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琴杂说》 杨表正
2022-06-16 本文已影响0人
金香书院
《弹琴杂说》
明 杨表正
琴者,禁邪归正,以和人心。
是故圣人之治将以治身,育其情性,和矣!抑乎淫荡,去乎奢侈,以抱圣人之乐。所以微妙,在得夫其人,而乐其趣也。凡鼓琴,必择净室高堂,或升层楼之上,或于林石之间,或登山颠,或游水湄,或观宇中;值二气高明之时,清风明月之夜,焚香净室,坐定,心不外驰,气血和平,方与神合,灵与道合。若不遇知音,宁对清风明月、苍松怪石、颠猿老鹤而鼓耳,是为自得其乐也。
如是鼓琴,须要解意,知其意则知其趣,知其趣则知其乐;不知音趣,乐虽熟何益?徒多无补。先要人物风韵标格清楚,又要指法好、取音好、胸次好,口上要有髯,胸中要有墨:六者兼备,方与添琴道。如要鼓琴,要先须衣冠整齐,或鹤氅,或深衣,要知古人之象表方可称圣人之器;然后浴水焚香,方才就榻,以琴近案,座以第五徽之间,当对其心,则两方举指法。其心身要正,无得左右倾欹、前后抑合,其足履地,若射步之宜。右视其手,左顾其弦,手腕宜低平,不宜高昂,左右要对徽,右手要近岳,指甲不宜长,只留一米许。甲肉要相半,其声不枯,清润得宜。按令入木,劈、托、抹、踢、吟、揉、锁、历之法,皆尽其力,不宜飞抚作势,轻薄之态,欲要手势花巧以好看,莫若推琴而就舞,若要声音艳丽而好听,莫若弃琴而弹筝。此为琴之大忌也。务要轻、重、疾、徐,卷舒自若,体态尊重,方能与道妙会,神与道融。故曰:“德不在手而在心,乐不在声而在道,兴不在音而可以感天地之和,可以合神明之德。”又曰:“左手吟、揉、绰、注,右手轻重、疾徐,更有一般难说,其人须要读书。”
——《重修正文对音捷要真传琴谱》卷一
附:
杨表正(1520-1590年),字本直,号西峰山人,又号巫峡主人,生于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永安贡川人。
活动年代在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前后,是明代古琴声乐派江派中著名的琴学家。其音乐美学思想,认为琴的审美功能,具有伦理感化与教育的作用,提出“琴者,禁邪归正,以和人心”的美学命题,强调审美教育通过情性的中介达到育人治身的作用:“是故圣人之制,将以治身,育其情性,和矣!抑乎淫荡,去乎奢侈,以抱圣人之乐。所以微妙在得夫其人,而乐其趣也。”(《弹琴杂说》)。要求弹琴时,应用幽静的审美环境,平和的内心世界,以达到审美创造的主体与客体的契合无间:“凡鼓琴,必择净室高堂,或升层楼之上,或于林石之间,或登山巅,或游水湄,或观宇中;值二气高明之时,清风明月之夜,焚香静室,坐定,心不外驰,气血和平,方与神合,灵与道合。”(同上)又强调审美接受者的“知音”,如未遇知音,则“宁对清风明月、苍松怪石、巅猿老鹤而鼓耳,是为自得其乐也。”反映其不取悦于人而自乐的审美态度。又认为音乐意义的诠释,在于理解而后能获得审美趣味,由此得到审美愉快的心理体验:“如是鼓琴,须要解意,知其意则知其趣,知其趣则知其乐;不知音趣,乐虽熟何益?徒多无补。”(同上)反对弹琴时“飞抚作势、轻薄之态”的表演习气,主张以“轻、重、疾、徐,卷舒自若,体态尊重”的风韵和标格,表达琴艺的高尚情趣,“方能与道妙会,神与道融”。最后归结为人的“读书”修养,反映其仕人风度与审美理想。著有《弹琴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