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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现在的法律只保护钱了吗?

2020-05-09  本文已影响0人  夏吟晨

关掉手机,放下新闻,实在是很气愤,难道现在的法律只是保护有钱人了?抑或只保护钱了?

一个10岁的女孩子,父亲见义勇为去世,其妈妈独自抚养5个孩子。女孩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小小年纪就去帮忙卖百香果。然而,人渣却等在她回家的路上,将其残忍奸杀。手段凶残,极其恶劣。

这样的人,竟因“自首”而得到死缓的判处。

法院判决明显有失偏颇,有包庇嫌疑。难怪激起民愤,纷纷指责这是收了多少钱才这样判,接下来是不是就死缓改无期,无期改有期了?

民间曾流传:一百万死刑变无期,两百万无期变有期。

传言虽不可信,但大概也不是无凭无据空穴来风。

从小读书,教科书里就告诉我们,当普通人的人身安全以及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者伤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而今,一个未成年女孩子被奸被杀,她的妈妈却拿不起法律武器。

难道因为她家境贫寒,就不用尊重她的生命了吗?难道杀人犯塞了钱就可以不用偿命了吗?

这是不是在鼓励犯罪分子,你们可以杀人犯法,但是要来自首,钱到位了你们就会没事的?或者,你们快赚钱,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包括杀人放火?

这样的法律,不就是形同虚设?人道并不是包庇犯罪,而应该扼制犯罪,让群众生活安定,不用时时有性命之忧。

近年来,有很多恐怖新闻。时不时就爆出,哪哪有人持刀砍人了,哪哪有故意杀人的。

犹记得,2015那年冬天,就在我们广东某个银行。一个男子取钱后准备出门,被旁边另一男子抽出刀连砍几刀,鲜血溅了一地,后不治身亡。又过了两天,新闻报导砍人男子是精神病。

一个生命的无端消逝,肇事者却逍遥法外。

再看看近一点的这个新闻,这个公共场所持刀毁坏财物,还拒捕袭警的男子,也是个“精神病”。

大家都说,未成年和精神病,是两个免死金牌。

每次一有重大案件,后续跟踪报道都是说,罪犯是精神病。

说多了,谁信呢?这么多精神病不受监护公然出来伤人杀人?而且,也没说是什么时间被列为精神病人的,是哪个机构证明的。

不能不让人联想,这又是花了多少钱摆平的。

可怜的普通穷人,没有钱,有时连自己的生命和尊严都捍卫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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