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14.13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
14.13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
【注释】
▲公叔文子:公叔文子,名拔,或作发,单谥为“文”,全谥为“贞惠文”,世称公叔文子,乃卫献公之孙,又称公孙拔。
▲公明贾:复姓公明,名贾,春秋时期卫国人。
▲时然后言:不乱讲话,讲话有分寸,把握时机,时机适当的时候才发言。
▲乐然后笑:高兴的时候就笑,没有虚情假意,不虚伪。
▲义然后取:合理的收入该拿的就拿,不合理的收入坚决不要。
▲其然,岂其然乎:一、原来如此,必然如此啊!二、原来如此,怎么会被传说成那样呢?
【译文】
孔子向公明贾询问公叔文子,说:“先生他不说,不笑、不收取钱财,是真的吗?”公明贾回答说:“告诉你这话的人说得过分了。先生发言的时候会把握时机,所以别人就不讨厌他说的话;开心快乐的时候才笑,从不虚假的笑,所以别人就不讨厌他笑;合理的收入他才要,所以别人就不讨厌他取。”孔子说:“原来如此,必然如此啊!”
【学而思】
“时然后言”:是该说的时候说,不该说的时候不说,君子要谨言慎行。可参读《卫灵公篇》15.8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乐然后笑”:不阿谀奉承,不要皮笑肉不笑,不强颜欢笑,笑是发自内心的笑。
“义然后取”:君子先难而后获,敬其事而后其食。合理合法的收入,该拿就拿,即使有人嫉妒也无需畏惧。
【知识扩展】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适卫,说蘧瑗[qú yuàn]、史狗、史[qiú]、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卫多君子,未有患也。”
(季札到达卫国,与蘧瑗、史狗、史、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谈得很投机,他说:“卫国有很多贤能的君子,不会有什么祸患。”)
《礼记·檀弓下》: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谥于君,曰:“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君曰:“昔者卫国凶饥,夫子为粥与国之饿者,是不亦‘惠’乎?昔者卫国有难,夫子以其死卫寡人,不亦‘贞’乎?夫子听卫国之政,修其班制,以与四邻交,卫国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故谓夫子‘贞惠文子’。”
(公叔文子去世后,他的儿子戍向国君请求赐予溢号,说:“大夫停柩三月就要下葬,现在葬期临近,请您赐给亡父一个溢号以便日后称呼。”卫灵公说:“以前卫国遇到凶年饥荒,夫子施粥调济饥民,这不是爱民乐施的表现吗,正与《溢法》的‘惠’字相合。以前卫国发生内乱,夫子拚死保卫我,这不正合着《溢法》上的‘贞’,字吗?夫子主持卫国国政,根据礼数的规定,当尊者尊,当卑者卑,以之与四邻交往,使卫国的声望没有受到沾辱,这不是正合着《溢法》上的‘文’字吗?所以,所以夫子的谥号就叫‘贞惠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