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这点事
半个小时前,许久不曾联系的房东给我们宣布了一个爆炸性消息:我想带着我女儿回来住没租给你们的那间储物间。
what?逗我?租出去的房子房东还可以回来住?
我离婚了,现在没房子住了……
好吧……
我们心软了,面对一个年过40的阿姨眼含泪水的请求。
讲到这儿不禁让我想起两个多月前2015年的最后一个礼拜,前房东说她要卖掉房子,给了我们一个月缓冲期,于是我们忙前忙后坐立不安各种搜房,找中介,终于在一个礼拜后也就是2016年元旦定下了目前这栋房子。
为了节省搬家费我们每天下班来回三四趟:下楼梯(7楼),步行一千米,过马路等红绿灯,再步行一千米,上楼梯(3楼),再下楼梯,步行一千米,过马路,步行一千米,上7层。如此循环,坚持了一个星期。
那个周末我们推掉了所有约会聚餐,连续两天,累到胳膊酸疼动不了,小腿肌肉僵硬,我们咬牙坚持了。
一年搬过五次家的我开始习惯这种模式,生活总是给你一大耳刮子然后对你说,来,这里有辣椒水,敷一敷?我没有说不的权利。
一如此刻。
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签合同时夫妻两配合默契,男主外女主内。
男主人有着混迹社会的特有的精明与……油腻,大金链子,镶金翡翠大扳指,还有我说不出牌子的精致的过分的手表,时时刻刻对我们表达着同情与理解,房租一分不让。
女主人有着南方女子特有的温婉,声音温柔动听,细腻如莺,着装上也是一副大家闺秀的普通模样,一切以丈夫为准。
本应该相敬如宾白头到老的人,到如今这一步,也是万不得已得吧。不然为何一双眼睛饱经沧桑,话也说不清,靠一旁的好友帮衬:大家都是女人,麻烦你们体谅下她吧!
是啊,离婚了,没有房子,女儿还在读大学,多可怜……
这社会,这生活,这人性。
不知从何时起,爱情成了金钱的附属品,从各方面看,两人曾经也艰苦过,辛苦奋斗的人过上了好日子的剧情。是不是幸福来的太突然总是会让人冲昏头脑?还是幸福来的太久会让人利欲熏心?我们用自己灵活的大脑编造了一部小三上位的戏码,于是愈发同情起这位可怜的阿姨。
试着同处试试吧,这样说服着自己。
然而即便如此,我总是习惯用最残忍的方式来猜测人心:如果不是有一年的合同横在中间,那么这位温柔的阿姨还会给我们商量的余地吗?是否会如前房东一样临走时押金以各种理由扣的三分之一不到?又或者:这套房子主人是我现在我要带着我女儿回来住,麻烦你们搬出去,将我们扫地出门?不敢想象,难以想象,我也不愿想象……
这是我当时的感想。
房东这点事三个月后我们再一次在出租屋见到了“离婚”当事人,那位戴着大金链子的房东先生,与房东太太在房间经过长达2小时的对话后二人携手离开了房屋。
我讶然,难道是我对离婚的概念理解的不够通透?
室友告诉我,她无意中听到房东与好朋友的谈话,内容大致是:“现在他过他的,我过我的,这样也挺好的”,“他不烦我我不烦他,正好”。
哦,这我便明白了,只是小两口闹别扭而已。
那照这样说来,我们的同情岂不是在别人意料之中?
糟糕!被人甩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