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故事

酒驾

2017-10-11  本文已影响128人  月照长空

我对酒后开车一直是深恶痛绝的。我曾不止一次地对人说:“酒后开车无异于草菅人命!”

酒后开车,其危害,人尽皆知;其行为,人神共愤。

        有一个时期我让老表给我开车,我偶尔也开。我自知经常喝酒,就跟老表约法三章:只要我喝酒了,即使只是湿湿嘴唇,只要我要开车,你就要坚决拒绝;如果我执意要开,迫不得已时,你看旁边有堰塘了,你就把车钥匙直接扔堰塘里算了。有一次我喝酒了,老表拿着车钥匙在我眼前晃悠,就如同一个大人拿着一把糖果,故意引诱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说:“你开?”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老表讪笑着说:“我是跟你开玩笑的,看你忍得住不?”我说:“这是开玩笑的事吗?万一我自制力差,要开,你怎么办?”

        半个多月前,我有一个舅家老表喊我喝酒,上菜前说起酒后开车的事,他为自己屡次三番酒驾而无一次落网沾沾自喜。我说:“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是让我帮他说情的。我问啥事,他说他酒后开车被交警队的执勤民警逮着了。我说人家高一头、宽一膀的人如今都不敢酒驾,你人球不人球、树根不树根的,你凭什么酒驾?我已经跟交警队长承诺过了,我决不会因为某个人酒驾而找他说情。你的事我管不了。说后我就把电话挂了。”老表说:“老表,你是在绕着圈子说我的吧?”我说我不是说你的,但你也要引以为训,咱都老大不小的了,要有点责任心。他自信满满地说:“没事,我小心着呢!”我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呢?你要是听我的了,以后就不要酒驾了。今晚饭后,你不要再开车了。”

有种人被称为“人来疯”。“人来疯”,其实是在异性面前疯。有种男人,见不得女人。只要见了女人,就手舞足蹈,巴不得把自己的十八般武艺全都呈现出来。

当时有几个女人,他就坚持说没事,格外表现出一种视死如归、大义凛然的大无畏英雄气概。那晚,我们每人喝有半斤多酒。饭后他又要去唱歌、喝啤酒,我不让他开车,他依旧坚称没事,我见他执迷不悟,就坐德生哥的车回家了。第二天他给我打电话,说几个人在歌厅里又喝了一件啤酒,意犹未尽,之后又去夜市喝了两瓶白酒,然后开车把她们都安全地送回家了。我表示钦佩。

酒后开车的人,都很自信:或自信自己的酒量,或自信自己的驾驶技术,或自信自己不会像别人那样倒霉,或此三者兼而有之。另有一种自信,就是自信“在这一亩三分地上”,没人能把、敢把他怎么样!

        几天后的一天晚上十点多钟,我们一群人还正在扯酒,我的手机响了,电话里是个女生,说你老表让交警队的人逮住了。我明知故问是不是喝酒了?她说是啊,并解释说我们都不让他开,还专门找了代驾,但他坚持说没事,非要自己开不可,结果······。我说我不好意思找人家说,我给你说个电话号码,你打打试试。

第二天上午,老表给我打电话,说咋整呢,老表?我问抽血了吗?他说抽了,酒精含量每毫升82。我说够醉驾了。他说:“说球啥呢?日他伯(桐柏发bai音)这不得坐牢啊?工作也搞掉了。”我说我估计也差不多,但这怨谁呢?前几天我还在说你。他说老表事已至此,你就别埋怨我了,这不是都晚了吗?十点多钟时,他又给我打电话,说老表,我去医院检查了,我断了两根肋巴骨。我说咋回事啊?他说那一会儿我一看是查车的,下车撒腿就跑,其中一个年轻孩就跟在后面撵,跑有一两里路,我一下子跘趴那儿了,他收身不及,趴我身上了,把肋巴骨给我砸断了。

老表比我大两岁,器宇轩昂,仪表堂堂,高高的个子,大背头油光锃亮,四季打扮得花枝招展,很是风流倜傥。我一想到这么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因为害怕被逮住而仓皇逃跑的样子,就有点忍俊不住,尤其还是当着几个女人的面:被逮住,已够丢人;跑,还没跑了,还被架着膀子、揪着衣领抓回来,更丢人。这与现场直播,本来想露脸,结果没成想,事与愿违,把屁股露出来了,有何区别?

他说,你看,他们不追究我,我不追究他们,中不?我说你的意思是“鸡蛋换盐,两不找钱”,是不?他连说:“对对对!”我说不一定中吧?人家是执行公务,你是拒不配合人家执行公务,你能找人家啥事?你跑,严格意义上说,那是罪加一等。他说,老表,我这其实不叫醉驾!我说因为啥?他说因为我根本没有驾驶证!其声调里所显示出的兴奋,不亚于一个即将被淹死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我一时无语。

        为什么酒驾现象层出不穷?一是惯性作用,二是确实有人酒驾无事,强化了他们的侥幸心理。

记得前不久互联网上有一则新闻,说的是美国的一个市长,工作之余开着割草机回家,驾驶座旁边放了一瓶啤酒,被两个执勤的警察盯上了,因为怀疑他酒驾,就上前盘问。市长忙解释说自己没有喝酒,车上的这瓶啤酒是自己刚在商店里买的,准备回家喝,不信你看,瓶盖还没打开呢。两个警察在确认他确实没有喝酒之后,又不厌其烦地对他进行了一番酒驾危害教育才离去。而他则保证自己一定要杜绝酒驾。那种诚惶诚恐,真不像是一个市长,倒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小学生。而事实是,他并未犯错。那一刻,我情不自禁地想到了中国。

在中国,如果有哪一个有眼无珠的警察误打误撞地查到了一个市长,会是怎样的情形呢?我推测,一般会这样:“你信不信我马上扒了你这身皮?”“你马上把某某某给我叫来!”某某某是那个局的局长。这个时候,某某某仿佛是他的家奴。

我想,不论面对什么人,如果中国的警察都能像美国的那两个警察一样一视同仁,秉公执法,中国的被执法者不论是什么人,也都能像美国的那个市长一样配合警察执法,酒驾在中国销声匿迹,并非什么不可能的事。

        拒绝酒驾,不是因为畏惧法律,而是因为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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