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第216篇:恒丰银行
1987年,我国开始在烟台进行住房体制改革试点,恒丰银行前身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这是全国第一家办理房地产信贷结算业务的专业银行。
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更名改制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全国第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且是唯一一家总部位于地级市的全国性银行。后来恒丰银行连续两任行长都被判刑,都是掏空银行,最后山东国资接盘,把总部前往济南。
恒丰注册资本先是从10亿,变成100亿,总部迁往济南。然后从100亿扩到1000亿。
一家百亿资本的银行一跃升为千亿资本的银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完成增资扩股以后,恒丰银行的注册资本金将仅次于传统的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位居全国所有的银行的第5位,已经高于邮储银行和交通银行。
姜喜运
恒丰银行首任行长姜喜运:前十大股东的成都门里投资有限公司,无法偿还2013年向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融资表外业务,最终该笔资金由恒丰银行代还。“40亿刚兑事件”拉开了姜喜运大败局。姜喜运继任者蔡国华报案,姜喜运向恒丰银行陈冬的成都门里集团违规出具了40亿元的银行保函,造成银行损失。当然这不是姜喜运被判死缓的原因,他被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约2.84亿股恒丰银行股份陆续转至其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予以隐匿,共计折合人民币7.54亿余元。这部分钱算为贪污罪。
但姜喜运的律师陈有西说一审判决完全错误,体外公司的财产属于银行所有。目的是为了规避恒丰银行不能自营自己股票的监管问题。有一亿多为福建的恒丰银行分行亏损补亏,行内高管全部知情。并且姜在担任董事长期间,没有从这些体外公司拿走过一分钱。也没有使用过一分钱。一张机票都没有报过。姜不构成贪污罪。
至于保函情节,由恒丰银行行长具体办理,办理过程姜喜运完全不知情,且与董事长职权无关,认为行长肯定会合法合规办理,并不是姜喜运个人决定或者授意。退休后看到网上报道,才知道内部办理过程违规。且保函有本行股权等足额反担保。不构成违规出具保函罪。同时门里集团多次主动归还40亿贷款,是恒丰银行拒绝接受,并且还查封了门里的股权。
姜喜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提起上述后,没有公开审判。现在也没有二审的任何消息和下文。
蔡国华
前烟台市副市长蔡国华把姜喜运举报后,自己也效仿其做法,通过一列的资管计划,用恒丰银行的钱给自己的公司注资,然后反过来收购恒丰银行的股份,从而达到控制恒丰银行的目的。
银保监会有规定,银行和保险业的股东资源来源只能是自有资金,不能是贷款或其他非自有资金形式。但通过3-4层的资金通道,可以把这事儿磨平,表面上是股东的自有资金,但多层穿透后,还是恒丰银行的1对1资管计划。比如蔡准备通过杉杉集团的郑永刚代持君康人寿的股份,然后注资君康人寿,再让君康人寿收购恒丰银行的股份,结果这一计划被提前曝光,没能实施。
不过蔡更加过分,不仅控制公司,还搞专治,要求各地分行悬挂他的头像。并且生活奢靡,总共报销了超过三个亿的个人消费,平均算下来每天报销40万,每天给我40万我都不知道如何花掉。
蔡这样掏空公司,前行长栾永泰看不下去了,跳出来揭发蔡,公布蔡通过东亚银行香港账户私分公款的事儿(四五千万),并把自己也拿了私分的钱,跟蔡同归于经,并揭发了蔡违规操作员工持股计划,要拉蔡国华下马。刚开始蔡还不承认,并且号召1万名员工签字并揭发栾。最后铁证如山,自己被判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并且没有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