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青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0-01-24  本文已影响0人  兰藻

从今年1月1日起,青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市也可划定本辖区禁放区域。而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罚款500元。

今年的春节,不在路边出现烟花爆竹专用摊位,在规定区域内不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部分小区单元门也粘有相应的类似的告示。


文明过节,安全过冬。特殊时期,建议尽量避免外出。如非必要,勿到人多的地方,外出请带好口罩。

祝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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