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缘起法之爱取有生
1,爱
1.1 何为爱
缘受爱者,云何为爱?谓三爱,欲爱、色爱、无色爱。
(二九八)
爱是由受产生,没有受则没有爱。依产生爱的对象区分为三种:
欲爱:对机体正常的欲求染着;
色爱:对色受阴产生染着;
无色爱:对四无色阴产生染着。
1.2 爱之产生
若于结所系法,随生味著、顾念、心缚,则爱生。
(二八三)
爱的对象,是结所系法,即五受阴及六入处。对五受阴、六入处产生染着,顾念,心染着于此,被缚束住,那么就产生爱。所谓味,指对五受阴及六入处产生的乐受,对这种乐受产生染着,称为味著。
1.3 爱之流转产生苦
若于结所系法,随生味著、顾念、心缚,则爱生;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病死、忧悲恼苦,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
(二八三)
如果于五受阴及六入处产生染着、顾念、心缚,那么就产生爱。由爱而产生了取,乃至纯大苦聚集。
贪是对结所系法的滋味所生成的染着、顾念、心缚。
1.4 爱导致轮回
众生于此处命终,乘意生身生于余处,当于尔时,因爱故取,因爱而住,故说有余。
(九五七)
众生命终之时,因为有爱,住于爱而有轮回。
乘意生身生于余处。这一句的断句是个难点,有些人因为这一句得出有“意生身”的观点,这种观点的本质是认为心能创造物。心是否创造物属于无记的范畴,对于无记,佛陀不予回答。在本经中,佛陀强调的是爱能导致生死轮回。
2 取
2.1 何为取
缘爱取者,云何为取?四取,欲取、见取、戒取、我取。
(二九八)
取是因为爱,取有四种:
欲取:执于欲贪,不能舍离;
见取:固执某种邪见不能舍弃,在佛法中,见取特指固执于能产生“我”见的那些邪见;
戒取:执取于某种戒律、仪轨等,自认为受持该戒律等能得解脱,;
我取:指执取于我见,不能舍离我见。
2.2 取的对象与本质
我今当说所取法及取法。云何所取法?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是名所取法。云何取法?谓欲贪,是名取法。
(二四○)
所,地方。所取,即取所,谓取的对象,这个对象是内外六入处,由十二入处产生取。十二入处是一切法的来源处,从一切法的起源处就开始有取了。因此,在理解缘起法的取时,要关注取的对象是极为广泛的。
取法,指产生取的原因。经中说:欲贪是取法。取的本质是因为有欲贪。欲贪是取产生的根源。
2.3 一切取道迹
云何为趣一切取道迹?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所取故。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取所取故。是名趣一切取道迹。
云何断一切取道迹?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如是知。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二二一)
一切,谓十二入处;道迹,途径;趣,趋向。一切取道迹,谓从十二入处产生取的途径。趣,朝向、走向。
趣一切取道迹:缘内外六入处,生六识,三者和合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
断一切取道迹:缘内外六入处,生六识,三者和合触,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
3 有
缘取有者,云何为有?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
(二九八)
有是因为取。有分为三种:
一、欲有,指有欲贪;
二、色有,指有色受阴,即眼,耳鼻舌身意;
三、无色有,指有四无色阴,即受受阴、想受阴、行受阴、识受阴。
4 生
4.1 缘生故,有六苦
缘生故,有老病死、忧悲恼苦。
(二九六)
由于生的原因,就有了这六种苦。因为生与六苦的关系密切,所以也常常把生与六苦放在一起表述。例如三四四经:云何苦如实知?谓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恩爱别苦、怨憎会苦、所欲不得苦、如是略说五受阴苦,是名为苦,如是苦如实知。
因为生,而有六苦,因此,了解生,断除生是断苦的根本。
4.2 云何生
缘有生者,云何为生?若彼彼众生,彼彼身种类生,超越和合出生,得阴、得界、得入处、得命根,是名为生。
(二九八)
生是因为有,众生的出生,并在出生时拥有四种特性:阴,谓五阴;界,谓十八界;入处,六入处;命根,维持生命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