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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时代你不懂它就OUTL了

2019-02-22  本文已影响62人  吃书学院小助手

写在前面:欢迎来到韩老白输出力新生大学吃书分享专栏,在以后的每一天我们一起读书学习。今天我们将要开启一本新书秋叶大叔的《如何打造超级IP》的拆解,洛雨为大家分享拆解《如何打造超级IP》的第一章《IP之谜·什么是泛IP》

                                                                       作者:吃书学院——洛雨


火爆的“IP”到底是什么?

在之前分享的《重新定义个人品牌》中已详细分享了个人品牌的相关知识,今天我给大家分享一下网络上面很火的“IP”,到底是什么?

先上思维导图:

一、什么是“IP”

这几天朋友圈被《啥是佩奇》刷屏了,一开始我以为是动画片里面的小猪佩奇,没想到却是电影的一个宣传片,里面的道具粉红色的鼓风机版佩奇又让小猪佩奇火了一把。

2018年,小猪佩奇爆红。

仿佛是一夜之间,微博上的明星佩戴上了奶片糖手表,短视频里的网红号称要成为“精致的猪猪女孩”,小孩开始“学猪叫、学猪跳”,成年人拿“掌声送给社会人”当梗,社交媒体上表情包泛滥,电商平台里纹身贴、玩偶热卖,甚至在11月第五届互联网大会中最引人关注的“乌镇饭局”上,360董事长周鸿祎从自己手上扒拉下一块佩奇手表,送给投资了养猪项目的网易掌门人丁磊。

很多人都评价这只家喻户晓的小猪佩奇,不仅仅是“IP”,而且是真的是“超级IP!”

很多小伙伴们会疑问,什么是“IP”呢?作者秋叶在书中做了详细的解释:

在传统的知识产权知识体系里,IP是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也就是指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简而言之就是“智力成果权”: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你要使用别人的知识产权,就得购买付费后才能使用。那么拥有大量核心知识产权的公司,就能源源不断收取红利。

不过现在的中国影视圈,可不只是把IP看做是知识产权,在电影人眼里IP可以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也可以是一个概念一个形象,甚至一句话;一个好IP可以延伸到不同领域,音乐戏剧、电影、电视、动漫、游戏……但不管形式如何,一个具备市场价值的IP一定是拥有一定知名度、有潜在变现能力的东西。

就拿小猪佩奇来说,小猪佩奇在eOne的商业运作下发展迅速,成为其“家庭品牌”业务中的金色招牌。据eOne官网首页的介绍,小猪佩奇目前已有超过1000项播放或授权协议,被翻译成40余种语言,在全球超过180个国家和地区发行。它的衍生品十分丰富,商业潜能了得,不但玩得好互动营销,逗得了表情包,还具备“猪叫”、“跳泥坑”段子的传播效应,连线下主题乐园也受到年轻人的追捧,成为亲子旅游的真爱。

有公开数据显示,仅2016年,小猪佩奇在全球范围内就为公司带来了11亿美元的零售额。2017年上半年在中国的授权和商品销售收入同比增幅超过700%,这还不包括各种未取得授权的商品销售。

二、IP存在的误区

1.IP就是知识产权?

很多人认为IP就是知识产权,其实这个观点是非常片面的。IP确实是从知识产权这个概念发端而来,而且主要是娱乐领域的知识产权。所以通常会以网络小说版权形态呈现。但是随着网络和娱乐行业的快速发展,现在人们谈论的IP范围更广。

比如著名的网络作家唐家三少的小说,他的很多小说不仅仅有小说方面的IP,更有漫画、影视、游戏方面的IP。还有著名的小说家、编剧墨宝非宝,她的个人IP就是小说写得好看,由她编剧的电视剧也是非常精彩。对于别人,看到她的名字,无形中就会去相信她写得这个小说或者是编剧的作品是有质量保证,也就会支持她的作品。在别人的讨论和分享中,无形之中又给她带来了一大波的流量和关注度,个人IP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2. IP就是网红经济?

