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0219
弗二19: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ἄρα οὖν οὐκέτι ἐστὲ ξένοι καὶ πάροικοι ἀλλὰ ἐστὲ συμπολῖται τῶν ἁγίων καὶ οἰκεῖοι τοῦ θεοῦ)
這樣(ἄρα οὖν)
“
ἄρα οὖν 是根據第14~18節所作的推論,也成爲進入下一段落的轉接語。它是一個「强調性的推理連結」;……在新約聖經裏,只有保羅的著作才有這種組合(羅五18,七3、25,八12,九16、18,十四12、19;加六10;弗二19;帖前五6;帖後二15)。”——歐白恩《以弗所書》頁372
既然以上已如此,很自然就有結果:
你們不再作(οὐκέτι ἐστὲ)
“
注意οὐκέτι ἐστὲ…ἀλλὰ ἐστὲ的對比”。——歐白恩《以弗所書》頁372
外人和客旅( ξένοι καὶ πάροικοι)
“
前者描述一個來自另一個部落或國家的人,後者則是指一個以外來居民身分居住此地的陌生人。”——歐白恩《以弗所書》頁373
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ἀλλὰ ἐστὲ συμπολῖται τῶν ἁγίων καὶ οἰκεῖοι τοῦ θεοῦ)
“
Συμπολίτης是「一個社會-政治團體裏同爲會員者——『同胞』」”。——歐白恩《以弗所書》頁373“
在當時的羅馬世界裏,身爲「一個家庭的成員,至少就主人能力所及而言,表示藏身處和保護。它也表示身分,並因著歸屬感而帶來安全感」。”—— 歐白恩《以弗所書》頁375“
第19~22節裏,從 οἶκος這字根衍生出來的六個家庭詞語……πάροικοι(「客旅,外人」),οἰκεῖοι(「家庭成員」),ἐποικοδομηθέντες(「建造在……之上」),οἰκοδομ(「建築物」),συνοικοδομεῖσθε(「同被建造」),κατοικητήριον(「居所」)”—— 歐白恩《以弗所書》頁374
外人客旅從前作,仔細思量何辛酸?外人無權利(例:我們中間有肢體醫保在外地),客旅無家舒。
如今眾聖同我國,又有神作我家人!
精英社團入何感?上海戶籍(美國國籍)入何感?何況與眾聖同國?何等自豪又享權!稱我聖徒我怎配?但我與聖徒同列(祂曾列入罪犯中)!我們同為天國民!(可伴讀腓3:20;另外,腓1:27叫我們希奇:“編按:該處的「行事爲人」不同於保羅書信其他地方所用的,而是πολιτεύομαι(可直譯為「像公民一樣地生活」)”——歐白恩《以弗所書》頁373)
我們有家嗎?我羡作神家人嗎?作神家人何好處?我爸是李剛?我是神家人?我是神兒女?我爸是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