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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梦给你,我的少年

2019-03-25  本文已影响20人  宇宙溏心蛋
做个梦给你,我的少年

01

昨天梦见去追一辆咫尺的公交车,我踩着细高跟小跑,眼看就要追上了,公交车突然加速了。我脱掉鞋子赤脚跑也赶不上,不知道为什么,隐约觉得你就在车上。

梦醒之后发现耳机里还在单曲循环着《水星记》,正好唱到那句“做个梦给你。”年少的心柔软,无法得知爱的质地,却也想把所有的饱满与明亮悉数赠与你。

做个梦给你。那么这个梦从2012年就开始了吧。那个提起来耳朵微微发痒,视网膜上阳光跳动的年份。

02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食堂。我排着长长的队去领一份看起来不那么丰盛的午餐,干瘪的豆芽菜和零星的肉丁像我一潭死水的高中生活。我在拥挤的人群里张望,企图去找一个位子坐下,却不由自主地被人群冲着走。

我的豆芽菜和米饭倾斜着失衡,猝不及防地洒在一个黑色的卫衣上,卫衣上画着一个打篮球的黑人,似乎是乔丹。豆芽菜不合时宜地黏在“乔丹”的身上,扭曲的姿态,丑陋又不堪。

做个梦给你,我的少年

我抬起头,撞到他的眼神,没有什么所谓一见钟情的浪漫主义,很平常的一眼。我重复着对不起,拿纸巾给他擦干净,脸上火辣辣的烫。“不用了,没事。”他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像是一道赦免的圣旨。

我逃离了人群,带着敏锐的鼠一样的自尊。回头看,他依然那么静静地站着,干净清爽的头发,挺拔的鼻梁,深邃的眼睛。

朱生豪写给宋清如的信里写到“风和日暖,令人想永久地活下去。”我想说,荒芜潦草的青春里你也曾经赋予我这样的力量,细碎而绵长。

03

班级里的女生聚在一起聊八卦,谈起年级里的男孩子振振有词,有一次也顺理成章地提到了他,带头的女孩满脸笑意地说,“他好帅啊,冷酷型。”

我坐在那里平静地听着,相比于你被我私藏在心底守口如瓶,也许我真的更希望你得天独厚,被所有人爱着吧。

你是我单薄青春里漫长的篇章,用大量的修辞,动人的诗句勾勒,而我只是众多爱你的人当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个。

我常站在阳台上看他在篮球场上打篮球,忽略那些可以称得上是背景的人,一眼就看到他。

他常常穿一件白色的衬衫套上深蓝色的毛衣,有些儒雅,但他跑起步来,校服里灌满了风,像扬起的帆。

我看着他在我远处的不可靠近的空间里,奔跑,散步,吃饭,做操,打篮球。

“也许他是从天上坠落人间的神,拖着这幅皮囊来历劫。”我总会有这样的念头。你是我的恒星,而我离你几亿年的光景。

做个梦给你,我的少年

只记得有一次,我站在教室门口的阳台上看小说,秋风渐起,吹得我的书哗啦啦的响。他迎面走来,校服的拉链只拉到一半,露出少年年轻硬朗的脖颈。

哗啦,风把书页刮到左边,他低头和旁边胖胖的男孩子说话,嘴角带着笑。

哗啦,风把书页刮到右边,他头顶上一撮头发被风吹得左右摇摆。

他终于看到我了。

一秒,两秒,像是宇宙漫长的断章。他冲我淡淡一笑,算作打招呼。

而我却楞在原地不知所措,逃开他的眼神,如同《千与千寻》里敏感受惊的小煤球。

原来他还记得我啊。我如同捡到宝藏的小乞丐敝帚自珍。

没有人知道,这件事要在我的心底来回煮上多少遍,够几个深夜里回味。就好像在心里开垦一片荒地,搭建房子,生起篝火,让他住了进去。

那是什么感觉呢?就是喜欢了,可以不要回报的那种喜欢,我甚至根本无法想象和他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越看他我就越自卑,卑微到日记本里的每一个小小的字眼里。

可我就是喜欢他,躲在暗处日复一日地喜欢,如同违反规定养了一整个院子的玫瑰,却是心底不可更改的欢喜。

03

以前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茨威格的小说。里面有一句话,“爱是一个人的事情,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我爱你,与你无关。 ”

