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爱情”
我父母已经七十六岁,他们结婚近六十年。我从没有看见过他们是怎么表达“爱情”的。在我记事的时候,父母都还年轻,也就二十五六岁吧。那时我经常看见,他们在生产队劳动,一起出门,一起回家。但不久,父亲就被派到外地“找钱”去了。今天想起来,真是弹指一挥间,半个世纪都过去了。
“爱情”这个词,在那个火红的年代,是不能轻易说出口的。这倒不是怕“羞”,而是一种政治倾向问题。那时凡事都得和“政治”挂钩,一切歌颂“爱情”的文艺作品,都被打成“毒草”,认为是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的东西,简而言之三个字“封资修”。所以在那时,作为刚刚识字的我们这一代,根本就不知道有“爱情”这个词汇。按照今天的标准,现在回忆起来,也没有发现老一辈人有什么“爱情”表示的迹象,父母也不例外。
有时我在想,可能大家迫于外界压力不敢表示吧。他们不是不清楚有“爱情”这回事,而是心里全明白。他们不是不表现,而是把该表现的全隐藏起来,不让任何人抓到“把柄”。但经过了解后,我错了,这种判断是一种武断。因为我们没有设身处地替他们想想,连肚子都吃不饱,还谈什么“爱情”?连小学都没毕业,怎么懂得西方人的浪漫情调?于是,就只能这样下结论,父母之间,“爱”是肯定有的,不然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又是怎么过来的?只是他们不知道如何表达,也不愿意去表达罢了!
我的母亲是六十年前和父亲“结缘”的,那时他们都很年轻,才十六岁。今天想起来,都有些惊讶,十六岁的年龄,能干什么大事?今天的十六岁,正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谁敢“谈恋爱”?这属于不正常的“早恋”现象。但是在那个火红的年代,由于缺衣少吃的,做父母的都巴不得自己的女儿早些到男家,这样也省点口粮可用来供养更小的。所以,也属于正常。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母亲只能提前“出阁”。
父亲和母亲年龄一般大,生日只差两个月零十四天。在他们快二十岁时,我来到了这个世界。母亲的特点是,很会“做”,很能“做”。这是我爷爷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人勤快、能干,且吃苦耐劳。所以,在我们很小的时候,从没看见家里有什么因为懒惰而出现的矛盾纠纷。除了每天的下地干活挣工分,母亲的手从来就没有闲过,不是拿着一双鞋底在扎锥,就是在纺羊毛织袜。到了每年的冬天,全家八九口人,都有一双鞋穿,而且还能套上毛袜。
那时候,父亲在外挣钱长期不在家,整个家就母亲一人在操持。爷爷奶奶虽也不闲,但他们毕竟是在“敲边鼓”。许多“下苦力”的家务活,只有母亲一人能承担,其他人都只能“等闲”。最尖端的事情,就是每年遇到要办酒席。这时,长期在厨房的奶奶,马上就“让贤”。两桌三桌的饭菜,我母亲就像变戏法似的,要不了多久,就给大家端上了桌面。后来我发现,这不光是一个“苦力”的问题,还有技术问题、运筹问题、应酬问题。为了在早上六点半开饭,我母亲就得三点半起床,有些菜,还得头一天晚上就把“毛胚”预备好。
那时候,父亲在外挣钱多久才回家一趟。以前的挣钱不像现在全部归自己,而是把挣来的钱全部交给生产队,然后在生产队里记工分,到了年终凭工分多少统一分配。换句话说,就是先核定你每天该交多少钱才记一个工作日,这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主义模式。父亲十天半个月回家一趟,第二天又匆匆走了。一年四季,都是这个“定式”。在我的印象中,母亲和父亲好像是一把铁钳的两个“爪”,各有各的角度,但都不能离得太远。至于他们之间有没有“爱情”,用今天的标准来看,的确一点迹象也没有。
