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很孤独,用英语是这么说的
在白天对什么都不动感情是极为容易的,但在夜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1
现实中需要的可能不是一帆风顺,需要更多的多是有勇气乘风破浪,心甘情愿这个词真是又卑微又勇敢,于是有些歌里住了人,我,不敢再听。
我们依旧就会选择深呼吸,因为我们也是光亮的本身。
生命太短暂了,没时间,恨一个人那么久。
明天,太阳照常升起。
网上说: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我肯定能忍受黑暗。
只可惜,就算我们有办法让自己变优秀,但根本没有办法,创造出她心里的那份心动啊。
早上起来的时候网上说南京下雪了,研究了一番之后才知道是大家的玩笑话,全南京只有“微博”里面下的最欢。
大学那年,老王谈了个女朋友,流露出人类本能的那种娇纵和宠溺,他心里仿佛装着一片温柔的草原,安静了狮子,温柔了大象,奔跑了野马,整个草原变得温馨,随便她怎么撒欢。
我早就说过这种情况埋着灾祸,总有一天会爆发,但是老王不在乎。
我们在大学旁边小巷子盘了个店面,开了个叫后会有期的清吧,里整日坐着,晚上喝酒看店,白天睡觉打呼噜。
每天颠倒黑白,虽说落了一身毛病,可生意还算景气。
除了犯病的时候有些难熬,剩下的小日子过得还算舒坦。
店里三三两两的痴男怨女,酒后微醺,偶尔也会缠着我,念叨他们的故事——虽然大多,都是些事故。
终究逃不过男痴女怨,如出一辙,听了十年,听得我熟烂于心,耳朵起茧。
老王不一样,他是个掉进了米缸里的老鼠,贪得无厌。
2
那个晚上,老王来得比平时要早一些,似乎有些焦虑。
把手里东西往吧台一堆,拿了上次剩下那半瓶劣质威士忌,他便蜷缩在墙角,不停地哆嗦着腿,一言不发。
待客人散去,他才挪到了吧台中央。
“怎么了?这出去才一会就被霜打了?你也就是幸亏耳朵小点,你要是我那只比格犬,恨不得用耳朵把脸挡上,说说吧,怎么回事!”
老王毕业这几年,跟我一起惨淡经营这个破清吧,来往客人不多,每个月最大的开销都是我们自己喝没了的酒钱。
日子太过平淡乏味,而我们又靠近大学,因此谁的人生中还没遇到两个叫做莎莎的姑娘。
她也许是你隔壁邻居的乖乖女,是你的小学同桌,是你懵懂时期的初恋,也有可能是你的高中班花,甚至是你的前任女友。
无一例外,虽然现在你已和她没有交集,可关于她的些许片段,总会在夏日暖风的午后,在酩酊大醉的街头,在电影散场的人流中,冷不丁地从脑壳里蹦出来,轻轻啄你一口,便又悄悄消逝在时光里。
巧的是,老王就碰到一个。
“这也忒狗血了吧?”我端起酒杯笑道。
老王似乎还在负面情绪中没出来,“我这个莎莎和你们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
似乎这个最特殊的莎莎也没什么特殊的,老王的描述里,他的莎莎也是个普通大学女孩,素面朝天,但在现如今的校园女孩里确实不多,也姑且算是特殊吧。
闲来无事老王决定近水楼台去隔壁大学图书馆寻找人生真谛,就把关门之后,早早地就去抱起一本《黑格尔》孜孜不倦,于是就碰上了莎莎姑娘。
我恍然,这么早去自习室,可不就只能碰见素面朝天叫做莎莎的姑娘吗?
粉妆玉砌的小可爱这个时候说不定才睡着,谁有功夫去图书馆哲学巨著的区域“自杀”?
老王是神经病,看那种书就困,困了就睡觉,睡醒了继续看,每天就把开门前他回来的都把头发挠的跟傻缺一样。
时间长了老王也就无所谓了,干脆脸都不洗就去图书馆学习,那个劲头再考个哲学学士证书我都不会怀疑。
但突然有一天开始,老王去图书馆之前梳洗打扮了一番,打理了头发,洗了澡,换上他那套宝贝的西装三件套,还特意擦了擦鞋。
我就知道,他恋爱了。
果然,老王在图书馆看上了一个知性美人,气质温婉,博学强知,把老王迷得不行。
这种投身知识没有社交的姑娘,哪里经受得住老王这种孽畜的对手,一个多星期,老王就开始成双入对了。
老王谈恋爱了,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好事,首先我们每个月的酒钱开销更多了,其次清吧三楼的阁楼上,主卧我腾了出来,并失去再次进入的资格,每天早上只能下楼上厕所。
3
我整天极力规劝,老王不要破坏莎莎未来成为举世闻名哲学家的可能,并且知识海洋游泳本来挺好,不要给人家套游泳圈,也不要开着游艇把人家直接接上岸。
可是,老王不听,莎莎姑娘自从恋爱以后,也变成了傻傻姑娘。
老王这个不要脸的家伙,变着花样给姑娘制造浪漫,肉麻的不行,根据傻傻姑娘的建议,我们清吧,也加入了老王公鸭子乐队的表演驻唱,听这个名字就知道唱功怎么样。
结果,当月我们营业额就同比下滑了30%。
但是可能傻傻姑娘突然有一天早上洗脸的时候挺狠,拍补水的时候,把脑袋里恋爱时候进去的水突然拍出来了,她决定还是回知识海洋里游泳,并且换了个澡堂子。
莎莎姑娘消失了,没有原因,没有借口,没有来由。
老王疯了一样在隔壁大学寻找,但是一直寻觅无法。
从那以后,校园里少了一个素颜朝天,清汤挂面,总是在图书馆看哲学大部头的奇怪小姑娘。
多了一个人高马大,长相却奇丑无比,逢人就问“有没有见过一个叫‘莎莎’的姑娘”的疯子。
再后来,就连疯子也没了踪影。
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4
我瞄了一样老王快要见底的酒瓶子,让他赶紧回去睡觉。
老橘没表态,只是喃喃地自言自语:“真实真的有那么重要么,只要有人愿意相信,不就……”
我别搭理他,说道:“事先声明,我要讲的,不是言情故事,也不是悬疑小说。虽然可能会有点长,甚至会有一点点奇幻,但我能保证,它足够真实圆满。”
“我也不想知道了,爱情不就是这样吗?没有招呼地来,没有招呼地走,而我,只是个酒肉之徒。”
我将残酒一饮而尽,没有告诉他傻傻姑娘其实早就决定好了,我在打扫卫生的时候看到了客厅餐桌上英国华威大学的通知书,晚上起床开店的时候发现没有了。
傻傻姑娘并不傻,她还是那个博闻强识的知性姑娘,只是老王着相了。
老王喝了酒之后,恢复了浮沉浪子,四处留情,没有再谈恋爱,但我依旧没有搬回主卧,他经常带不一样的姑娘回来,环肥燕瘦个不一样。
再后来,听说酒吧对面水果店的老板娘,长得白白净净,却找了个长得像干枯发霉的橘子皮一样,皱巴巴的男人。
我想,他们应该很幸福吧。
这才是,众望所归的完美结局。
皆大欢喜。
可生活,往往比小说要狗血得多。
老王是个浪子,他和莎莎姑娘可能会有爱情,但是没有结局,对于莎莎姑娘来说,看《黑格尔》疲倦了,搞搞浪漫故事也是一种休息。
也许,爱情和啤酒,都可以去往最后的结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