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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

2018-05-21  本文已影响157人  十七楼的安素

@人民广场

前女友

他来上海出差,早几天就给前女友小曼打电话,小曼说:“你来就来呗,跟我没什么关系,我又不想见你。”

敬夫涎着脸说:“不要这样嘛,干嘛这么绝情。那我想见你啊,还是见一见吧。总之我到了打你电话,就这么说定了。”

…………

他们两人分手已经两年了。确切地说应该是更长时间。三年前因为一场吵架,小曼搬出了他们同居的家,此后两人又撕心裂肺地纠缠了一年,小曼才下定决心离开他在的城市,来了上海。那时在他的心目中才能定义为“分手”,所以对他来说是两年,但对小曼来说不一定。

小曼把她搬出来那天定义为分手那天。但是当时,他忙着工作,明明是跟她说,两个人各自冷静一段时间也好,于是就出门出差去了。谁知道回来一看,小曼已经把她的东西打包搬走了。

不过她还留下了一样东西,就是他们之前一起养的小狗迪迪。迪迪是去年小曼吵着要养宠物的时候敬夫从朋友家抱回来的。抱回来的时候刚满一个月,还是个不会自己定点撒尿拉屎的小奶狗。敬夫记得当时小曼宝贝得它不得了,迪迪在房间里走到哪里尿到哪里,她拿着拖把不厌其烦地跟在后面拖地。他那时候刚分期付款买了辆车,两人走到哪儿都带着迪迪,甚至带着它去爬山。迪迪挺争气,虽然是只小短腿,但精神头儿十足,又活泼爱动,竟然跟他们一直爬到了山顶。

那时是冬天,他们给迪迪穿了一件宝蓝色的小唐装,让它站在一块岩石上拍照,看起来威风凛凛。“真是只好狗!”敬夫赞道。再看,迪迪却夹起了尾巴,毕竟是小奶狗,站这么高有点害怕。不等小曼把迪迪抱下来,迪迪已经自己蹦下来,一下子摔得不轻,过后他们发现它的一只后腿一跛一瘸了好久。小曼埋怨了他好久。

敬夫出完差回到家的时候,迪迪看起来很正常,看见他就扑上来摇着尾巴撒欢。也没饿着,家里的狗便便也清理干净了,不知道小曼哪天搬走的,看来她就算搬走了也还是每天回来照顾迪迪。于是敬夫不慌不忙打电话给小曼,他想她就是闹闹罢了。

但是小曼告诉他说,因为新合租的房子跟其他人还不太熟,不方便马上把迪迪带过来,过几天就来接它。他问:“你认真的?”

小曼说:“我都开始托人介绍新男朋友了,谁跟你闹着玩儿。”

之前他们俩吵架的时候,他发狠把自己的QQ的签名改成:做男人不能像一只狗!意思是不能太纵容女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再之前他还得意洋洋地跟他们的共同朋友吹嘘,看看这两年我对小曼可是百依百顺,世界上再找不到第二个对她更好的人了,我看她现在都离不开我了。所以,他暂时什么都不想做。

可恨的是,小曼的朋友们效率奇高,过了一个礼拜,他打电话去催她把迪迪接走,实则是探听一下她那边的情形,小曼的声音听起来很愉快,她说:“好啊,我马上来把迪迪接走,还有我的新男朋友跟我一起。”

什么?一个礼拜就找上新男朋友了?这算什么女人,真是水性杨花!他在心里骂道。

小曼果然带了一个瘦瘦的男孩一起来接迪迪,见面之前敬夫一直教唆迪迪,碰到陌生人就要露出牙齿,咬他。迪迪不负重托,果然冷不丁张开嘴巴往那男孩腿上扎了一口,敬夫冷眼看那男孩想踹迪迪又碍于情面不好下脚的嘴脸,心里已经笑得打滚。小曼则在旁边解释说:“没事没事,它打过疫苗的,我们这就去打破伤风狂犬疫苗,我也被它咬到过,它还小,就是想跟你玩呢。”她瞥见敬夫脸上的微笑,狠狠瞪了他一眼,抱着迪迪跟她的新男朋友走了。

