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眼里,你一直都闪着光。”
你听说过北城吗?那是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我恨这座城市,却也深深地爱着这座城市。
北城分为城南和城北。城北住着的是大多数的平民工人,城南呢,则是资本家们的家。虽说如此,但在城南的诸多资本家里依然不乏有败家子的存在。比如我家所在的那幢位于城南之南的公寓,楼上楼下住的都是这些没落的败家子们。
俗话说,有光明的地方必然会有影子,所以有财富的地方也必然会有霍乱。
我住的公寓便处在城南的动乱区。半夜里常常有三五成群的地痞流氓手里拿着开山斧,游荡在路灯下面,昏黄的灯光在地面上拉出丑陋的影子。旁边的赌场里不时传出来的骚乱的声音总是吵得我睡不着觉。
我恨这些拿开山斧的人,无论男女。但我得感谢他们,说实话,我得感谢他们。
那是个秋后的傍晚,路面上散落着枯黄的梧桐树叶,踩上去发出喀啦的清脆声响,汽车打着笛,由远到近,几乎贴着我开过去。我往人行道里躲躲,冲着汽车绝尘而去的背影暗自咒骂。
“有几个 臭钱了不起啊!”
我说得咬牙切齿,但声音小的比苍蝇振翅的分贝稍稍高一些。最后我也只是骂了这一句,便踏着金黄色的阳光朝家里走去。
“啊呀,瞧瞧瞧瞧,这不是叶黎吗?”
快到家的时候,天色差不多完全黑了下来。公寓前面的马路两旁的路灯坏的只剩下几个,隔着十几米才有一圈暖黄色的光圈。我正走进路灯的光线里,就听见这一声令我不禁战栗的声音。是他,不,是他们。
“宝,宝哥。你好啊……”我口齿不清地打着招呼。
我的面前仿佛山岳似的站着几个身影。为首的人身形最为高大,大概有一米八五的样子,相比我一米七都不到的身高,就像是一个人的中指和小指般的差距了。这人便是宝哥,是那些拿着开山斧里的其中之一。也是我的噩梦。
“少跟老子装糊涂。”我只感觉一股很大的力量把我的衣领扯起来,于是我的整个人也跟着向上提了几厘米,宝哥狰狞的嘴脸更加清晰地出现在我眼前。他说,“把钱交出来,否则你今天就爬回家去!”
“那,那我还是爬回家去吧……”
“你说什么?”宝哥的双目里射出寒光。
“别别,宝哥……”我抱住他的拳头求饶,“我,我给您钱还不行吗?你,你先放开,放开我。”
发泄在衣领上的力量顿时松了下来。双脚重新落在地上的感觉使我长舒了一口气。我可以肯定,我现在的样子已经非常狼狈,就像是地震之后从废墟里刚刚爬出来那般灰头土脸。宝哥这时候已经不耐烦地催促我,“快点快点,交钱了事。”
“好,好,我这就交……”
我作势翻着口袋,偷偷地注意着宝哥。宝哥没有看我,仰头打个呵欠。我瞅准时机,一咬牙,撒腿便跑!耳边的风嗖嗖地刮过去,仿佛是死亡的交响乐似的钻进我的耳朵里,此外还有宝哥愤怒的咒骂声和凌乱但
越逼越近的脚步声。我揸开五指,拼命地跑着,风声更大了,掩盖掉了其他一切的声音。
你应该没有这么拼命地奔跑过,无论是在梦里,还是现实里。眼前的世界剧烈地晃动着,那一种窒息的感觉从胸腔爆发开来,逐渐蔓延至身体的每一寸神经。让人跑的失去理智,失去意识。但我突然清醒了,是的,因为我看见路面上散落着几块不大不小的石头,仿佛张着血盆大口的野兽在等待着食物。
我来不及闪躲,也没有时间闪躲,直挺挺地踩上去!
我猛地摔倒在地上,大脑一片空白。我知道我完了,下一秒,就在下一秒,宝哥就会过来把我提起来,然后重重地甩到一边!然后他的其他弟兄就会冲上来把我结结实实地揍一顿,我就真的要爬回家去了。我闭着眼等待死亡的降临。但是一秒,一秒,一秒地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
“够了,你们给我住手!”
