不是广受关注,这个案件不可能受到官方如此多的重视和回应,连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及时作出了反应。
从某种程度上讲,舆论是对司法的一种监督,而大众对当今司法不透明、效率低等现状不够满意也是诱因之一,对公权力的信任需要慢慢积累,不是短期内能获得的。
但舆论绝对不能左右法律,法律应该倾听民意,但不应该被舆论干扰。否则,你会发现,会有越来越多的案件为了寻求公众关注,制造有利于己的态势,歪曲、误导的事件会越来越多。
如果舆论可以干扰司法,那么有钱有势有资源的就可以制造舆论来左右司法,这对于大多数人并非好事。
让法治回归公正,让舆论回归理性,作为一个公民,说负责任的话,做理性的人,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未来社会建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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