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天价彩礼”乱象——加强顶层设计和基层治理是关键
《礼记.昏义》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另《仪礼》上说:“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就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婚姻六礼”传统习俗,也是“彩礼”习俗的来源。
然而,几千年的传统习俗时至今日已经演变成许多人趁机敛财的借口和工具。婚事大操大办、女方索要高额彩礼等丑陋现象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更是愈演愈烈,在给对方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的同时, 也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令人深恶痛绝。近年以来,全国各地因为“天价彩礼”而引发的各种闹剧甚至悲剧比比皆是。2015年12月2日,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寸石镇发生一起凶杀案。一男子在杀死未婚妻及未婚妻母亲后自杀。据当地警方披露,该案系因结婚彩礼纠纷引发。2017年1月11日凌晨1点,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付道镇东师庄村,一对新人发生因为11万元彩礼发生争执,新郎亲手用锤子锤杀新娘。
“脱贫不易,小康更难;喜结良缘,毁于一旦”。这一段民间顺口溜,却反映了“天价彩礼”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奔小康路上的一只“拦路虎”。少则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的彩礼,无疑让很多贫困家庭感到绝望和崩溃,许多小康家庭甚至也因一桩婚事“一夜回到解放前”。2017年,有媒体报道,在山东济宁、菏泽及河南部分地区,彩礼有“万紫千红一片绿”的说法。即一万张5块的、一千张100块的、1张50的,共计15万零50元。应当指出,当前一些女方父母在嫁女儿的时候,不问男方的人品才华如何,先问彩礼多少,在订立婚约时明示彩礼数额,而男方以给付彩礼为代价换取婚约的成立,这就使得婚姻具备了买卖的性质。
其实,社会各界对“天价彩礼”问题关注已久,相关部门也采取了很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2015年6月,甘肃省庆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倡导婚俗新风加强农村婚姻管理工作的意见》,将杜绝“天价彩礼”、拒绝婚事大操大办、禁止媒人借婚介敛财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中,印发全体村民家庭执行。2016年,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十三五”期间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倡导婚事简办,反对包办婚姻、违法早婚、大操大办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相关文件的下发,对于治理“天价彩礼”乱象也确实起到了显著的效果。
2018年春节期间,《人民日报》记者来到山东省汶上县就农村婚礼移风易俗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在汶上,记者发现“不要彩礼和嫁妆,自己家也自己创“,选婿图个好郎君,不要彩礼和订金”等醒目又响亮的标语已经遍布大街小巷。不仅口号喊得响亮,汶上县在实干上也是不遗余力,据了解,汶上县目前在全县范围内已经成立了由各村妇联主席和计生专职人员为成员的红娘协会,免费给适龄青年“牵红线”。在汶上县义桥镇,以往职业媒人说成一桩婚事一般要收取5000元,而如今则是分文不取,抵制高价彩礼也成为越来越多男女青年的自觉行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想要在短时间内扭转绝非易事。在笔者看来,要彻底根治乱象丛生的“天价彩礼”,必须从顶层设计和基层治理两个方面来着手。在顶层设计上,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对彩礼金额进行明确限制或规定,让广大人民群众在面对这类事件时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在基层治理上,各级政府应该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发挥各部门的联动效应,加大宣传婚俗新风的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抵制陋习,摒弃陋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