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了四个世纪,我多么想和她再次拥吻
打开这本书,开头的描述便吸引了我:
我老了。
我很“老”,像一棵树、一只圆蛤、一幅文艺复兴时期流传到现在的油画一样老。
我喜欢书里主人公汤姆和他所经历的故事,当他痛苦时我也揪心,当他恋爱时,我的心也被触动。
作者马特·海格说:我写下这个故事,是希望能让人们感觉不那么孤单。
海格曾犯抑郁症,“两个月的忧郁期,让人感觉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这样的经历使故事本身更加动人,恐怕我的笔触不能还原故事本身的精彩。
如果说,《百年孤独》是一个家族世代的孤独,《时光边缘的男人》则是一个人几个世纪的孤独。
01
女巫
我叫汤姆·哈德森,我439岁了,除了免疫力更强之外,与普通人并无差异。
我也会生病,也可以被杀死,只是细胞衰老的速度约是常人的1/10。
这样的人很少,但并非只有我一个,我们被称为“时光逆行者”。
长寿的坏处之一是孤独。要忍受身边的人先你离去,为了不被发现还要不停地变更姓名,转换地方生活,以免有人发现异常。
承载了太多的记忆也让我时常感到头痛,这是长寿的另一个坏处。
在各地生活流浪了几个世纪之后,我选择回到英国,做一名历史教师。
如果说我与其他老师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我在课堂上讲述的莎士比亚、爵士年代的巴黎,甚至横越太平洋的库克船长,全是我亲眼所见。
“女巫,”我以一个老师的语气向学生提问,“你们觉得,为什么在四百年前,人们会相信女巫呢?”
我环顾四周,没有人想回答我的问题,看起来也不感兴趣。
“是什么让人们相信世界上有女巫?”我又一次重复自己的问题。依旧无人理睬,看来我要自问自答了。
人们相信女巫,是因为这会让事情变得简单。
人们需要的不是敌人,只是解释。在动荡的年代,到处都是没办法解释的事情。
对人类来说,把这些归结于这世界上有女巫,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
四百年前,也就是1599年,威廉·曼宁——所谓的女巫猎人带人来到我家。
我18岁了,身体看上去却只有13岁的样子,他说这是巫术。
他抓住我的手腕,指着我皮肤上的红色斑点,以胜利者的口吻叫道“魔鬼的印记”!
很快,他把注意力转移到了我母亲身上。他命令我母亲脱掉衣服接受检查,因为他怀疑我的母亲就是女巫。
我憎恨他,在那一刻之前我甚至还不知道憎恨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我憎恨杀死我爸爸的人,可我并不知道他们是谁,长什么样子,而那一刻我的憎恨具体起来。
他用匕首刺进母亲的肩膀、手臂、小腹。她的血涌了出来。
“看这肮脏污秽的血液。”他对着随行的人说。他们附和。
鲜红的血液,普通人类的血颜色何以就是肮脏的?后来我无数次明白:人们只看到他们想看到的事情。
我们被抓了起来,面对众人的审判。
审判并不庄严,也没人在乎审判的对象是不是真的女巫,它只是人们无聊生活中难得的娱乐和慰藉。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看女巫受刑的盛宴。
母亲被绑在椅子上,投进水里,以验证她是不是真的女巫——如果她没死,那我们都要被处死;如果她死了,说明不是女巫,我就可以继续活下去。
没有人会为我母亲的死负责。
毫无疑问,我的母亲被他们活活淹死,而我不得不带着愧疚和痛苦活下去。
我活得越久就越痛苦,我有点后悔当初答应母亲要好好活下去……
02
露丝
如果不是遇见露丝,我想我在四百年前就已经死了,是她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同时她也是我四百年来无法忘掉的伤痛。
在我母亲被当作女巫处死之后,我离开了那个小镇,逃到了伦敦。
疲惫、饥饿,我撞翻了一个卖樱桃女孩的果篮,她就是露丝。她和妹妹格瑞丝生活在一起,靠给农场主卖水果度日。她们收留了我。
夜里我闭上眼,又看到了母亲落水的画面,我从睡梦中惊醒。露丝走过来,告诉我梦都是不可信的,然后在我的嘴上轻轻啄了一口。
“为什么亲我?”我看见她的笑容在月光下发光,无关情欲。
“让你除了噩梦还有些别的东西可以想。”
“我之前从未遇见过像你这样的人。”
“这很好,假如有跟我一样的人,那我的人生过得还有什么意义呢?”
事实上,她就是这样的与众不同。至少在我的世界里是如此,她就像阳光,给了我重新活下去的希望,让我的人生都明亮起来。
她们卖水果,我则在城里拉普鲁特琴挣钱,那是母亲教我的。
如果能一直这样生活下去,我会觉得这是上苍对我的恩赐。
“我喜欢你照顾格瑞丝的样子,喜欢你说起自己的样子,喜欢你工作的样子,喜欢你照顾家庭的样子,喜欢你失去过很多但说起来又那么淡然的样子。你可以从细小处发现美,你让普普通通的小水坑都闪着好看的光。”
“水坑?”她笑了,“不好意思,你接着说,我还想听你夸我,你接着说。”
我们在一起了,也有了孩子,我们给她取名叫玛丽恩。可上苍终究还是不肯对我太过怜悯。
我们在一起越久,我们的差距就越明显。露丝在一点点老去,而我的容貌却几乎没有变化。
女巫的谣言再次围绕我们,不管我们搬去哪里都一样。
我不想连累她们,只得再次离开。游魂一样,一个人四处流浪。
当我再一次回到伦敦时,这里已经完全变了样,天花肆虐。
露丝也未能幸免,临终前,她托付我找到我们的女儿玛丽恩,她逃走了,她的境况跟我一样。
03
海德里希与信天翁
四百年里,我都在寻找玛丽恩,却始终没有消息。
海德里希活了更多年,至少有八个世纪,我想。
在他的称谓里,我们是信天翁,而普通的人则是蜉蝣,朝生暮死。
他是信天翁社会的组织者,他帮助我们变换身份,每八年换一个地方生活,以免人们起疑。
作为交换,我们需要执行一些任务,找到其他的信天翁,并说服他们加入。
当然,如果有人想要暴露信天翁的存在,海德里希会毫不犹豫地除掉他。
我加入了信天翁社会,但我并不喜欢这样的任务。每个人应当有其选择的自由。
我加入,是因为海德里希答应动用他的关系帮我找到玛丽恩。
只是到后来我才知道,海德里希早就找到了玛丽恩,但他向我和玛丽恩隐瞒了彼此的存在,以便我们继续按他的吩咐行事。
04
现在
现在是一个美好的时刻,过去的几百年里,我都活在孤独和痛苦里。
我用了几个世纪才明白,历史是一条单行道,你只能往前走,你甚至不需要预见未来,很多时候,你只需要看到当下,并且为自己所在之处而感到满足快乐,足矣。
现在,我找到了我的女儿玛丽恩,还遇到了卡米拉。
我突然意识到我确实想活着,不为任何人,只是因为生命本身。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才有未来,才有更多可能性。
哦,忘了说了,卡米拉是我现在的同事,我告诉了她我的故事。
当我不再惧怕未来,折磨我的头痛也消失了。
因为停止时间的方式,就是不再被时间奴役。
作者:DJ,精读读友会会员,好好学习,天天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