那时候,我们还小,根本不知道父亲与母亲之间,还会有什么事。看见每家人都是一男一女“配对”,就觉得都应该这样。至于那么多弟弟、妹妹是从哪儿来的,根本不知道。他们当初骗我们说,是在河边捡的,我们也就信了。但后来没听说过谁家河边丢了孩子,心里就着实怀疑他们向我们说的是否可靠。终于有一天,我听见了几个妇女在私下议论,才知道孩子不是“捡的”,是生的。怎么生?不知道,以为像树上的苹果,到时候就生吧。
那时候,我和母亲打交道的时候多,也就离不开她。只要一天看不见,心里就不踏实。最痛苦的是,母亲一旦回娘家,我心里就老不舒服,觉得晚上回家没有安全感。至于父亲,好像并不重要。因为他长期不在家,就觉得他是个可有可无的人。但是有一天,记得是我八岁的时候,我开始觉得父亲很重要了。那是因为我被突然带进了城,而且第一次进了书店。当我看见有那么多连环画,马上就要买,这时父亲摸出钱来,问我要哪一本?我曾见班上有同学在看《小八路》,就脱口而出要这本书。当我拿到这本书后,就随母亲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母亲一只手抱着妹妹,一只手牵着我。在饭店吃饭时,我把《小八路》放在桌上。哪知我身后一直跟着个“尾巴”,一个大我很多的男孩。他百般求我,一定要看我的书。我看他那馋相,很怕他把书给我拿跑了,所以坚决不同意。这时母亲发话了:“你就给他看看吧!”那语气,好像是她给我买的似的。我当时想,又不是她给我买的,她凭什么答应那个男孩。但是又想,只要有人答应,她就会为我负责。那个男孩跑了我就找她给我另买,于是就把书给了那个男孩。但结果出我意料,那个大男孩看了后,千恩万谢地把书还给了我。今天想起来,好像这有一些父母“爱情”在里面。
在我十四岁那年,我有了一个重大发现,就是我父母突然“浪漫”起来,居然抱着我不到两岁的弟弟一起去看电影。那是我最小的弟弟,当时还在吃奶。一听说有电影,刚进城的母亲就要去,这时我才知道她也是“电影迷”。在读小学的时候,我们为了看一场电影可以不吃饭,对此常常被我母亲讥笑。她说,什么都是假的,只有肚子饿了,才是真的!可是这次,却轮到她被人“讥笑”了,看来人都是会转变的。记得那天的电影是一部印度影片,名叫《流浪者》。讲一个法官的儿子被沦为小偷和强盗的故事。这是在映证“强盗的儿子就是强盗,法官的儿子就是法官”的错误结论。父亲与母亲都不是有文化的人,他们连小学都没毕业。但是,看电影却让他们快活得不得了。今天想起来,也许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过程的享受有时比结果更有“味儿”。
后来我们渐渐长大了,知道了男女间的事,这才知道父亲与母亲却是难以分割的两架“机体”。虽然没看见他们亲密,但有了我们,那就是铁的事实。不过话又说回来,所谓“爱情”的表示,他们一直认为那是文化人的事。所以没发现他们有多亲密,有多浪漫,也属正常。终于有一天,我好像抓到了“证据”。那是我二十四岁时,我的大弟弟考上了大学。为了显示家族对此事的非常重视,我父母亲自把弟弟送进学校。在回来的路上,他们居然“浪漫”了一回,去都江堰游览,还拍了一张照片。我看见这张照片,大吃一惊。我父母都是四十四岁的人呀,怎么母亲的头发已经全白,而父亲却乌黑发亮,这哪里是夫妻俩,分明是两代人。
我的记忆继续搜寻,三十年过去了,我终于没发现父母有什么“出格”的动作,来表示他们的爱情。但是有一件事却让我“耿耿于怀”,仿佛终于看见了我希望看见的“镜头”。那是前几年,一场车祸差点儿让我丧命。当我睡在病床上起不来,是父母一直守在我身边,那时我疼得不得了,要什么他们都很听话,马上为我去拿。为了我,他们配合得那样默契,有些像古书上说的“男耕女织”。也许,这就是他们“爱情”的表示吧。半夜三更,夜深人静时,只有三个人在我身边,两个是父母,一个是女儿。这时我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谁距我“最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