我惊叹于这个一生都在守望的女人,躲在黑暗深处,不见天日,却依然有着对心上人热烈而持久的爱恋。其实仔细想想这样的爱情的单机模式,我也曾经溺入其中啊。

十五岁的年纪,我可以坐很远的公交车只为了知道他是在哪一站下的车,我可以在知道他喜欢林宥嘉之后,一夜听完林宥嘉的所有歌并且每天循环播放,我可以熬夜为他写一封信字斟句酌最后丢进垃圾桶,我可以盯着他qq号发呆半个小时考虑着要不要加。

做个梦给你,我的少年

很多个瞬间我看着流淌的人群,我都在想那个十五岁的我怎么会有如此巨大的能量,二十岁的我绝对不会这样的,二十岁的我胆小又体面,那种奋不顾身并且不够漂亮的事情是不敢去做的。

我喜欢的博主写过这样一段话“长久的事物都有粗糙的气息,但愿我也能如此,寡淡而持久地爱你。”

如果可以,我真想去见一下那个十五岁的女孩子,对她说,快点跑吧,你长大了就遇见我了,所有的爱而不得就留在夏天吧,我陪你一起抵御寒冬。

有一次坐公交车站在了他的身边,他戴着耳机看着窗外。他真的好高啊,那个能躲在他怀里的女孩一定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吧,这可是我的梦想啊。我的脑袋里想的都是这些。

“还有多远才能靠近你的心,还有多久才能和你相遇……”

终于做了无数次的思想准备向他发了加好友的申请,甚至都想好了解释的说辞,他却迟迟没有同意。

后来我看见他和一个头发顺长,手脚纤细的漂亮女孩走在了一起,两个人头靠头挨着用一副耳机听音乐,像一副绝美的画。

我摸了摸我毛躁的头发,把那封含蓄的情书撕掉,于是整个夜晚失了眠,林宥嘉是我最后的解药。

有人说“暗恋是一种礼貌,暗地里盖一座城堡。”那我估计用了很多年修葺城墙,最后眼睁睁看着大厦倾覆吧。

我在那个睡不着的深夜里看岩井俊二的《情书》,我看着渡边博子对着雪山大喊“你好吗?我很好。”我一下子控制不住泪水哭了出来。

喜欢你这件事情总让我觉得自己是游离在身体之外的,我敏感又脆弱,我的脚底生长着巨大的根系,我无法向你迈进一步,我甚至没有办法怪罪你对我的慷慨少的可怜。

我已经长大了,我没有力气了,对不起,我要爱我自己了。

高考结束后,听说他和那个女孩儿也已经分开了,他的那个qq早就已经不用了。不过这一切都和我没有关系了,我整理整理大衣,我要往前走了。

04

过马路的时候看见一个男孩子,穿着肥大的校服,身影和他极度相似,一样的走路姿势,一样双手插在裤兜,冷静又疏离。我当时真的就要喊出来了,结果男孩儿走进了人群消失不见。

我低着头笑了,我以为啊,你永远是那个在我青春里奔跑跳跃的男孩啊,却没想到你也已经长大了。

你会是居家好男人还是花花公子呢,以后会和什么样的女孩子在一起呢,会不会在某一个瞬间想起我呢?

做个梦给你,我的少年

我再回不到十五岁了,但我依然保留着一些残存的习惯,比如看到高个子的男生总要留意一下,比如坐公交的时候听林宥嘉,比如专注于买各种洗发用品护理头发。

野象小姐说“爱情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锤定音的事。 “可以or不可以”雷达, 第一时间就能发出哗哔声。你遇见一个心动的人。在暴雨天或是晴天。起风了或者花开了。戴皮手套还是拿左轮枪。”

而我确认你爱我这件事却如同把刀插进肩胛骨旋转一圈,只剩下血淋淋的疼痛。

你已经不再使用的qq号,我干枯毛糙的头发变成了我的青春里最仓促的句点,戛然而止。

05

我所在的城市已经大面积降温了,我穿上大衣,给磨破了皮的脚趾贴上创可贴,套上了高跟鞋,优雅又体面。上班的公交车如期抵达我的面前,我踩着那双细高跟,哒哒地走上了车。

原来真的只是梦一场,我没有错过公交车,我没有赤着脚奔跑,我没有狼狈又不堪,但我明白,我实实在在地做了个梦给你,可惜你永远无法知晓。

这个梦,一梦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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