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死在雨季(一)
1
未曾遇到南夕,不知爱深可入雨里。
并非文艺,生来喜欢看雨,我深信,那日的相逢是命中注定。
大一,图书馆楼下,遇到了同样仰头看雨的南夕。
他站在那里看雨,我站在那里看人,许久均未语。
那时候我就想,南夕一定是那只在深海独自游弋的鲸鱼Alice。
舍友在一旁悄悄话,陈南夕,中文系才子一枚,据说之前出过事,受过伤。-
舍友无限唏嘘:"别看了,没意义。这样的人,心有伤,人优秀,入眼不易,入心更难。"
闲来无事好胜心起,与舍友打赌,我誓要走进南夕心里。
我就想,有伤便疗伤呗。
起初故意出现在他面前,还催眠自己装着莫在意,这样一个美女在身边晃,总会引起他注意。
我制造了站在书架两边拿一本书的桥段,还是搭上了话,从图书馆的堂吉诃德聊到音乐厅的莫扎特,我忽然发现,共同话题蛮多。从相识到日渐熟络,再到习惯彼此出现在对方视野里,半年已过,我开心,他似乎终于打开心扉。
可我还是低估了他的伤,有些伤疤表层看似已经痊愈,皮下实则淤积血脓,只要稍一触碰,便会引发尘封已久的痛。旧伤痕。
七月七那天,我本来约了他去看一场莎士比亚的喜剧,没想到天降大雨他又突然关机。
我四处打探他的消息,听他同宿舍的人说,本来在饭堂吃饭时大家有说有笑好好的,可是看到电视里播出一幕高考高中生自杀的消息时,他忽然放下筷子拔腿就跑。
我疯狂得找他,1个半小时后,我在图书馆外的雨中看到了他,他站在雨里痛哭流涕。
原本要看喜剧,可我却参演了一场悲剧。
我又疼又急,大喊:“南夕,我不管你受过什么伤,也不管你经历过什么痛,可是你不该这样,你要是个男人,你就不该这样。”
我就跑过去抱住了他,我说,陈南夕,你有种就自杀,我跟你一起死。你不怕做刽子手,你就跳楼!
后来才知道,南夕的前女友,死于雨季。
高考失利,跳楼身亡。
太过悲伤,南夕曾在雨天割过腕。他就那样站在阳台上,把手高高扬起,看着血慢慢沁入雨里。
出院以后,他便养成了一个人看雨的陋习。
爱情就是这样,年纪轻轻就可生死相依。可这并不代表从此断绝爱的勇气。
爱不必隐瞒,却须讲真言。
南夕从来没忘记那个女孩,我很开心,他在心里给那个女孩留了一片地。
情深义重的人值得真爱。在我眼里,他勇敢,真爱,也敢于继续爱。
若爱,必深爱。南夕爱我即如此。
可是我对南夕说,南夕,你还没追过我呢,想要名正言顺得在一起,等你追上我再说。
好吧,真正会在一起,真的是因为后来他追我。
后来的后来,南夕常拉我手,揽我入怀在我耳边问:“那么多人追你,为什么选我?”
追我的人很多,不乏五陵年少,也有王谢堂孙,手段亦用尽。可我尽付之一笑。
作为金融专业女,面对某些男生的豪车、包包加华服式攻击,我却幸福得沦陷在南夕的中世纪爱情攻势里。
有人说,老土!这哪里还是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的泡妞时代?
想留伊人在身旁,需得房子、车子、票子在一方!
