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都喜欢不起来的好人——《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如果说余华的《活着》让我看得很痛苦,他的《许三观卖血记》让我苦不堪言。两本书的共同特点是写一个社会大背景下的小人物。两个人物贯穿了从清末民国到改革开放,中国近代从动荡到稳定的社会大背景。《活着》发表于1992年。富贵一生几乎经历了那个时代的人可能会遇到的所有苦难。他依然乐观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发表于1995年。许三观也经历了那个时代背景可能经历的坎坷,他靠着一次次地卖血,度过难关。
在人物的勾勒上,许三观比富贵更接地气,灵魂的塑造上,许三观的境界,富贵只有仰望的份。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上所用的语言比《活着》更加朴素接地气,读起来更加通俗易懂。但在人物的刻画,小说的结构,情节的流畅,一点都不比《活着》逊色,甚至更胜一筹。只是过于接地气的语言,对于喜欢中国古典文学的我来说,还是比较难接受。这是我觉得它让我苦不堪言的原因。我更喜欢精致的语言,如白先勇的作品。
许三观是一个很普通的小老百姓。住城里,但因为父亲去世,母亲改嫁,跟着四叔在农村住了一段时间。他身上有农民的朴素,有城里人的精明。他会精明地算计许玉兰嫁给她。他觉得卖血比撑船挣钱,带着来喜两兄弟去卖血,毫不保留地把所有技巧和注意事项都告诉他们,没有一点私藏。
这个人物身上有很多小毛病。他发现许玉兰出轨何小勇,为了寻求心里平衡也出轨了,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做法是在给另一个家庭带去伤害。何小勇出车祸时,他的幸灾乐祸。他身上有很多小人物或者说他所处环境中应该有的毛病。但在大是大非上,他一点都不含糊。巫医说,何小勇要活下来,必须自己的儿子去屋顶上喊魂。连一乐自己都不同意,但他却主动劝一乐去屋顶喊魂。养了那么多年的孩子,要在大庭广众喊别人为爹,一直爱面子的他,怎么能接受?只因为那关系着一条人命。
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刻画得比富贵好。富贵在人生选择上很被动,他唯一主动就是主动选择生而不是死。许三观的很多选择却是主动的。一乐把方铁匠儿子的头打破了,医药费怎么办?一乐到底是谁的儿子,整篇文章都没有给一个明确的答案,其实到底是谁的儿子也不是很重要。一开始许三观是不肯管的,但是何小勇不认一乐是他的孩子。许三观最后选择了去卖血解决了问题。他没有迁怒一乐,也没有迁怒许玉兰。他其实也可以去搬何小勇家的东西给方铁匠,毕竟在所有人的意识中,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孩子。否则,当巫医要何小勇的儿子喊魂时,不会找上一乐。但是他心里很不平衡,于是吩咐二乐和三乐长大后把何小勇的女儿强奸了。两个儿子允许了,他心里就平衡了,乐呵呵地去卖血。这是一个小人物的不足,他需要心理平衡,这里也是这个灵魂的高大,哪怕他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他还是把这份责任担起来。
谷川俊太郎说,“世上既有怎么都恨不起来的恶人,也有怎么都喜欢不起来的好人。虽然表面上我们以善恶对错来判断是非曲折,但事实上我们心里清楚得很,人心这种玄之又玄的东西,可不是以一两个既定标准去衡量世间万物的”我很认同。就如,我不喜欢余华的作品,不喜欢许三观。这个人物有金子一样的灵魂。有小伙伴说,许三观就一男神,即使是在我们这个时代,也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他那样。我认同,但是还是不喜欢他。我依然欣赏这么一个金子般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