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雄 2019.3.5
2019.3.5晴
今天绝对是这半年以来让我最开心的日子。半年了,我在这半年里的成长比我前二十七年经历的所有加起来都要快。虽然是被逼无奈,但人都是这样成熟起来的不是吗?
我收拾好行装,一件黑色大衣,一件牛仔外套,一条黑色休闲裤,一条黑色运动裤。一双马丁靴——我认为是马丁靴——一双运动鞋,一个小型收音机。装在边缘已经出现裂痕的行李箱里,拿好钥匙,出门了。
我寻思着路上找些超市拿点吃的,不需要太多,轻装上阵。反正目的地也不远。
哦对了,防身的武器。
我转头回到厕所拿起了我改装的这把武器。这把武器前身是一根吸水拖把,当然,拖把那一段被我拆了,现在绑上了一把匕首。
确定没有东西遗漏以后,我在门口回头看了一眼这个让我得以避难的小两室一厅的小窝——我也许会回来,我这样想——关上了门。
徒步走下35楼,对我来说不是难事。电力系统早就瘫痪了,电梯自然没用。来到一楼大堂,我推着行李箱走到大门口。搬开被我堆在大门玻璃缺口处的所有桌椅,主要是椅子,还有一个塑料垃圾桶。从这个缺口钻了出去,再把那些桌椅全部堆回缺口处。以防万一,就像我刚刚想的,我也许还会回来,得保证这里的安全。
走出小区大门,我几乎是一路小跑起来。难以抑制的愉悦让我很难走得很慢,虽然按照以前这个路程,走路过去是痴人说梦。但是对于现在城市一片荒凉,街道破败不堪,求生才是首要任务的情境来说。这个距离对我毫无压力。
妈,妹妹,我出发了。
我边向外走边不自禁地笑着,我已经有半年没见到他们了。不仅如此,听说还有很多熟人也都跑去了那地方避难,几乎整个城市的幸存者都去了那。现在我也知道地址了,这简直是个天大的喜讯。而这个喜讯,正是我妹妹通过收银广播告诉我的。
我提着拖把武器,推着行李箱。向望不到尽头的城市主路走去,甚至哼起了小曲。
后来我才知道,这根本不是一个喜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