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玲的悲哀(17)
这座淡黄色的房子,多年没有维护,显的清简陈旧,但却是应先生满身疲惫后,最喜欢回归的地方。
家里虽然富丽堂皇,远不及这处简陋的小屋,来的温静暖心,大约有时候爱上一个地方,不是这个地方有多么了不起,而是因为一个人。
应先生在车里良坐些时,拿出刚上市的手机,给秋玲发出中文传呼,“秋玲,我累了,也醉了,但你在我心里仍然很清晰,清晰到周围的一切变得模糊。想你了!此刻,应、近情胆怯。”
发完,应先生举起白兰地,咕咚咕咚喝下大半瓶,血液瞬间似洪水猛兽般奔腾,由脖子红到脸颊,借着这股滚烫劲,应先生拉开车门,走向那座幽静院子。
这边秋玲收到信息,刚褪下的高跟鞋又穿上了,叮咚叮咚的,拿着传呼机,欲要下楼,给应先生回个电话呢!
打开门,两个一进一出的人,大眼小眼,目不转睛的不期而合。
浓浓的酒气弥漫,空气里余香阵阵,应先生好像枝头柳,耷拉一身,摇晃不定,秋玲见势不对,眼明手快的搀扶住他。
“应先生,你这是喝酒…”
话未完,应先生扑向秋玲,一个顺势旋转,列位大挪移,呼之欲出的将秋玲紧紧拥入怀抱。
“秋玲,我们都不要再骗自己了,好吗?”
不管是纵横天下,还是侠骨驰骋,都有他的柔情与不舍。应先生摸索着打开小盒盖,掏出那枚钻戒,抓起秋玲藕带般的嫩手指,利索的套了下去。
“秋玲,我爱你。”应先生深目晕红,火一样,盯着秋玲。
秋玲心里电光石火的,脑海里直画圈,她好像做到了数学试卷的附加题,难以下笔。
是如应先生这样,相思未曾露?还是从来都未减?自己真的喜欢他吗?
可是自己又凭什么不喜欢他呢?他青松般的稳重,他才业双全,翩翩似玉,他有血有肉,触手即温,他待她如兄如父,带领她开基创业,包揽她生活的一切。26年了,终究是需要很多幸运,才能遇见如此优秀的人!
应先生这块蛋糕,对于秋玲来说,仿佛无可挑剔。都说爱情是建立在物质之下的一种精神享受,没有生活保障,谁愿意咬着沙子谈爱情。
“应先生,我…我…”秋玲在应先生怀里脸红的语无伦次。
“傻瓜,还叫我应先生呀!”
“嗯…那我…叫你…先生吧,这样可以吗?”
古时“先生”为尊、为礼、为夫、是有学问,有资格的好称呼,想到这,应先生肚子里的酒水,化作糖水,甜了一大片。他轻抚着秋玲的后脑勺,狂野不羁的吻了上去,秋玲情不自禁的闭上了双眼。
灯影昏黄,慈蔼地照着宛若天成的郎情佳人,爱情的巨浪,轻柔地漫过枯渴的小草,一层一层地荡漾开来。
好像这天地颠倒,四季发生了逆转,寒冬冽夜,一对璧人被暖洋洋的温润浸染着,倒像是回到了春天里。
这个朦胧的初夜里,秋玲的韧忍,雪白的臂膀,为浓稠的黑色,增添了丝丝光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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