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数论

2020-03-21  本文已影响0人  杪先笙

一、实质的一罪

行为人仅实施了一个行为,实质上是一罪,但貌似数罪

1.继续犯

2.想象竞合犯:一个行为造成了两个以上的结果,或者说侵犯了两个以上的法益,即为触犯了数个罪名,造成了多个危害结果。原则上。从一重罪处罚

3.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但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二、法定的一罪———立法上的一罪

本来有多个罪,但法律硬性规定为一罪

1.结合犯:甲罪+乙罪=丙罪

2.集合犯

三、处断的一罪———司法上的一罪

行为人实施了数个犯罪行为。法律也没有规定为一罪,但实践中通常作为一罪

1.连续犯(一个罪犯多次)

2.牵连犯

3.吸收犯

四、罪数论的相关总结

原则上一行为一罪,数行为数罪,但部分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