我隐约听见这样的声音,应该是个女孩。这声音似乎遥远的从另一个时空传来,但又震得我耳膜发痛。我睁开眼睛,面前的是一个窈窕的身影。她穿着蓝白相间的毛衣,蓝色的牛仔裤还有一双白色的帆布鞋。看上去落落大方。我的大脑在那一瞬间再一次爆炸了。
“你是哪来了?居然管到我头上来了?”宝哥怒极反笑,眼里要冒出火来。
“不管你是谁,抢别人钱就是不对!”女孩振振有词地反击,“城南旧事因为有你们这些败类,才显得乌烟瘴气的!”
“我从不对女人动手,你不要逼我。我的忍耐可是有限度的。”
“呵呵。”女孩冷冷地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柄匕首,然后对着手臂就刺下去!宝哥惊呆了,我惊呆了,所有人都惊呆了!唯独那女孩不动声色地站在原地,任由不鲜血沿着她纤细的手臂留下来,滴落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我们走!”宝哥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掉头便走。
女孩松了口气,另一只手握住伤口上面一寸的地方,转过身来,冲我吼了一句,“你还愣着干什么?跟我走,帮我包扎一下啊!”
我连忙惊起,扶住她。
我们走到不远的一家小诊所,小诊所的店面不算大,但至少还算干净,洁白的床单和洁白的墙壁,反射出空洞的感觉。她坐在诊所里仅有的一张床上,医生用棉球擦拭着她手臂上的血迹,然后从柜子里取出纱布,把伤口包扎好。于此我才放心地叹了口气。
“好了,没什么大事,三天之内别让伤口沾水。”医生一边收拾被血染红了的棉球,一边嘱咐道,“三天之后过来换药。”
“谢谢。”女孩无力地笑了笑,把头偏过来,对我说,“走吧。”
我们从诊所里出来的时候,天色完全地黑了下来。天空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只有纯粹的黑色。好像世界上所有的黑色全都融化在了这里。诊所门前残留着一个老旧的路灯,光线微弱,但好歹能照亮一小部分的路。这里委实不像是城南,街道破破旧旧的,弥漫着不干净的空气,说是城北还差不多。
我和她并肩走了几步,谁也没说话。直到遇见下一个路灯的时候,她停下来,教训起来,“我说你也太没用了吧?被他们那些败类欺负居然还低三下四的受着?你是不是读书都傻了?我说,今天要不是我救你,你……”
她微微张着口,似乎在寻找适合的词汇来教训我。但最后她放弃了,说了句“你就被那啥了”作罢。
“真是谢谢你。”我说。
她摆摆手,意思是“用不着谢”。
“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知雅。”她顿了顿,又说,“知了的知,小雅的雅。”
“小雅?”
“《诗经》没听说过么?”
“听过,听过。”
知雅白了我一眼,不做声。我尴尬地笑了笑,冲她说,“换药的时候我陪你过来吧?然后一起去喝杯咖啡,当是谢谢你。”
“也好。”知雅稍思片刻,微微点点头,“那三天后,九点,在一号大街拐角那里等我吧。”
“好。”
我们再闲扯几句,便就此分手。她朝反方向走了一段距离,拐进了诊所旁边的小巷里,我顺着街道朝家走去。
之后的三天里,我总能想起知雅。好像她的样子,她的声音统统住进我的脑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便突然跑出来,在我眼前冲我招手,好像是说“嘿,我在这里,别忘了我”。可我不知道她住在哪里,也不知道她的电话,只得等着三天之后再见面。时间这个东西是很奇妙的,你越盼着它走快些,它越是吞吞吐吐近乎停止。
就这样过了三天,我盼到了和她约会的日子。
我们见面的一号大街是一条贯穿北城中部,东西指向的大道,将北城分为城南和城北两个部分。尽管一号大街位于城北城南的交界处,但这里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繁华。原因很简单,城南的人不屑于到北城去,城北的人也自认没资格到城南来。所以当我赶到一号大街的时候,街上几乎看不到人影,只有偶尔匆匆驶过的从城北运货过来的马车。
抬起手腕看看时间,才是八点四十五分。我向来不喜欢迟到。
我举目四望,忽然有一些怅然若失的感觉。自己生活在城南,却和城南的繁华没有半点关系。与其如此,倒不如搬到城北去。当初搬到城南,也是父母的主意。“城南机会多,以后工作也好好的呀!”他们是这样说的。尽管我不赞成。
我正想着,忽然闻到一股刺鼻的海腥味。随之身后传来叮叮当当的马车声,由远及近。我回头看去,知雅坐在一辆载着海鲜的马车边,冲我打招呼。
“嘿,到的挺早嘛。”知雅把马车停在路边,从车上拿了些草料搁到套在老马身上的草料袋里。老马低头吃得很满足。
“我没有迟到的习惯。”我背过身用力地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知雅看看我,又看看马车,抱歉地笑笑,“对不起啊,我正好到这边来卖些东西,就赶着马车过来了。我,来自城北。”知雅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几乎听不见什么声音了。她低下头去,双手不停地在腰间的围裙上蹭。
我愣住了。她居然来自城北!眼前似乎又浮现出那件干净的蓝白相间的毛衣,干净的白色帆布鞋和蓝色牛仔裤,这个女孩是这么落落大方!怎会是城北的人?我用力拍拍脑门,说,“没关系,我先陪你去诊所,然后一起去卖东西。”
“不用不用,我自己就好了。”知雅神色略微有些慌乱。
我摆摆手,示意她不要再说下去了,这件事没有商量的地方。她勉强答应下来,冲我微微欠了欠身,“谢谢,真是太麻烦你了。”
我随她把马车赶到诊所门口,三天前的那个医生仔细地看看伤口,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他抬起头,脸色微怒,“不是叫你伤口不要沾水吗?你看看,伤口都成什么样子了?万一感染到什么病毒,我都救不了你!”
