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出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
一是有助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出全面部署,吹响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号角。制定出台《办法》正当其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门责任和地方责任提出了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的要求。
二是有助于健全强有力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办法》立足乡村振兴现有“四梁八柱”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门责任和地方责任提出了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的要求,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新时代抓“三农”工作就是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阶段两者的内涵、外延基本是一致的,不能机械分开,搞成“两张皮”。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农村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在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拧成一股绳,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不同分工共同予以推进,进一步完善工作协同运行机制,真正形成合力。
三是有助于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合力促振兴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贯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需要广泛的社会动员和齐心参与。《办法》在社会动员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深化定点帮扶。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应当履行帮扶责任,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帮扶举措,督促政策落实,提高帮扶实效。要强化东西部协作。坚持双向协作、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统筹推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等领域对口帮扶工作,深化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加强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等,把帮扶重点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