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楼有感

2016-04-21  本文已影响0人  Phyllis琦琦奇奇

我想《红楼梦》的魅力与文学价值远高于其它三本名著,正如王蒙所说“谁能经得住谈《红楼梦》的诱惑呢?不谈《红楼梦》,谁知道你也是有智慧有灵性有感情有感悟的呢?”它记录的包罗万象,社会政治、三教九流、宫廷豪门、佛道巫神、男女私情等等。你感兴趣的几乎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记着我初中闲暇时曾读过四遍《红楼梦》,当然无法用精读来形容,都是对感兴趣的部分读的比较细,一般的就一略而过。就这样我也感受到了读红楼的乐趣,因为每隔一段时间,经历了一些事,学习了更多的知识,我所想看的红楼就不一样,我所感受的红楼也会有所变化。“我把《红楼梦》当做一部活书来读,当做活人来评,当做真实事件来分析,当做经验学问来思索……我常常从《红楼梦》中发现了人生,发现了爱情、政治、人际关系、天理人欲……的诸多秘密。”我想这就是红楼的魅力所在。

 在王蒙得出的结论中最好的书名应是《石头记》:石头云云,最质朴,最本初,最平静,最终极也最哲学;同时又最令人唏嘘不已。多少滋味,尽在不言中。他觉得“红楼梦”还是露了一点,俗了一点。虽说我挺认同他的看法,但我还是很喜欢“红楼梦”这个名字,梦是幻影,红楼带些女性化,读起来也挺诗意,艳俗中也带有脱俗。

   我觉得王蒙评宝玉摔玉这段最为精彩:摔玉的情分与痴狂并不是每一个接触过宝玉的少女都能得到的。这么一想,你就为之感动,为之泪下了。见到自己的所爱就如同见到了自己的前生、现世与未来,如同见到了自己的灵魂、形影与存在……他能不要求对方与自己保持完全的一致吗?   这就是宝黛爱情,在中国的文学长河中“独树一帜”的爱情,他们更多的是心灵相通的,是懂得,也更纯洁。

  我还很有感触的是“时间的流逝使人长大,长大却也意味着青春的失落,意味着青春时代的好友的各自东西。普希金诗云‘同干一杯吧,我的不幸的青春时代的好友’。”宝玉在十九回中曾说:只求你们同看着我,守着我,等我有一日化成了飞灰——飞灰还不好,灰还有形有迹,还有知识——等我化成一股轻烟,风一吹便散了的时候……那时凭我去,我也凭你们爱哪里去就去了。一个年轻的孩子,想得这样天真,这样自我中心,却又是这样虚无,这样彻底的绝望,这样彻骨的悲凉,实在是很惊人的。在文学作品中,写死的残酷死的恐怖死的不可避免,本来不足为奇,但悟性的一个重要标志、重要内容恰恰是对于死亡的超乎本能恐惧的带有穷根穷底意味的因而是带有形而上性质的思考。我们多多少少在人生的聚离与在死亡的思考中也有如此感受,只是没有那么具有自由人性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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