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的逻辑(摘记六)
6、概念重建与我国课程创新
一、“知识”概念的重建与课程创新
学习是学生建构他们自身对于客体的理解,即知识是由学习者主动建构的
波兰尼认为:默会知识不同于明确知识,它不假言说,不可言喻,无法客观的编码或表征出来,却如影随形地跟着每一个人,成为形成个体知识意义的基础。
知识习得的研究经历三个里程碑:
第一个里程碑——行为主义:教师是借助赏罚来控制学生行为的管理者,学生是接受赏罚的被动学习者。
第二个里程碑——认知主义:教师是信息处理的导向,而学生则是所提示信息的积极处理者,知识的建构者。
第三里程碑——建构主义:知识是由个体与社会互动及个人通过适应与发展而逐渐建构起来的。
新的“知识观”的课程创新:
第一、强调知识的经验基础。经验主义知识观:学生的知识习得,归根结底依附于学生自身的感官经验和生活方式。
第二、强调知识的建构过程。学生需要把所应习得的知识跟已有的知识关联起来,整和起来。
第三、强调知识的协同本质。协同:人际之间的多向的持续的沟通过程。
二、“学习”概念的重建与课程创新
(一)学习即行为的变化
情境认知论认为:学习者所获得的不是关于环境的认知结构,而是环境之中的活动方式(情境学习)
(二)学习即意义的形成
学习的个人意义:对于种种事物与观念的体现其自身特色的关系的发现,是借助学习者自身引出的。
(三)学习即存在的感悟
(四)知识即智慧的对话
(五)学习即文化性实践
课堂教学的三个维度:
①同教材与客体的对话,形成认知性(文化性)实践
②同他人对话,形成人际性(社会性)实践
③同自己对话,形成存在性(伦理性)实践
三、“课堂文化”的重建与课程
教师的责任:就是为学生创造能够使其成为学习活动主体的应答性“互动型学习环境”
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直接作用于应答性的“互动型学习环境”,是一种参与、尊重个性的“互动型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