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I die young
有两本书我非常喜欢,一本是美国作家索尔·贝娄的《更多的人死于心碎》,一本是美国作家菲茨杰罗(Fitzgerald,我比较喜欢台湾译法)的《所有悲伤的年轻人》。一个长篇,一个短篇小说集,两本书我都没读过,我只是喜欢它们的名字。我猜测它们都是带有一点优雅的忧伤的故事。很早以前我就注意到非常非常多的小说、故事的主角都是年轻人甚至小孩子,少有是老年人抛头露面。这到底是为什么。好像一生最重要的事情都是年轻时候发生的,最美好的时光好像就是彷徨少年时。比如,爱情,年轻人当然是值得赞美的,老年人却常常使人吊胃口。老,竟是有一点点可怕。
所以我很怕老的,有时恨不得自己身上能发生多一点事。有许多人鼓励自己都要说:趁着年轻干点事,别老了后悔。由此看,老了真是没什么剩余价值了。问题是,老了之后是死了,正确的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死了就什么都没了,那么我年轻干那么多事又有什么用。这有点虚无,人最害怕的就是虚无感。年轻人是不大会考虑死的问题的,所以年轻人总见得不怕死。社会不安的时候,闹革命的是年轻人。社会安定的时候,犯罪的是年轻人。年轻人提供经历,老年人提供经验。所以我很怕年轻,恰恰自己正在这个档口,我得要做成很多事,有些事看起来就是个陷阱,不断地奔向年老的途中,但我必须去完成,这是社会对我的要求。很卑微的我,哎,有时候竟难以入眠,我羡慕起老年人来,毕竟他们只需担心死亡这一件事。
说起来我并不是那么怕死,如果我能早早成就一番伟业,我倒不觉得英年早逝吃亏。悲剧的东西是保有遗憾的,如果别人觉得我可惜,那我就不自以为可惜了。
那么我要为自己规定一个“亡龄”。太早不好,太迟不行,最好介于济慈和拜伦之间。我当了自己的死神。我愿意列一个行动清单,在亡龄到来之前执行完成,但我又不希望充分按照计划来,以保证生命的无常。我所做的事必须不落俗套,我不能够周游世界,但人类最古老的文明印记必须抵达。我要理解世界的本质,首先我得阅读前人最睿智的思考,其次我要掌握最主要的艺术表现手段,最后我可以创造一样新的普世符号,它既不表意又不表情,我不知道它可以表什么,但我现在以为它是很有意义的。接着我必须与一个心地极好并且极漂亮的女孩相爱,但又不能皆大欢喜。我必须少做抉择,放在我面前的应该非此即彼或仅此而已,但最后我必须无路可退。我必须一刻不停地向前,但又时常自我否定。我必须自我否定,但不能被多数人理解。我必须让多数人理解,但一定程度上要使他们误解……
我把年轻人的故事写完了,之后我要承担一个死人的义务。我要保证自己的社会学生命终结,但又得延续生物学生命。我又说了一个笑话,归根结底,我一点都不想死。我怎么会想呢?我不过怀着一丝隐约的恐惧在世上踽踽独行。我活得荒谬,不带一点目的,我年纪轻轻只会天马行空,至多完成了一个孤独的反讽。想这个问题消耗了我所有语言,因为意义从来都是人赋予的,人千方百计地使得死亡变得高尚、美好,以至于自己就是那样相信了。是的,比如我就会说:
我依旧希望记忆能够战胜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