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系列2-内疚快感?无稽之谈!

2022-06-29  本文已影响0人  游侠小木客

“内疚快感”无稽之谈

作者:奥赞·瓦罗尔

译者注:Guilty pleasure:内疚快感,一种不宣之于众的爱好,带来快乐的同时又带来负罪感。

我的内疚快感之一,是读丹·布朗的小说。

我喜欢惊人的转折、扣人心弦的悬念,以及夸张情节带来的肾上腺素激增。

阅读机场惊悚片并不“富有成效”,所以我称之为我的内疚快感。

但后来,我开始质疑“内疚快感”这个词。它的言下之意很清楚:如果它让你感觉良好——而它不怎么需要智能,或者不能达到某种明确的生产目的——你最好为此感到内疚。

我们已经习惯于将内疚与快乐联系起来。

我们被告知,要通过与自己作斗争来改善自己,不要信任让我们感觉良好的东西,要拒绝自己所渴望的东西。

这种与自我的战争,从早期学校教育就开始了。

日复一日,学生们被强制去做他们不想做的事情。在学校,任何未经授权的行为都会受到纪律处分。就连基本的身体功能,都需要学校当局的许可。规则可以很武断:即使嚼口香糖不会阻碍学习,但这种行为仍然受到惩罚。

接着,现代社会强化了这种运作方式。这就是盛行的喧嚣文化的整个前提:如果你没有处于痛苦中——如果你不是经常煎熬、忙碌和挣扎——那你就没有做对。

这种心态如此普遍——执着于牺牲个人欲望来换取外部奖励——以至于人们失去了与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之间的联系。(附注:你知道你想要什么——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吗?大多数人都很难回答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

动物并不把快乐等同于内疚。对于它们,快乐是大自然的引导系统,导向食物和温暖等有助于它们生存的东西。而人类可能是唯一有意试图压抑快乐、追求痛苦的生物。

你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会想:如果你消除了与快乐相关的内疚感,那可能连续几天只有香烟、酒和视频游戏(以及丹·布朗的小说!)。如果你能完全自由行动,你当然可能会做一段时间上述事情,但最终,你会感到无聊。通过允许自己做你认为自己想要的事情,你就会发现你真正想要的(和不想要的)。

我曾经认为,做能给我带来快乐的事情是自我放纵。但事实恰恰相反。做你想做的事并不是世界的负担,而是一座灯塔。当你这样做的时候,你就建立了一种新的存在方式,一种其他人也可以遵循的方式。用Lizzo的话来说,当你闪耀时,你帮助别人发光。当你让光线照射到你的棱镜上时,你会投射出一道远远超出你自己的彩虹。

这并不意味着追求伤害他人或自己的欲望。是的,有时我们会延迟满足,牺牲短期利益,追求长期利益。

但痛苦挣扎并不是默认的运作模式。罪恶感不应该是快乐的永恒伴侣。

“问问自己是什么让你变得有活力,然后去做吧”,霍华德·瑟曼说,“因为世界需要的,是活过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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