本姑娘异于常人。
这样的时代纸醉金迷,而我选择一份非物质的爱情。
要知道,当初陈南夕追我,硬生生将情诗写满我们金融学院的教学楼一面墙。
情真意切,正宗小楷。
也曾为了我,零下十几度的冰天雪地,他在我们宿舍楼下谈着吉他唱了两个多钟头的情歌。然后,冻得高烧两个礼拜,躺在床上昏昏迷迷喊我的名字。
不放弃。
我说:“南夕,你真傻。”
南夕说:“还好,傻人有傻福,遇到你。”
我说:“那就在一起吧。”
的确,我的爱,逆时代。
其实,爱情不过区区两个结果:爱与不爱,无关名利,只此而已。
爱情可以很简单,虽然不公平。
有些人,只要远远看一眼,就注定要在一起。
也有些人,纵使多年对你万般好,却无法走进心里。
美女不打诳语,追我的人蛮多,有情郎里,秦子语最出格。
高中三年,热天雪糕加外卖,冷天打水送温暖,从一而再再而三的表白被拒,到再表白再被拒,虽然子语如南夕般朴实无华,且追我如往昔,可五年之后,我依旧决绝得对子语说:“对不起,子语,我无法爱你。”
有些人,终究无法让你爱上。
和以往不同,这一次,我轻描淡写得加了一句:“他叫南夕,我很喜欢很喜欢。”
很喜欢这三个字,我故意说得很慢。
我自责,我很残忍。
可是,世界本就残忍。
生活已有诸多不如意,爱情是我可以任性选择的唯一。
看到子语难过得低下了头,我心说,别哭,千万别哭,我怕我会同情心泛滥去抱你,可是我不想这样去爱你。
我只是不喜欢被爱情打哭的男孩子。
我喜欢的,爱的,是南夕。
谢天谢地,子语没哭,他抬起头认真得看我。
其实他长得挺好看,说话的声音也中听,他望着我,眼里有阳光。
“阿然,没关系。我们是哥们儿,我会在你身边好好守护你。”他又释然得笑:“没关系,我和你的南夕也会成为好朋友。”
真的对不起,可是,这是真的。子语,我还是喜欢南夕。
不同于子语的满眼暖阳,南夕的眼细长、透亮,像雨一样,让人看过一眼就日思夜想,所以每次暑假各回各家找爸妈,我都湿了眼眶。
每次分开,他都紧紧抱着我说,以后就不会分开了,以后,每年都可以在一起看一个夏季的雨。然后他就亲吻我的眼。
我问他:“不咸吗?”
他说:“咸,所以,见不到你的这段时间,可以让我回味一整个夏天。”
南夕就是这样,在学校整天和我腻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上自习,放了假还要时不时发微信给我问我冷暖与否做什么。
有时候太晚,我手机没电关机,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就会看到至少十条晚安和早安微信消息。
南夕说,他总觉得我像是一颗太阳下草地荫凉里的露水,生怕我一不小心就人间蒸发。
2
每次看到我和南夕分别前的腻腻歪歪,子语就在后面拖着我的行李说:“行啦行啦,整天腻在一起,小别胜新欢啊,将来结婚了就不会分开。”
然后子语也笑。他说:“我也一样,不分开。”
他说过,我和南夕结婚的时候,要做伴郎。
我允了。
我说过,等我和南夕将来有了小孩,子语就是乾爸。
子语没有食言,他和南夕后来真的成了好朋友。
我知道我很自私,可是事实如此。生活中不乏小吵小闹,每次南夕与我闹别扭,子语都会从中设法调和,大学三年,他成了我和南夕的家事中和器。
感谢你,子语。不管世事风云变迁,无论命运分崩离析,你都是南夕的好朋友,是我的好闺蜜。
我、南夕、你,我们三个会是最要好的。永远都是。
这是真的,我跟着相恋三年的南夕回了南方,大陆最南端的故乡,一座夏季漫长的城市。
毕业就是这样,有南方人飘在北方,也有北方人去南方找梦想。而我为爱而来。
南夕说:“真好,我们可以一起看一辈子的雨了。”然后他就吻我脸,吻我眼,吻湿我的眼眶。
下火车时候,看着广州站外的落雨纷纷,南夕说:“欢迎你,北方姑娘。”
我在南夕的怀里小小依偎,又转身抬头对子语说:“子语,欢迎你,未来孩子他乾爸。”
南夕左手搭在我肩上,右手搭在子语肩上,一手拿起相机要拍照。
我抢过相机,左手搭在南夕肩上,右手搭在子语肩上,咔哒按下:“广州,欢迎我们三。”
那时候,我并未料到,那张照片成了我未来岁月里最深沉的回忆。
那时我们年轻刚毕业,南夕回到花城的一家事业单位做公务员,我心里想着嫁夫随夫就来南方,而子语跟我选择了同一座城市的同一家银行。
我对子语说:“你本不必如此。”
子语说,谁叫我是你闺蜜,又是南夕哥们儿呢。
我转身避开他的目光,又开心又难过。心里想,一定帮子语找一个贤惠的广州妹,煲汤靓又香。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不分开。
总有些人,因为爱一个人,便习惯了守候相随。一生如此。
好吧,子语和我一样,就是这么任性,不然我俩就不会这样铁了。
就像在站台上,子语如同之前很多次一样,又一次认真得对南夕说:“要好好对阿然啊。”
南夕搂着子语肩膀说:“一定,以后都是一家人了。”
相恋四年,他从未让我跟他回过家,也没带我见过他爸妈。
可我不怪他,他的爸妈早年间移民,爷爷和奶奶早已去世,国内只剩下他。
有时候我就感到蹊跷。每当我问他:“为什么不跟爸妈一起去澳大利亚。”他就抚摸我的头发在我的耳边回答:“因为这里有你呀。”然后他就吻我,吻得我说不出话。
我的确说过,将来要把父母借来和我一起。
刚下火车,我们就去了他租住的骑楼。
那天的雨很小很密,像是升腾的雾气,我们拖着行李箱走在狭小潮湿的过道里,有香喷喷的鸡汤味传来。
南夕深深吸了一口,然后转身擦去我额头的雨滴,又笑眯眯得对子语说,阿然,子语,等会我煲靓汤。
我大笑:“我不要煲汤,我要包饺子!”