…………

每次一想到小曼,回忆还是一大堆,一件事可以牵出许多件事,敬夫自己都有点诧异。

现在他站在来福士广场中庭,几分钟前他刚给小曼打电话,告诉她他就在她办公室楼下。他说:“就请你吃个饭,叙叙旧,没别的意思。”小曼犹犹豫豫答应了。

…………

小曼搬离了他的住处一段时间,他有些生气,这是什么意思,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这么分手了,便宜了那个臭小子,他算老几?听说那人经常留宿在小曼那里。什么东西嘛。

他也气小曼,但凡真心爱他,也不会这么快就跟别人上床。他指责她,小曼说:“我们已经分手了,你管得太宽了吧?”她就是要挫挫他的气焰,叫他看看,她随时可以离开他。敬夫莫非以为就这么轻易可以垄断自己的一生吗?真是开玩笑。一个漂亮姑娘身边围绕的总是鲜花和闪闪发光的东西,就算是陷阱,也是要以玫瑰伪装的。世人应该对青春美貌这种稀缺资源表示绝对的敬重。除非出现什么戏剧性的惊天动地的场面,如同精准的箭一样钉住她们的美丽翅膀,让她们再也飞不起来,否则漂亮姑娘都是不肯轻易被收服的。

她嘴上说一套,但他来找她她心里挺开心。一开始她对新男友还有几分新鲜感,没两个月她就开始厌烦起这个新男友来,但就这么把对方甩掉似乎也不好意思,明摆着是过河拆桥,再说她可以留着他折磨敬夫。

于是她并不明确表态,跟两个男人都藕断丝连。敬夫被嫉妒折磨得红了眼,小曼有时说,你求我回去我就回去,他也不肯低头,那个新男友也有几分痴心,只骂敬夫这个前男友如苍蝇般阴魂不散,也不肯轻易退出。

后来想起来,好像做了一场噩梦一样,怎么会有人喜欢脚踩两只船,小曼想,真是令人心力交瘁,那段时间她甚至发现自己都瘦了几斤。她要的无非是敬夫低头向他认错,无条件接受她回去,才能证明他爱她,才能补偿这一年来她的痛苦,谁知事情越闹越难看,最后都无法收场了。

最后一次她去找他,他把她压在身下,恶狠狠地从后面进入了她。她有点愤怒又有点开心,如果他能彻底征服自己,结束这段痛苦,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本来她是要来威胁他自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后来变成了她求他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

但是敬夫怒气还没有消,没有看清这个事实,或者他高估了自己,觉得没有小曼自己也可以。他拒绝表态,小曼就走了。

…………

其实小曼来了上海以后没两个月还给他打过一次电话,电话打通了她就忍不住哭了。敬夫说:“你怎么了,你过得不好吗?别哭了,你快回来吧。”小曼心想,这句话说得太晚了。她挂断了电话,更大声地哭了一会儿,接下来自己擦干了眼泪,告诉自己,现在砝码升高了,除非他亲自来求自己回去,否则自己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要过得更好。

小曼走了以后,敬夫每天下班回来就是打游戏,从另一面来看,他也自由了。单位的张姐王姐都忙着给他介绍对象,现在最缺的就是适龄适婚小伙子,哪个公司有几个这样的小伙子马上被抢光,他也欣然接受。见了几个以后,他才发现找到个小曼那样可心的,也不是那么容易。更可怕的是,小曼虽然走了,他发现她的痕迹无处不在。比如他以前睡觉习惯开着窗,但是小曼喜欢关着窗,现在她走了,他自己仍然每天要关上窗才睡得踏实。他想起高中语文课里面周朴园因为鲁侍萍不爱开窗,养成了关窗的习惯,才知道这位大反派原来跟自己一样,是个情种。他以前给她拍的照片还留在电脑里,不敢删去。还有她少女时代的几本日记本,没有带走——可见她那时以为自己还要回来的——他也仔细收在箱子里放好。

