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学生乱性生子,那些性自由论者会如何解释?

2019-02-27  本文已影响1人  b8668aa81aa1

这两天连续两则关于在校中学生怀孕生子的新闻牵动着笔者的神经。可以断定的是,如今的学生提前偷食禁果、与异性发生关系,已不是个案。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长期以来鼓吹并纵容性自由论泛滥所结下的“硕果”之一。而且这种仅仅是之一的“硕果”还有愈演愈烈之势。不知道那些到处鼓吹泛性的所谓性自由专家们此刻做何感想?

2月24日19时许,吉林四平市民徐先生途经铁东区铁东广场时,发现广场有个襁褓,里面裹有一新生儿。据其回忆,当时气温只有0℃左右,因担心孩子被冻坏,他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平东派出所民警到场,并在孩子贴身处发现一张纸条。

记者从警方处获得的上述纸条显示,“好心人你好:我是一名学生,生下这个孩子,没有抚养能力,因为这个孩子,我曾经想过自杀,但是我还在上学,还有父母,没有办法,就求好心人,给这孩子一条活路,好好善待她吧”。

字条下方,还写有关于女婴的出生信息:“五斤八两,2019年2月23日13:05出生”。警方由此推算,女婴从出生到被遗弃,仅仅30小时左右。

其实,在校中学生怀孕生子,然后弃子的新闻,如今已经不再是新闻,这几年仅是经媒体报道的就无从数起,更别说那些鲜为人知的了。无独有偶,2019年开年,紧接着这个“学生弃婴”的新闻,还有一个高中寄宿女生在校生子的新闻,奇葩的是,该女生从怀孕到生子,无论学校还是家长,竟然都浑然不知。

据现代快报报道,黄先生的女儿2017年9月起就读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某中学,此后一直寄宿在学校。2018年4月,黄先生从女儿的同学口中得知,女儿在学校和一个男生谈恋爱了。“我知道这件事以后,就打电话给女儿的班主任,让老师多加注意。”黄先生表示,当时老师答应,以后女儿有任何情况都会告诉他。

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从女儿怀孕到临产,竟然无人发现这个情况并告知黄先生。女儿直到开始肚子疼后,才将这件事告诉了父亲。黄先生赶紧联系了亲友将女儿送到当地卫生院,并在1月31日将孩子生下。“我把女儿托给了学校,却酿成了这个结果,所以现在我只希望学校能负起这个责任来。”

学校能负起这个责任来吗?自然不能。虽然学校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但做为一个个体的学校却无法去左右学生的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因为学校是从属于社会的!教育是个社会系统工程!不是某个学校所能单独承担的。为什么这些年关于学生被性侵、怀孕的新闻不时有曝出,如果细究起来,着实让人惊恐。

学校,尤其是中学生以恋性为光荣;校园内恋爱成为时尚;性自由论无孔不入,归根结底只是我们这个性自由泛滥的社会的一个投影而已。根治学生早恋、乱性,防止性侵、性伤害,除了加强学校教育、强化价值观和人生观教育以外,净化社会环境,打造一个阳光、向上、健康的社会氛围才是治本所在。否则,都是缘木求鱼掘地寻天之举。

长期以来,一些性学专家往往把性欲和人权、人性联系在一起,是极其荒诞的。任何历史时期的性需求都有它严谨的社会属性。笔者早就说过,人的欲望需求是多层次多方位的,是完全可以调控的,是可以塑造和引导的,这取决于特定社会条件下人们的价值定位和精神诉求。否则,也就不能称其为人,也就不可能出现人类社会波澜壮阔的发展进程和英雄史诗。过多地突出性在人类存在状态中的地位,是一种扭曲的或者别有用心的危险行为,势必会对当下的社会和人文精神世界造成冲击和毁灭性的伤害。我想,是时候了!我们有必要收敛一下性欲的黑匣子,给性自由者戴上紧箍咒。我们活着,我们的荣光绝不仅仅局限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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