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 《故乡》
短篇小说与短篇小说集
《故乡》来自于短篇小说集《呐喊》。很多人喜欢读单篇短篇小说,但是却不喜欢读短篇小说集。其实短篇小说是要放在短篇小说集里头去阅读的。一个小说家的短篇小说到底怎么样,有时候,单篇看不出来,有一本集子就一览无余了。
举一个例子,有些短篇小说非常好,可是,放到集子里去,你很快就会发现这个作家有一个基本的套路,全是一个模式。你可以以一当十的。这就是大问题。好的短篇集一定是像《呐喊》这样的,千姿百态,但是,在单篇与单篇之间,又有它内在的、深沉的呼应逻辑。
如果我们的手头正好有一本《呐喊》,我们沿着《狂人日记》《孔乙己》《药》《头发的故事》《风波》这个次序往下看,这就到了《故乡》了。读到这里,我们能感受到什么呢?我们首先会感觉到冷。不是动态的、北风呼啸的那种冷,是寂静的、天寒地冻的那种冷。
冷静的呐喊
第一,你鲁迅不是呐喊么?常识告诉我们,呐喊必然是激情澎湃的,必然是汪洋恣肆的,甚至是脸红脖子粗的。你鲁迅的呐喊怎么就这样冷静的呢?然而这种冷静,才是鲁迅式的呐喊。
在鲁迅看来,中国人都信奉“沉默是金”。一个人得了癌症了,谁都知道,但是,谁都不说,尤其不愿意第一个说。这就是鲁迅所痛恨的“和光同尘”。
“和光同尘”导致了一种环境,或者说文化,那就是“死一般的寂静”。就在这“死一般的寂静”里,鲁迅用非常正常的音量说一句“你得了癌症了”,它是“于无声处听惊雷”。很冷静。这才是鲁迅式的呐喊,——鲁迅的特点不是嗓子大,是“一语道破”,也就是“一针见血”,。扯着嗓子叫喊的,那是郭沫若,不可能是鲁迅。
第二,作为一个呐喊者,我们应当感受到呐喊者炙热的体温,但是我们在鲁迅这里,感受到的是呐喊者的“冷”。
鲁迅的冷与刚
在中国的美学史上,伴随着小说家鲁迅的出场,在阳刚和阴柔之外,一个全新的小说审美模式出现了,那就是“阴刚”。作为一个小说家,鲁迅一出手就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审美模式,这是何等厉害。
既然说到了冷,我附带着要说一个特别有意思的东西了,那就是一个作家的基础体温。正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基础体温一样,每一个作家也都有他自己的基础体温。在中国现代文学里头,基础体温最高的作家也许是巴金。我不会把巴金的小说捧到天上去,但是,这个作家是滚烫的,有赤子的心,有赤子的情。
基础体温最低的是谁?当然是张爱玲。因为大气候,现代文学史上的作家总体上是热的,偏偏就出了一个张爱玲,这也是异数。这个张爱玲太聪明了,太明白了,冰雪聪明,所以她就和冰雪一样冷。她的冷是骨子里的。人们喜欢张爱玲,人们也害怕张爱玲,她太聪明,也把一切众生看得太透了。另一个最冷的作家偏偏就是鲁迅,冷峻且刚硬,这更是一个异数。
什么是鲁迅的冷?我的回答是两个字,克制。
实际上过于克制和过于寒冷的小说通常是不讨读者喜欢的。但是,鲁迅骨子里的幽默帮助了小说家鲁迅。是幽默让鲁迅的小说充满了人间的气味。
好,下面我们一起进入《故乡》的世界
读《呐喊》本来就很冷了,我们来到了《故乡》,第一句话就是:“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冷吧?很冷。不只是精神上冷,身体上都冷。
作为虚构类小说,作者可不可以安排“我”在酷暑难当的时候回去?可以。可不可以安排“我”在春暖花开,或者秋高气爽的时候回去,当然也可以。但是故事中的“我”必须、也只能“冒了严寒”回去。为什么?因为回去的那个地点太关键了,它是“故乡”。它是《呐喊》这个小说集子里的“故乡”。
鲁迅的象征主义
理解鲁迅的小说,一定不能离开象征主义这个大的框架。象征主义是西方现代主义的一个专有名次,而当五四运动以后,五四文学成为了我们的第一代“先锋文学”,谈论鲁迅的小说,象征主义是一个无法逾越的话题。
我们通常把鲁迅界定为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从思想和文化意义上说,这都说得通。的确,鲁迅拥有无与伦比的写实能力。但是拥有写实能力与现实主义作家则是两码事。我们谈论鲁迅的象征主义创作时,一般都习惯讨论《野草》和《狂人日记》。
但是我们先来看茅盾先生的《子夜》吧,《子夜》的故事发生在哪里?上海。《子夜》写的是什么?上海。你要想了解20年代、30年代的上海,你就去读《子夜》,那是地道的上海“诗史”,甚至干脆就是历史。在当年的上海,吴荪甫和赵伯韬一抓一大把。你要说《子夜》写的是三十年代的沈阳或者陕北,会被人抽死。这是标准的现实主义作品,现实主义和 象征主义最大的区别就在一个基本点上,看它有没有隐喻性。通俗地说,现实主义是由此及此的,象征主义则是由此及彼的。言在象,而意在征。
