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书店
那是高中时代最后一个中秋节的晚上,没完没了的毛毛雨把心情都淋得湿透了。我独自一个人坐在宿舍的床上为学过的知识画思维导图,不一会儿就觉得大脑被塞得满满当当,再放不进半点东西。无端的烦躁让我心底翻涌着无数粗俗不堪的脏话,但我只是静静的坐着并没有骂出来。因为舍友们都回家了,宿舍就我一个人,我骂了也没人听,当然如果她们在我更不能骂出来,免得让她们觉得我是一个野蛮人,是一个素质教育的漏网之鱼。我把笔扔出窗外,拿起手机给老王打电话。我说:老王,我们去白云书店。他说好,我就从床上跳下来跑下了六楼宿舍。
我到白云书店的时候他已经在那里了,手里拿着一本泛黄的《黄金时代》津津有味的看着。我走过去戳戳他的背问他作业做完了没有,他皱着眉说:人生得意须尽欢,作业能推一天是一天。切,没出息。我说。他头也不抬的说你有出息,有出息就回去学习啊,来这里干嘛?我无言以对,就钻进书架里去找书了。
白云书店是一个老头子开的旧书店,大多数时候他带着镜片很厚的老花眼镜坐在窗前写字或者看书。他的书法极好,写起字来笔走龙蛇,我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就狠狠地夸赞了一番。听了我的夸赞之后他十分开心,如同遇到了忘年交似的拉着我把他大半辈子写的字全部看了一遍。我东拉西扯说了一大通,他乐开了花儿,就送给我一大沓,还是在老王的帮助下才抱回了宿舍。可惜毕业的时候带不走,只能挑出几张比较喜欢的,其它的都和那些学习用书一起当做废纸卖了。
那时候老王和我是彼此唯一的朋友。老王父母离异,性格诡异,不爱学习,酷爱睡觉和看课本和练习册之外的所有书籍。我父母没有离异却胜似离异,他们老是吵架打架,搅得我心乱如麻。我性格孤僻,天生早熟,被迫学习。老王和我都不爱回家,老王和我都一穷二白,老王和我常常在一起。
我拿起那本上次没有看完的《消失的地平线》看了一会儿说:要不我们两个去香格里拉当老师,退休了就在那里一起去出家?他白了我一眼说:班主任说我是一个整天活在幻想中的人,现在看来你才是。我不服气就说到:出家有什么不好?那是带你寻找人生的大智慧。——我只是个普通人,对什么大智慧一点兴趣都没有。我有些气愤了,就说他:嘿,你真是个凡夫俗子。他说是啊,就是凡夫俗子。不过陪你去香格里拉也可以,我带上你,你带上钱,我们结婚,避居世外桃源。他挑着眉,得意的说。——呸,谁要结婚?我这辈子绝对不和任何人结婚。我很坚定的说,那时候我觉得我父母的结合是个天大的错误,所以引申出婚姻是一场可怕的灾难,我要努力阻止自己犯结婚这样毁灭人生的低级而可怕的错误。我接着纠正他说应该是:我带上你,你带上碗,我们一起去当苦行僧。——无论如何我不出家,我只是说说而已,你长这么丑,谁会要啊?他又表现得一脸嫌弃。——我知道自己丑。我可怜兮兮的说。——你现在才知道自己丑啊?他笑着问。我说不是的,是小时候第一次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就开始觉得自己丑了,不像有的人长这么大还不知道自己丑。——你丑是丑了点,不过说真的,王二和陈清扬这样的伟大友谊咱们值得拥有。——那不是伟大友谊,那是搞破鞋。虽然我在心底承认他们之间的是伟大友谊,但为了阻止老王这种龌龊的想法我还是要告诉他那是搞破鞋。我们的斗嘴能持续很久,直到其中有一个人意识到这是在浪费宝贵的看课外书的时间才会停下来。
高一高二的时候我们几乎每个周末都去白云书店,我们只去看,但是从来不买,因为我们两个经济困难,偶尔出现一次经济危机还免不了互相救助。老头子似乎也不介意,我觉得他开旧书店完全是娱乐性质的,跟盈利没有多大关系。他背对着我们和他的旧书,就算有人偷了几本他也发现不了。后来上了高三就不常去了,因为学习时间紧迫,我的压力很大。老王似乎没有多大压力,但他也不太去了,因为我没有时间陪他去。
不同的家庭背景让老王和我产生了完全不同的家庭观念。老王非常渴望有一个完整而温暖的家,而我则十分向往那种与家庭完全脱离的独身生活。为了与家庭脱离,我首先得经济独立,为了这个目标我不得不努力学习。我很清楚的知道高考对我的意义,所以平时上个厕所都得掐着时间,去白云书店更是莫大的奢侈。看了半个小时我就开始催老王说咱们回去吧,还得学习呢!他说再看十分钟。我本来心志就不够坚定,听他这么一说也想再看十分钟。看了十分钟之后我说走吧,他说再看十分钟吧!我无可奈何的说好吧!十分钟实在太短暂了,当手上的表滴滴滴的响起来时我不得不提醒他说该走了。他说最后十分钟,真的,就最后十分钟。我心里很着急,可是也很愿意再看十分钟。最后我不得不拖着他说快跑吧,学校要关门了,还有五分钟,哦不,还有三分钟。
