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王操注孙子十三篇
2018-01-02 本文已影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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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闻上古有弧矢之利,《论语》曰“足兵”,《尚书》八政曰“师”,《易》曰“师贞丈人吉”,《诗》曰“王赫斯怒,爰征其旅”。
黄帝、汤、武咸用干戚以济世也。《司马法》曰:“人故杀人,杀之可也”。恃武者灭,恃文者亡,夫差、偃王是也。圣人之用兵,辑而时动,不得已而用之。
吾观兵书战策多矣,孙武所著深矣。孙子者,齐人也,名武,为吴王阖闾作《兵法》一十三篇,试之妇人,卒以为将,西破强楚入郢,北威齐、晋。后百岁馀有孙膑,是武之后也。
审计重举,明画深图,不可相诬。而但世人未之深亮训说,况文烦富,行于世者失其旨要。故撰为略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