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当前的婚姻体制是反人性的
说到底,当前的婚姻和恋爱体系确实是有点反人性的。
爱情作为一种生物反应为基础的情愫,常常不是人能左右的存在。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同时对两个人心有悸动;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一生不会对其他人怦然心动。
爱慕异性、欣赏优秀、追求新鲜、日久生情,这都是每个人都有的很正常的心理现象,不猥琐也不可耻。
那么,基于真实情感基础上的出轨这种行为,究竟是违反“道德”,还是违反“人性”?
如果违反道德,这种道德观念又是怎样在社会发展史上产生的?
为了社会秩序?为了个人的占有欲的本能?为了避免个体的心理伤害?
如果为了维系社会秩序,那么反人性的婚姻体系是否有利于稳定秩序?
如果源于占有欲本能,那么占有欲这种人性又与多对象的爱情自然发生这种人性有何冲突?
如果为了避免心理创伤(避免由于对象出轨而导致的心理不平衡),那么,克制自己可能发生的对他人的真实好感和愿望,是否对自身也是一种伤害?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当前资本主义的,功利主义人性观的前提下出发的。
这种庞杂的命题不是我等屁民能拿捏的,不去讨论和赘述。
说到底,当前的婚姻体制是反人性的
但毋庸置疑的是,使爱情长相厮守的,不是相濡以沫的陪伴,而是能持续的新鲜和挑战。
使得婚姻白头偕老的,更多的不是义无反顾的热爱,也不是十载化碧的忠诚,而是追求稳定、利益交换、情感妥协、习惯养成、子女捆绑的产物。
毕竟热恋是有期限的,激情过去就是家长里短、柴米油盐。
也要看阶段。
年少轻狂时,遇到自己真正动心的人,忠于心意,敢做敢当,有的是时间去浪费、去实验、去互诉衷肠、去爱恨纠葛、沾花惹草,或许还能说无可厚非。
等时间沉淀下来,过了掀惊涛骇浪瞎折腾的年纪了,也过了感性驱逐理性、劣币驱逐良币的年纪,面对荷尔蒙也该波澜不惊了。
你不可能三十而立了,还像十几岁一样红灯绿酒、留恋夜店、游戏人间、精虫上脑,不顾妻儿老小,满脑充斥玉身酮体。那你只能是个大龄巨婴。
鲁迅在小说《伤逝》里写道:
这是真的,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
到枯身孤坐,回忆从前,这才觉得大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而将别的人生的要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