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落实《条例》贯穿组织工作始终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政治决心,也释放出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对于组织部门来讲,要带头抓好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份内之事。作为组织部门,要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结合即将开展的集中性纪律教育,突出分层分类,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改学,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积极稳慎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严监督管理,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只有让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才能在人生和事业的道路上行稳致远。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加强党员干部监督作出一系列修改完善,对党员干部从选拔任用、在职到离职退休等进行了全过程从严要求。对于组织部门来讲,落实好《条例》就是要把严的基调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持续严把选人用人关,加大对部门(单位)“一把手”、关键岗位干部和年轻干部的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对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突出以考促干,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新修订的《条例》充实了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以及“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规定,也为考准考实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知人才能善任,考准才能用好。将进一步优化干部考核方式,坚持把考核抓在经常、贯穿全年,研究制定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平时考核办法,把干部考准考实,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职务职级调整有效挂钩,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成为常态,不断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