我知道他很早就学会做面食了,他的女朋友可是我啊,我是北方姑娘呢。
3
银行新人一批里,子语最有天赋,做事勤快像蜜蜂,做人老成持重。
女同事们都喜欢他,男同事都妒忌他。
于是后来,单身的女同事都恨他,因为被拒绝。
我知道,优秀并非凭空而来,子语大二时为了准备点钞大赛,把拇指都磨破了。
看着初入职的子语春风得意,我想,爱情和工作一样,只要我坚持,就一定可以拿到想要的东西。我一定要和南夕结婚在一起。
可是事实非我愿,空欢喜。
其实这件事我跟南夕讲过,我说我不需要那么多钱,我只要安安稳稳和你过一生。
可是南夕说:“广州的房子5万一平,就连我爸妈在国外都已负担不起,没有房子,我怎么娶你。”
为了挣钱,南夕开始在网上平台做直播。凭借英俊的面容、八块腹肌和凌厉的口才,南夕在网上迅速蹿红,他签约了一个直播平台,月入过十万,成为平台的座上卿。
也许是我思维太固化,南夕没有和我商量就辞去了公职。
他像某个大火的公众号励志女主一样在自己辞职书上写道:“本人自愿离开体制。”不同的是,他在后面又十分高调得加了一句:“后果已负,成直播平台网红第一男色。”
这件事我是后来才知道的,是南夕单位的老主任拿着他的辞职申请找到了我。
我曾经参加过南夕的单位聚餐,那个和蔼可亲的老主任对南夕颇为赏识,他后来告诉我,当初数千人竞争这个岗位,关系户也不少,是他力排众议招录南夕的。
老主任满脸悲愤加懊悔得说:“这么好的苗子,说不干就不干,叫我怎么跟上面的领导交代?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然后他又请我规劝南夕,他说南夕最听我的话了。
可是我也很无奈,南夕向来很任性,我只能无奈地安慰他说,我试试。
劝说交白卷,南夕还是毅然离开了体制。
南夕买了房,又买了车。
我说,我不喜欢。
南夕说:“怕什么,我在镜头前跟女粉丝们说的都是谎言。”
我说够了够了,钱真的够了,我不喜欢你在一个小摄像头面前裸露自己的躯体给千万人看,你只是我一个人的。如果你不喜欢在单位上班,你可以开家小店。钱可以细水长流得赚。
南夕摇摇头,坚执不同意。
那是我和南夕在毕业后的广州第一次争吵,激烈至不可调和。子语在身旁如何劝慰都于事无补。
而更令我恼火的,是那个夏天的傍晚。
经理让我出去见个客户,约在了咖啡厅的二楼包间,聊兴正浓,忽然听到一阵笑声,有男有女,我最熟悉的,是那个男人的声音。
隔着一扇屏风,我看到了南夕的身影,他抱着一个陌生女人正在那里调笑。
我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当着茶餐厅那么多人的面,跑过去跟他开吵。
之前南夕说他去参加粉丝见面会,我就觉得有点不爽,可是我也没多想,我相信他。
可我还是怒了。我必须要怒。
即便后来南夕向我解释了一千次,一万次,那个女粉丝是老板的侄女,像其他涉世未深的女粉丝一样,超迷超迷他而已,他只是逢场作戏。
可一想到这事,我就满心怒火。
就像那天在茶楼,也许是压抑的太久,我的话像是倾泻的洪水一样脱口而出,毫无遮拦,我说,说到底,你和其他男人一样,都是好色的狗东西。我还指着那个女粉丝大骂她是母狗。
南夕被我骂的目瞪口呆,女粉丝瞬间泪如雨下。
气愤之极,我还拿起手机佯装拍照,我说,陈南夕,我要把你照片放到平台上去,让你的粉丝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
女粉丝慌不择路,碰翻了杯盘。咖啡厅的服务员和吃瓜群众跑过来围观,现场一片大乱。
南夕喊我,我不听,他让我住口住手,我还是不听。
终于,所有的吵闹在一记响亮的耳光声中结束了。南夕拿过我的手机,狠狠摔在地上。
我呆呆得望着南夕,他呆呆得看着我,又看了看自己的手。
我疯了似的跑出去,我听到了南夕喊我,听到那个女粉丝喊着“不许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