我们学校的大门晚上十点就关了,宿舍的大门是十一点关。冲进了学校大门就可以勉强松一口气了。我大口喘着气说都怪你,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天呐,太罪孽了。他说明明是你叫我出去的,再说两三个小时也学不到什么。他对学习向来是这副态度。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努力啊?他反问为什么要努力。我说因为世界很大而我们渺小,时间永恒而生命短暂,所以活着很寂寞,只有努力,让自己发光发亮,那样才能战胜寂寞。我觉得自己说出来的话向来惊世骇俗,但他总能把我惊世骇俗的话怼得一塌糊涂。他挖着鼻孔说:“难道你不觉得伟大和长寿的人更寂寞吗?我,始终相信努力的意义只是让我们不要平庸得那么明显”。他的话道出了沧桑寂寥的现实,我低着头思考了一会儿说也许我们努力之后还是平庸得很明显。看到我一下子情绪低落了他又变得温和了些,说到:哎呀呀,也不要那么悲观,你应该不会平庸得太明显的,我就不一定了。——不是悲观,我说事实啊,世界上有那么多人,我们这吃土豆长大的和人家吃海产长大的人那智商能一样吗?我们努力之后可能还是平庸的。我皱着眉头说。他把鼻屎弹飞之后说到:“要是怎么努力都还是默默无闻,那不妨死了试试,很多人都是死了之后才声名远扬的。”——死又不是出名的充分必要条件。我反驳到。——会出名的,你从金融大厦上面跳下来,那咱们的地区报纸上一定会报道你的光辉事迹。他一本正经的说。我瞪了他一眼说要死我也带上你,说完我跑回了宿舍。
老王的十八岁生日在高考的前两个月,而我们班另外一个同学的生日在高考的前三个月。那个同学生日的时候许多同学给他送了礼物和贺卡,但老王生日的时候谁也没有记起来。那天老王很失落,我见他心情不好就问他怎么了,他扭扭捏捏的半天才说那天是他十八岁生日。放学之后我冲到白云书店买了几本书,打算送给他。老头儿打趣的问我今天怎么舍得买书了,我告诉他今天是老王生日,于是他就把那本《绿毛水怪》免费送给我了,还让我告诉老王:老赵祝你生日快乐。
下晚自习之后我把老王拉到操场上,拿出一块圆圆的面包,在上面插了一根蜡烛模型,让他许愿。他双手合十放在胸前,一本正经的说:这一天,我十八岁,一生中的黄金时代,我想爱,想吃,想化为空中半明半暗的云。说完他还闭着眼,微笑着幸福地沉醉在自己的诗意当中。我知道他盗用了王小波《黄金时代》中的话,但我那天不想揭穿他。我把那本陈旧的《霍乱时期的爱情》递给他,跟他说想爱的话就看这本书,看的时候假想自己就是男主,想吃的话就把那个面包吃了。想变成云嘛,这个有难度,从金融大厦上面跳下来能在空中飘一会儿,那一会儿就当做自己是云吧!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说:“有你真好!”他那么看着我让我很不自在,我说:“别这么正经的说话,我不习惯呐!”
高考结束那天晚上我们两个终于可以毫无心理负担的待在白云书店了。我们一直待到很晚才出来。老头儿似乎不忍心把我们赶走,他就坐在书桌面前打起了瞌睡,最后是老头儿一下子趴倒在桌子上才让我们意识到该走了。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我突然很想哭,跟老王说了一句:“我想哭”之后就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的看着我问:是不是毕业了,舍不得离开?是不是舍不得我?我一下子点头一下子摇头,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哭,就是想哭而已。我背靠着电线杆坐下去了,把脸贴在膝盖上嚎啕大哭起来。他就坐在我旁边一言不发。哭了一会儿我抬起头来说走吧,他说哭够了吗,我说哭够了,我们就一起笑了。
收拾完行李要离开之前老王和我决定要给老赵留点儿纪念,思来想去也不知道留什么好,最后我送了老赵一朵玫瑰,他送了一朵百合。那时候我们不知道这花有什么含义,只是骑着三轮车卖花的小贩刚好经过,而我们的钱也恰好支付得起而已。
后来同学聚会的时候我终于又见到了老王,他没有多大变化,光是胡茬变黑了些。我很开心的跑到他面前,他看了我一会儿之后神色严肃的说:“你化妆了。”我向来不喜欢别人干涉我的私事,老王也不行,就没好气的跟他说:“你一点都不了解我,你不知道我对做清纯淑女半点兴趣都没有吗?”他一脸无辜的解释到:“我没说化妆不好,我只不过是更喜欢你以前的样子。”——好吧,放过你!说完我去卫生间洗了脸。
同学聚会结束之后我们两个又去了白云书店,不过老赵不在了,旧书也不在了。原来的白云书店变成了一个小吃店,陈旧的书香也变成了油烟味。听人说老赵已经驾鹤西去了,我替他感到高兴。以前老赵说他很想念那个名叫李白云的喜欢看书的老太婆,不过老太婆丢下他先走了,这下子他们可算团聚了。
离开的时候我在车上回头看了又看,心里念叨了千千万万遍——再见我的青春,再见老赵,再见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