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之最美,曰不可得

2017-07-28  本文已影响0人  馨寻远

        心心念念一件漂亮的衣服,待买到手里,穿到身上,初时,定是开心的,觉得阳光都明媚了几分呢。可时日一久,“款式out啦!”“颜色太土啦!”“看,都起毛球啦!”“它的口袋放手好别扭啊!”……种种,都成了抛弃它的理由,心里后悔,当初怎能看上这件衣服呢?亏得只是一件衣服,欢欢喜喜重买一件新的就好啦,可还是记不住,新衣终得成了旧服,不过几日而已。

      最漂亮的那些衣服并不是自己拥有的,而是挂在橱窗里的。

      记得看过一篇文章,女作家因为错过了一支心仪的口红,辗转多地,终是没有得到,而且此后觉得再也找不到如那支一样适合自己的口红了,于是后悔莫及,得出结论:亏得是口红,如果是自己爱的人呢?所以喜欢就得马上拥有,不能等下一次。

        可是在我看来,如果这个姑娘在初遇时就买了这支口红,说不定此时那支口红正在角落里蒙尘呢,可因为得不到,所以觉得它最美。有些东西,得不到就得不到吧,就让它静静的在那里,在自己的心里,永远是自己遇见时最美的模样就好……

        世间之最美,曰不可得,而关于此,最经典的要数张爱玲“白玫瑰与红玫瑰”的论述:“也许每一个男子都会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不仅限于男子,红尘所困的人都逃不掉——得到了终会厌烦,而那些注定只能远远观望的,却永远是魂牵梦萦的所在。

        劝诸君,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若是得到了,切要记住珍惜,勿要忘了它初时的美好。而那得不到的,也不要强求,顺其自然,不可得便是它最美的地方,何必费尽心思,疯魔了自己,娱乐了他人。

        皎皎兮若天边之明月而不可触,熠熠兮如苍穹之星辉而不可得,怜之惜之尚强,思之念之疯魔。奈之若何?奈之若何?白首方悟今之执念为痴乎?唯恨乎?唯憾乎?镜里韶华易逝,梦中芳菲难留。不若清酒浅饮恙醉,莫负风花雪月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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