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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兴趣爱好,我更热爱生活本身

2016-06-24  本文已影响65人  奕橙
比起兴趣爱好,我更热爱生活本身

今天我跟好友呜拉聊天,她说:“你业余时间看书、写字、养花、爬山、旅行,生活这么丰富了,估计没空找对象了。”

我突然愣了一下,马上回复:“时间确实总不够用,但比起兴趣爱好,我更热爱生活本身。”

1
小时候,家中全是女孩,在那样闭塞封建的小山村,自然遭到一些人的轻视。于是我总喜欢跟男孩竞争,要求自己男孩能做到的事情,我也一定要做到,于是从小就没立志在厨房。

毕业工作后,有时间自己做饭时也是尽量挑最简单的菜来做,省时、好做永远都是我优先考虑的要素。好多次做的饭菜自己都嫌难吃,但也忍不住阿Q一下“好姑娘志不在厨房。”

端午节后,我去同桌家蹭饭,她一小时内做出了六样菜,冬瓜炖排骨、青椒炒牛肉、香干炒肉、蘑菇炒肉、青炒红薯叶、凉拌黄瓜,我佩服之余也只好望洋兴叹。

刚好那天又看到好友丹丹在朋友圈里晒了一份她做的口味虾,我馋得直流口水,再想起她几年前做的那份郴州粉蒸肉,似乎还唇齿留香。

索性翻出去年光棍节我去好友向向家蹭饭的照片,哎呀呀,偶滴神,她做的那满满一桌可口的饭菜,我清晰得记得当晚吃完了我还带了一大盒饭菜回家,留给第二天去公司吃。我蹭饭真是蹭出了新境界呀。

谁说好姑娘志不在厨房的?她们个个都是好姑娘,个个都是工作家庭两不误。

于是我开始一头扎进厨房,虽然起步有点晚,不过幸好还来得及。

以前一下班我老发愁回家吃什么,现在用同事们的话讲一到六点我就像离弦的箭从公司门口发出,直奔菜市场,满眼满眼青的、红的、黄的、绿的各类蔬菜瓜果,煞是好看,个个都在向我招手,求我带走......

我竟然开始尝试做了次鱼,火太大最后鱼炸得都变成了非洲鬼,估计鱼祖鱼宗都不愿意再认这条鱼子鱼孙了,可我依然开心不已地一块一块地把鱼吃完。甚至还偷偷想:下次技术肯定会好些,一定会好些,绝对会好些。如果阿Q还在世,估计也该让位给我了。

2
提起养花就更有趣了。

以前跟梁小姐合租,阳台、走廊上全部都摆满了她的花花草草,我那时是烦不甚烦,尤其她老出差于是浇水的重任自然就落到我肩上,我是一万个不情愿。有次因为浇水过多把几盆她最心爱的花给浇死了,害得她伤心了好几天。

没想到,我们分开住后,我却开始爱养花了,吊兰、水仙、绿萝、富贵竹、凤信子等等,还有好些不知道名字的花草,都成了我的心头好。我不厌其烦地给它们换水、松土、浇水、晒太阳,给它们取名皮卡丘、史努比等等,有时还神叨叨地跟它们说话,鼓励它们要努力,要加油,等它们盛开的时候还会表扬它们:棒棒的。

养花养草,闲情逸致,我饲弄它们,它们陪伴我,相得益彰。

3
爬山、旅行,让我可以亲近大自然。

我有时也纳闷平时休息时间本来就比较少,为啥周末或节假日不好好呆在家里,反而不辞劳苦跑出去爬山、旅行呢?

后来我明白了,不为什么?如果一定要纠结为什么的话那仅仅是因为山在那里,风景也在那里。再就是自己从小山村走出来,大自然让我亲近而放松,最重要的是想到如果人离开这个世界最终会回归尘土,也就是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

4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会有自己的使命。
我想一生短短几十年,读万卷书的可能性非常小了,而行万里路则是有可能的。
多看一本赚一本,多走一步赚一步。
胡适先生早就说过: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那就趁此生未老,多去想去的地方走一走,晃荡晃荡。

5
很多时候下班回家的路上,华灯初上,万家灯火,可我深深地知道这个城市没有一个角落、没有一盏灯是为我点亮,不免有些失落,但那又怎样呢?
我是女汉子,没错,但我爱生活爱工作,不温柔也不造作,祈求世界温柔以待,也不惧怕生活的残酷。
我在几十岁的年纪仍然怀有一颗少女心:相信一切的美好,也期待属于自己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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