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为何没有把要离列入《刺客列传》?
刺客,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呢?使得大文豪司马迁还特地为他们写传记?而我们的诗仙李白,也专门为刺客写过《侠客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简简单单十字,硬是把刺客的形象写活了。
但是《刺客列传》并没有写刺客要离。难道是说要离出生在司马迁后面的时代?显然不是。要离可是和刺客专诸都在吴王阖闾的时代的。 那司马迁为什么没有把要离列入《刺客列传》呢?显然要离在司马迁心中还没有分量,说穿了就是他不配作为一个刺客,毕竟人家刺客在以前可是很有地位的。而要离为人们所熟知其实是在一篇古文里面《唐雎不辱使命》。里面说到: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前面两位都列入刺客列传,就要离没有,而四大刺客就更没有他的排名了。这其实都是因为要离这个人本身,并不是因为你去刺杀某人就能说你是刺客。作为刺客,必须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那样有勇有谋,而且价值观要正,要大义,要仁。而要离刺杀庆忌,为了刺杀成功,上演了一场苦肉计。这算他有谋吧。
当初的背景是这样的,吴王阖闾为了夺回王位(那时候他还不是吴王,而是公子姬光),派刺客专诸去刺杀当时的吴王王僚。结果就是王僚被杀了,公子姬光顺利夺回王位,史称吴王阖闾,也就是吴王夫差的父亲。而王僚的儿子庆忌,为报父仇,准备攻打吴王阖闾。当时庆忌也有很大名气,很得上层士绅的拥戴。如果他真的和吴王阖闾交兵,谁胜谁败还不一定。在这种情况下,吴王阖闾四处搜寻刺客,准备刺杀庆忌。当时有人推荐了要离这个人,吴王就派人传他入殿,准备叫他去刺杀庆忌。但是,当要离来到宫殿,见到了吴王,吴王却看不起他,认为他身材矮小,难堪重任。故意刁难他问他如何胜任这份差使。要离就对吴王说为了取得庆忌的信任,他要求吴王杀了自己的妻子,并斩了自己的一条手臂,编造谎言说自己是个逃犯,和吴王有很大的仇恨。吴王刚开始就很不屑这样做。这时候要离就说一大堆正义凛然的话,什么有国才有家,什么为了国家,牺牲妻子也在所不惜等等。这个时候,吴王很感动,就派了他去刺杀庆忌。当然了,他的发妻和他的一条臂膀也没了。
就这样,要离顺利接近了庆忌,开始他的刺杀计划。有一天庆忌带着要离前往艾城,叫他帮忙训练士卒,准备攻打吴王阖闾。到了攻打这一天,庆忌率领船舰顺流而下,准备偷袭吴国。船行驶到中途的时候,要离就建议庆忌站在船头,好指挥战船行进。庆忌走到船头上坐定,要离左手持断矛在一旁侍立。这时候江上掠起一阵风,要离借着这狂风,趁着庆忌没有防备,将断矛刺入庆忌的腰间。这个时候,庆忌很吃惊,就将要离倒提起来,反复将头浸入水中。在这里,补充一句,这个庆忌呢,也是一个身材魁梧的猛士,所以才没有被要离一刀毙命杀死。这个时候,要离快要窒息了,庆忌就将他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怒目视之,明白了要离的苦肉计,哈哈大笑起来,说:“想不到天下竟有你这样的‘勇士’,敢来刺杀我”。这个时候,船上的甲士看到庆忌遭到毒手,就一涌而来,准备乱刀分了要离。庆忌这个时候摇手制止他们,说:“要离是天下的‘勇士’,怎么在一天之间杀死两个勇士呢”。庆忌再一次要求要放了要离,让他回吴国领赏。庆忌的话可谓是深切有内涵。似乎在称赞要离是勇士,但实际在挖苦他,庆忌的意思是要告诉要离,我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勇士,你要离算什么,不过是个为了实现目的不择手段的小人,我怎么能够让你这样的“勇士”陪着我死呢?你不配,你还是回公子光那里领赏吧,看你以后还有没有脸活在这世上。说完,把要离从膝上推下,然后用手把短矛从心窝中拔出……把要离从膝上推下,这动作很值得讲究。这是庆忌对要离连续采取了两个动作,说了两句话之后,对要离最后的动作。他对要离该做的做了,该说的说了,要离在他眼前已不是一个人,只不过如一粒尘埃而已。所以他把要离从膝上推下,就像弹掉身上的灰尘一样。多么好的英雄姿态!多么好的境界!同时“推”这个动作,显示他无愧于一个从容就死的勇士之名。
说说要离的结局吧。要离回到吴国得到很大的欢迎,但没有人佩服的。在那个年代,那些人都是有一些追求有一些信仰的,对于要离这种行为,肯定不认可的。而当吴王准备封赏他的时候,要离却从卫士手中夺过佩剑,割喉而死。虽然儒家历史是将要离作为一个英雄来崇拜的,但要离的事迹实在难以让人恭维,也许他在以妻儿之命来换取刺杀机会的时候没有想过家庭对他的重要,只一心想着要出人头地、“青史留名”,但有时候一旦达到了目标,就会发现得到的远远抵不过失去的。要离就是这样的人,成功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喜悦,相反是剧烈的心痛。当他被庆忌在水里浸过之后,他长期发晕的脑子就清醒了许多,他突然明白自己大错而特错了。他宁愿被庆忌当场杀死!庆忌放过他之后,想到自己从此就不能容于世,他当时就想投水自杀,但是却被庆忌手下的卫士们捞了上来。此时此刻,要离看着巨额的黄金、娇滴滴的美人,他羞愧万分,猛地从卫士手中夺得佩剑,面对惊讶的吴王、伍子胥以及其他大臣,泪流满面:“为了刺杀庆忌,我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惜,甚至连妻子、儿子的性命都搭上了,难道我还在乎什么钱财和爵位吗?”说完,先砍断自己的双足,后又自刎而死。这似乎在弥补因为自己的荒唐举止而不幸丧命的老婆儿子。
这就是刺客要离的事迹,哦,应该是杀手要离的事迹。对于他,只能说他不怕死,还有点谋略,算不上有勇有谋,否则,这个美好的词语都快沦落了。而他的行为,只能算是灭绝人性的,心理变态的杀人狂行为,怎能和专诸、荆轲相提并论?这也是为何司马迁没有将他写入《刺客列传》的原因,也是后人没将他列入四大刺客的排名的原因。对于这样一个杀人狂,你们是不是心里也极其鄙视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