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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智霖花近八千万元买豪宅 却没登记袁咏仪名字, 那么是否属于夫妻

2017-10-26  本文已影响0人  83c3acefcbb3

据香港媒体报道,近日,张智霖买房了,他以9180万港币(约7800万人民币)购入一个高层豪宅,面积约246平米,这套豪宅登记只有张智霖的名字,没有袁咏仪。此前张智霖打算在浅水湾买一套160平的房子,不过当时要6500万,张智霖觉得楼价太贵,所以当时没有入手。这套豪宅是香港的富豪区,郑秀文也住在这里。

港媒就此事电话采访张智霖,他表示:因为有需求才买房,不是什么投资。最重要一点,这只是他买房,不代表他看好楼市,所以大家不要以为他看好楼市,然后就跟着买,他自己也不知道买的时机对不对。

张智霖豪宅外观

那么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需要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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