他一边见别的可能的对象,一边在等着她回来。然而她自从那次打了电话以后就杳无音讯。他想,照她的脾气,估计早就又有新欢了,心下懊恼。另一方面,除了小曼,他可以尝尝其他的性经验,于是几个可以处的对象中,他找了一两个试了试,结果发现并没有什么有趣的,就那么回事。

有朋友曾经说敬夫是个自我中心的人,但是小曼比他还要傲娇。她想起这一年来自己为他所受的痛苦,就不能原谅他,虽说有很大一部分也是她自找的,但一开始是他对她冷暴力,不在乎她的,让他彻彻底底品尝一下后悔的滋味,这不是理所应当吗?

一开始她是抱着这样的念头才不肯回去,渐渐地不见敬夫找她,她自己也心灰意冷。来一趟上海有那么难吗?可见还是自己的分量不够重。时间渐渐过去,也许是累了,某一天晚上过后,她告诉自己,是时候忘掉敬夫了。

…………

总之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两年以后了,他怎么还来找自己?小曼有些百感交集,莫非他真的还没忘了自己吗?

她感到一种最终胜利的快感。她后来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不再为敬夫痛苦很久了。她心里又有点空荡荡的,难怪人们都说男人比女人更长情,也许是自己受不了分手的痛苦总是选择用一段新的恋情来治疗旧的创伤,也许自己当初真的不够爱他。

敬夫比之前胖了一圈,他站在人群中间,因为这里是一个陌生的地方而有几分不自在。她远远看见他,眼睛就一酸。

敬夫说,总算见到你了。他的神情里有几分懦弱。她硬梆梆地回答说:“我根本没想再见你。”但是接下来他再跟她说话她就没法回答了,她的眼泪流出来,鼻涕也出来了,她需要不停地擤鼻涕,他们两人在青天白日下往人民公园走,小曼觉得自己整个人毫无保护地暴露在空气之中,狼狈不堪。

敬夫适时地用手臂环住了她的肩,她把他甩开,他又凑过来。原来他真的爱自己。

小曼从少女时代起就读过很多现代女性的心灵鸡汤,自认早就炼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她们这一代的女孩子,讲究男女平权,又要女性至上,心中最酷的榜样是坏女孩走四方。面对感情,最正确的态度是这一段不行就赶快move on,伤心要在天亮之前结束,爱的时候狠狠爱,走的时候不带走一片云彩。她从二十岁开始感情空窗期就没有超过半年的。在感情中,她始终是强者。这一点曾经让她自鸣得意,但经过跟敬夫这一段后,她开始隐约感到,也许自己错了。

也许自己真的伤到了他的底线。还有,始终当感情游戏中的强者,其实并没有什么意思。永远是拿新的怀抱来替换旧的温暖,永远要计算对方是不是臣服于自己,她真的觉得累了。

…………

人民公园是上海的心脏地带,就在上海市政府背后,绿荫遮天,一天到晚都有爷叔阿姨在里面晃悠,这里的相亲角经过几位误入藕花深处却备受羞辱的新青年宣传,已经全国闻名。这里还有一大特色是老外也热心融入市民生活,经常见几个老外跟着一位老爷叔赤裸双膊,潜心学习空竹或者舞棍,令观者兴趣盎然。

敬夫和小曼走到这里,找一个长凳坐下,眼睛看着这清平世界,心里却百般无赖。敬夫往小曼身边坐得更近了些,他环过来的手她不再抗拒,他顺势碰到了她的乳房。

他在她耳边低语说:“还是那么小,并没有长大嘛。”

一对男女一旦有了肉体关系,在彼此眼里禁区就已经解除,以后再难筑起安全屏障。所以说防火防盗防前任,不是没有道理。

小曼说:“拿开你的手,你真讨厌。”

她的声音还带着哭腔,还在不住地擤鼻涕,让他更觉得她可爱。

她现在感情生活如何,他根本不置考虑。不管她身边有没有人,自己都是先到的,后来的人算什么呢?他只想再度确认自己对这个女人的占有。他开始盘算着要怎么样骗她去酒店。

他说:“哎,我们好像又回到了一开始我追你的时候了。那时你也说我整天像鼻涕虫一样黏着你。”

小曼说:“你闲得慌,跑来找我干什么?你现在怎么样?”