作者秋叶在书中提出:IP必定自带一定的流量,但有流量不一定就是IP,比如网红。

我们在网络上常见到的一些网红,他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眀星,但也通过照片、视频、网剧、直播等多种媒介形式获得大量粉丝,她们需要接广告或者是自己卖产品达到变现的目的。可是互联网时代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用户主权,无论是论坛、博客,还是微博、微信,乃至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其运营思路都是在不断强化一个概念——用户主权。很多商家在找人代言的时候,第一个考虑就是他的带货能力。有的网红只要种草,带货量很高,说明他本身就是个IP,自带流量。但是有些网红,虽然名气大,但是带货能力差,粉丝粘度低,也就没有办法形成自己的IP了。

3.IP营销就是借势营销?          

很多人觉得一个人一旦出个书火了之后,接下来相关的产品如改编成电影、游戏,就趁着有这波热度多赚点钱,觉得IP营销就是借势营销。对此作者是给予否定的。

我们应该理解什么是 “借势营销”和“IP授权营销”的区别,这两者在商业模式上有非常大的区别。

1. 借势营销

借势营销,是将销售的目的隐藏于营销活动之中,将产品的推广融入到一个消费者喜闻乐见的环境里,使消费者在这个环境中了解产品并接受产品的营销手段。

具体表现为通过媒体争夺消费者眼球、借助消费者自身的传播力、依靠轻松娱乐的方式等潜移默化地引导市场消费。换言之,便是通过顺势、造势、借势等方式,以求提高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并最终促成产品或服务销售的营销策略。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杜蕾斯的文案营销,每次都会和某个节日联系起来,造成一大波的网友讨论喜欢,特别是过年的时候,它又撩了很多其他品牌。对于这种杜蕾斯公司的营销创意很棒,但是我们很难说它们是一个IP。

2. IP授权营销

IP授权营销就是个人或者是企业把自己拥有的某种形象、定位或者是作品的某一方面授权给另外一方使用,用来达到彼此的利益。

在全球范围内,迪士尼公司有60%的收入都来自“形象授权”。什么是形象授权?当《复仇者联盟2》还有一个月才上映时,迪士尼作为出品方就已经来到上海,将这部电影的“IP形象”授权给了休闲服装的巨头佐丹奴和优衣库。这样合作的结果就是电影和服装的同步营销,策划了“买T恤,送电影抵用券”的活动。这样两家一起深度合作,不仅仅是彼此利益最大化,更是在全球又是一波强势推销。

三 评判优质IP的两条标准

其实IP有很多,但是这种优质的IP真的很少。我们该怎么去判断呢?书中作者给我们提供两条判断标准。

1. 有多元化开发能力的原创内容源

在IP时代,没有什么比内容更具有价值的了。IP时代的到来,让“内容为王”的商业理念再次走到了前台,成为一句至理名言。霍利尔说:“有了顶级内容,你几乎可以为所欲为,躺着赚钱。你什么都不用干,在睡梦中也能成为千万富翁。”这么形容一点也不夸张,只要有好的内容,就会有无限种开发的可能。就像写下《鬼吹灯》这部神作的天下霸唱本身就是一个超级IP,他既是顶级的内容资源,又让未来具有了创新性——有他的存在,公司就有无限的可能性。

2. 对特定人群构成影响力

迈肯说:“没有传播,就没有IP。传播是IP的生命之本。”用一位电影编剧的话说:“这是一个粉丝全盛时代。谁行谁不行,粉丝说了算。谁的作品值多少钱,也是粉丝说了算。”换言之,IP的定价权既不在作者手中,也不在开发商与平台的手中,它写在市场的脸上。

市场被充分挖掘,然后借由粉丝的选择为我们打造了一个又一个的IP商业神话,吸引着诸多的资本蜂拥而入。最好的例子就是很多小伙伴运营自己的公众号。同样的内容,粉丝数量的级别不同,价格就有天壤之别。你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写了一篇普通的文章,假如只有30人次浏览,它不值一分钱;假如有3000人次浏览,它可能就值100元;假如有30万人次浏览,它的价值就超过30万元;假如有300万人次浏览,不仅这篇文章从此不再普通,你的公众号也会变成一个广告主和投资者争相过来献媚的超级IP。

最后总结一下今天的分享内容,一个真正的IP就是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潜在能力变现的地方。我们要正确的了解IP进而打造属于自己的IP,让自己拥有多方面变现的能力。

总结之后我们的文章分享就结束了,但我们的学习思考还在继续,你打算如何打造属于自己的IP呢?期待你在留言区分享评论。想看更多的吃书分享,也可关注简书韩老白输出力新生大学吃书分享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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