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余华

2020-10-19  本文已影响0人  二狗他哥

余华是我比较喜欢的作家之一了,我读过他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这两本书在我那个年代,包括现在都是很畅销的书了。说实话,国内好的作家真的不多,就算莫言拿到了诺贝尔奖,但是他的书我依旧在尝试阅读之后提不起半点兴趣。

余华第一份工作是小镇的牙医,从18岁开始,到23岁结束。他的副业是写作,现在的说法也是一个标准的斜杠青年。在他自己描述的阅读和写作当中,他的小学到高中阶段正处于文革,那是一个没有书籍的时代,文革前出版的文学作品都被销毁了,只留下一个鲁迅。还记得我爷爷家之前也有很多老书当时被烧毁了,当时年少的我听到这个事情心疼死了。

当时年少的余华只读过《闪闪的红星》、《矿山风云》、《毛泽东选集》里的注释、还有就是十几本没头没尾的书。他开始自己给那些没头没尾的小说编结尾,晚上睡在床上开始编,编完不好重新编。少年时期的这种训练想象力的方式,对日后他成为作家有很大帮助。

22岁的时候,余华开始迷恋川端康成。川端的作品余华都是购买双份,一份收藏,另一份放在枕边阅读。他对川端的疯狂热爱持续了3年。后来他把迷恋转移到了卡夫卡身上,卡夫卡解放了他,川端过于沉湎在自然的景色和女人的肌肤的光泽之中。而卡夫卡则始终听任他的思想的使唤。

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有一个贵人,成功的作家也是一样,余华的贵人是原《北京文学》的副主编李陀,是李陀大力宣传了余华的第一部成名作《十八岁出门远行》,把他推荐到当时中国最好的杂志《收获》去的,《收获》是巴金的收获,别的杂志不敢发的作品《收获》可以发,这也给了余华很大的自由发展的空间。

记得余华讲过一个故事,有一个英国诗人T.S.艾略特,他在中学毕业以前已经读过一千多部经典文学作品,他走出中学校门不需要再读文学作品,只要写文学作品就行了。说明青年时期,一个人的文学水平就可以提高到相当的水平。看样子还是要从小培养小孩的文学水平。

作家用吉普赛人的话来说,就是把别人的故事告诉别人,再想别人要钱的那种人。我也用这句话作为结局,把余华的故事讲给大家听,其实也是换个方式讲给自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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