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祭奠我们逝去的过往

2016-07-28  本文已影响0人  捌柒叁

s小姐是我的发小。她家住河东,我在河西。每每隔河相望,好似天上的牛郎织女,好在那条河不是很宽。

我们从幼儿园到小学,除了早上上学,其余时间都呆在一起,每天形影不离。每天下午上学前,我会定时准点到她家门口。

有件事我想这辈子都忘不了。

那天下午,离上学还有段时间,正赶上她的父母不在家。闲着无聊,一打眼看见了梳妆台上的口红,灵机一动,学着大人抹个烈焰红唇,之后觉得不过瘾,眉宇间点了一颗朱,画完总觉得还缺点啥,又在两颊点了两抹红晕,这简直堪称完美,当时给s小姐笑得前俯后仰。

看她笑成那样,我不甘心了,扬言给她来个烟熏妆,好在她认栽,心甘情愿递我一张脸,结果完美竣工后让她大跌眼镜:脸红得跟猴屁股似的,口红直接替代了腮红。她的朱砂又红又大,活像那音乐书本里的胖娃娃。正在我们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他妈妈推门而入,看到我们这副模样。既好笑又生气,现在想想,求她母亲的心里阴影面积。

 那件事以后,我再也不敢去她家里呆着了,估计我在她妈妈心中的好感,就像那哗啦啦的流水往下直降。

好几次都是在她家门口扭捏地等她,要不直接点敲她家窗户。每次敲前,都会唤她两声,生怕出什么岔子。

有时我在楼上乘凉,闲着无聊,便对着河岸扯扯嗓子,经常那边传来这样的回应:要吊嗓子去深山里,别扰了我的清梦。此时此刻,一群乌鸦在头顶上飞过。

 常常我们就这样隔河对话。

 再以后,我转学了,二年级我离开了她

当时真的连声招呼都没打,我就这样消失在她的世界里。也许她曾经寻过我,只是那时候我早已走了。

如能回到曾经,我还是会离开,只是我会微笑着和她说再见。

若干年后,我遇见了她,只是昔时旧人早已不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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