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修改草案读后感
2019-08-07 本文已影响0人
山水之间溜溜
这两天朋友圈里总有人发关于计划生育修改草案的消息,借此机会向各位战友介绍一下辽宁省的计划生育修改草案和个人的一点看法。
首先,介绍一下此次修改草案的内容。主要变化点是:
1.在婚假方面,增加婚假7日。
2.再婚夫妻婚前婚后各一娃,可再生一胎。
3.在产假方面,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4.降低标准 超生交0.3倍社会抚养费。
接着,说说个人的一点小看法。
第一条变化是意在鼓励结婚吧,毕竟合法婚姻是保证人口增加的第一步。可是个人感觉现在年轻人的结婚欲望是很低的。别的不说,我都好几年没参加过亲朋好友同事的婚礼了。仔细想一想,身边的同事,朋友的婚姻状况一直都很稳定,该结的早就结了,单身的还是单身,有男女朋友的也一直处着也没听说要有领证结婚的意向。他们肯定不会说“走,我们领证去吧,因为有15天的带薪婚假呢”。
第二条变化是鼓励再婚夫妻再生一个孩子。假如男女双方各带一个孩子组成一个新的家庭,这就已经是一个四口之家了。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的话,抚养两个孩子,已经让男女双方有很大的经济压力了,他们得是多么的恩爱,下定多大的勇气,有多么的不小心才能再去要一个双方的爱情结晶。
第三条变化是针对已经决定要升孩子的夫妇的政策优惠。既然已经生了,那就多享受几天假期吧,多陪陪孩子。
第四条变化也是减轻了超生家庭的经济负担。有些家庭还是有传统老观念的,比如一心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的,或着想儿女双全的,都可以随心所欲的再多生一个孩子来了却自己的心愿,只要经济条件允许。
综上所述,国家政策方面肯定是越来越鼓励多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