我一惊,凑到知雅身边,只见她的左臂上横着一条三四厘米长的伤口,伤口里已经微微有些腐烂,周围血红血红的一片。好像打翻了的红油漆。
“知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急得几乎是吼出来的。
知雅低下头,望着自己脚上溅满泥水的靴子。诊所里就这样沉默了好一会,一股特殊的情绪在空气里沉淀,酝酿,最终三分钟之后爆发!知雅“哇”地一声哭出来,推开我跑出门去。
“知雅,知雅!”
我追出门。知雅扶住马车的车沿,后背剧烈地颤抖着。我的心脏忽然一下钻心地疼。这还是三天前那个挺身而出,赶跑了宝哥那伙人的女孩吗?
“家里……就我一个人,我……我只能……自己洗衣服,做饭……卖些海鲜赚钱。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没有……办法。”知雅强忍着哭腔,但话还是说的断断续续的。
我走过去拍拍她的后背,说,“那你爸妈呢。”
知雅直起身,深呼吸,胸口的起伏渐渐平息下来。她说,“三天前,我本来是来城南一中报到的,我爸妈用尽办法,供我到这里念书。因此他们欠下了很多债,那天晚上,债主就找上门来了……后来,他们……就……”
说到伤心处,她又忍不住哭起来。
我该怎么办?我能怎么办呢?我只能轻轻地搂过她,一味地对她说,没事的没事的,一切都会过去的。可这没什么用,她哭的更厉害了。我也作罢,任她哭了。此时街上走过三两个行人,冲我们投来疑惑的目光,但都在嗅到马车上刺鼻的海腥味之后避而远之。
北城的秋天,吹过来的风都是很冷的。哪怕是阳光明媚的中午。怀里知雅的身子有些瑟瑟发抖,我不知道是因为哭过后的抽噎,还是因为身上这件单薄的灰色衬衫。
那一天知雅在距离我家公寓不远的市场卖海鲜,一直到下午五点才收工。人前的她总是一副笑脸,我看着她,竟然摸不清哪个才是真正的她。或者,都是真实的她。她每天九点钟都会到城南来卖海鲜,晚上回去。我也每天都会在一号大街等待叮叮当当的马车声和刺鼻但是熟悉的海腥味。
有天她跟我说,“其实从小我都是很自卑的。我普普通通,住在北城……没什么优点,也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总之,有时,呵呵,我都讨厌自己呢。”
我说,“不啊,你有挺多优点的。”
她说,“你就别安慰我了,我知道自己什么样。我看得见。”
我说,“知雅,我想把我的眼睛换给你。”
她说,“干什么?”
我说,“这样你就能看到我眼里的世界了啊,看到我眼中的你。”
她惊讶地看向我,我迎上她的目光。
知雅,你知道吗?那天你穿着蓝白条的毛衣的样子,还有你忍着痛把匕首刺进手臂里的样子,都印在我的脑海里了。那时候的你好勇敢。
我想你需要有个人告诉你这些吧。
你说什么?不,你错了,并非告诉你你的优点。
而是要告诉你,你要相信,你在别人眼中一定是闪着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