他说:“没有啊,出差经过啊,我们曾经那么熟。”

小曼冷笑道:“怪不得,不出差也是想不起来的。”

她最恨的就是这一点,整整两年时间,他跑去哪里了?难道他以为现在回来就一笔勾销了吗?

敬夫转移了话题,他问:“迪迪怎么样了?”

她把迪迪一直带在身边,来上海时也空运过来。她还记得当时的情景,迪迪上飞机时是要先托送进货舱的,她先将它放在笼子里送进传送带,迪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转头离开的时候它还在身后狂叫。但下飞机去接迪迪的时候,它也许是吓懵了,一声不吭,她心神不定地等迪迪的笼子出来,脑中的念头都是迪迪万一死了怎么办。它陪她度过了最难熬的一年。又如同那些父母离异的孩子一样,迪迪多少有点臭脾气,看见陌生的男人就特别凶,曾经咬伤了好几个快递员。带它去看兽医,兽医说,看迪迪的眼睛就知道,这小家伙是恐惧型攻击,其实是想跟人玩的。这令她暗自伤怀,这笔帐也要算在敬夫头上。男人关键时候就是冷酷无情,最后接手迪迪的还是自己,如果是敬夫,说不定直接把它扔了也不一定。她还曾带着自虐的情绪幻想,如果自己哪天怀了别的男人的孩子,走投无路,回去找敬夫,他会回收她吗?哎,一定不会的,他完全不是个懂得人类爱的人。然而她一直有一些疯狂的想法,真爱是无条件接受对方的一切,因为对方是独一无二的,错过就不可能再有,接纳流着第三者血脉的孩子自然是不在话下。

也许这正是他们分手的深层原因。毕竟他们从骨子里来说不是同路人。如果敬夫能放弃某些成见和所谓男人的尊严,她深信她可以带他去一个更自由广阔的天地。但是其实敬夫也这么想,如果她能更柔顺一点,他们早就过上了人人羡慕的美满婚姻生活。

…………

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雨,敬夫的酒店就在附近,他趁机邀请她上去坐一坐。小曼擤了大半天鼻涕,有点头晕。两人聊了聊迪迪,顺便又回忆了过去那些曾经美好的时光,她的心也软化了。她现在像这场雨一样,变得有些伤感,有些自暴自弃。他们是怎么走到了这一步的呢?还能回到过去吗?也许可以试一试?

刚进房门,敬夫就转身抱住她,他的双臂掴紧她,堵住她的嘴,舌头用力地顶开她的牙齿伸进来。小曼说不出话来,她的手试着推开他,推了两下推不动,就绵软地垂在两边。

他把她抱上床,拉开她的衣服。他的动作有几分陌生几分熟悉,小曼没想到这么快,开始挣扎,他压住她的手脚。她推不动他,恼羞成怒,哇地一声哭了出来,这哭声渐渐变成了大哭,她自己都停不住了,她的肩头剧烈耸动,如果不是敬夫压住她的手脚,她应该已经缩成一团以一个婴儿的姿势抱头痛哭。敬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畏缩起来,他第一次见她哭得这么伤心,这伤心催动了他心底的伤感,令他攻城略地的雄心毁于一旦。

敬夫离开了她的身体,退到床边一角,雪白的床单,如同跨不去的荒漠,已经彻彻底底割断了他们。原来如此,小曼在泪眼朦胧中想道,过去的那些痛苦,都是真实的,尽管肇源于他们的愚蠢,却已经实实在在损坏了他们的内心。原来爱情真的如此尊贵,如此脆弱,它原本就是人类以最纤细的神经包围守护的,以至于一旦碰碎,就再也难以复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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