从《狂人日记》开始,鲁迅小说的基本模式就不是现实主义,而是象征主义的。鲁迅先生对象征主义手法的运用,在《药》这个小说里头几乎抵达了顶点。正因为如此,在《呐喊》里头,《药》反而有缺憾,它太在意象征主义的隐喻性了,它太在意“象”背后的那个“征”了。可以说《药》的不尽人意不是现实主义的遗憾,相反,是象征主义的生硬与局限。
和《药》比较起来,《故乡》要自然得多。——如果我们对鲁迅没有一个整体性的阅读,把《故乡》这样的作品当作“乡土小说”或“风俗小说”去阅读,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故乡》绝对不是“乡土小说”或“风俗小说”。
鲁迅的《故乡》既不是沈从文的故乡,也不是汪曾祺的故乡。真正描写故乡离不开两样东西,一是乡愁,二是闲情逸致。但鲁迅的这篇《故乡》恰恰是一篇没有乡愁、没有闲情逸致的《故乡》。
在鲁迅的笔下,《故乡》是一篇面向中华民族发言的小说,它必须是“中国”,只能是“中国”。这就不难理解《故乡》为什么是《呐喊》的一部分了,故乡是象征主义的,正如呐喊也是象征主义的一样。
既然说到了象征主义,我不得不说,和鲁迅最像的那个作家是卡夫卡,绝对不是部分学者所认定的波德莱尔。是,鲁迅和波德莱尔的处境与感受生活的方式的确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可他们的气质相去甚远。鲁迅是什么人哪?革命者,领袖。他怎么可能让自己去做一个浪荡公子?开什么玩笑呢。
鲁迅和卡夫卡像。但鲁迅和卡夫卡又很不同,最大的不同就在这里:卡夫卡在意的是人类性,而鲁迅在意的则是民族性。而鲁迅所鞭挞的,正是民族性里最为糟糕的那个部分。糟糕的民族性不要说不是世界的,连民族的都不可以,——鲁迅的意义就在这里。
两个半圆,流氓性与奴性
《故乡》的故事极其简单,“我”回老家搬家,或者说,回老家变卖家产。就这么一点破事,几乎就构不成故事。《故乡》这篇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呢?我的回答是,小说的人物写得好。一个是闰土,一个是杨二嫂。我们先说杨二嫂。
和小说的整体一样,杨二嫂这个人物其实是由两个半圆构成的,也就是两个层面,一半在叙事层面,一半在辅助层面,也就是钩沉。通过两个半圆来完成一个短篇,是短篇小说最为常用的一种手法。通常来说,双层面的小说,都要比单层面的小说厚实一些,两个层面之间可以相互照应。
但是需要强调一点,一般说来,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都有一件大事情要做,那就是小说人物的性格发育。短篇小说由于篇幅的缘故,它是不允许的。正因为如此,我常常说,短篇小说、中篇小说、长篇小说是三个完全不同的体制,
一方面,短篇小说需要鲜活的人物性格;另一方面,短篇小说又给不了性格发育的篇幅,这就很矛盾了。我极端的看法是,短篇小说一旦超过了一万字几乎就没法看了,短篇小说真真正正是小说家手上的才华。
鲁迅厉害,在辅助层面,也就是人物前史这个歌半圆,他给杨二嫂起了个绰号“豆腐西施。”在汉语里头,“西施”本来是一个非常好的名字,但是,“豆腐西施”,不妙了,味道变得非常糟糕,有了反讽的意味。必须承认,在我们汉语里头,“豆腐”从来都不是一个美妙的词汇,它和“西施”捆在一起,很怪异,很不正经,它附带着还刻画了杨二嫂,——杨二嫂在很年轻的时候就“不是正调”。
这为叙事层面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到了叙事层面,杨二嫂已经是一个五十开外的女人,我们看到的又是什么呢?是这个小市民的恶俗,是她的刁、蛮、造谣、自私、贪婪,她的贪婪主要体现在算计上。就因为她算计,另一个绰号自然而然地就来了,是一个精准的计算工具:“圆规。”请大家注意一下,“豆腐西施”和“圆规”这两个绰号不只是有趣,还有它内在的逻辑性,其实是发展的,不要小看了这个发展,它其实替代了短篇小说所欠缺的性格发育。
杨二嫂的性格线性是什么呢?是鲁迅所鞭挞的国民性之一:流氓性。可不要小瞧了这个流氓性,在鲁迅那里,流氓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鲁迅一生都在批判劣根性,这是他对国民性的一种总结。
这个劣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强的部分和弱的部分。强的部分就是鲁迅所憎恨的流氓性,弱的部分则是鲁迅所憎恨的奴隶性。最令鲁迅痛心的是,这两个部分不只是体现在两种不同的人的身上,在更多的时候,它体现在同一个人的身上。
必须叹服鲁迅先生的深刻,的确是这样,流氓性通常伴随着奴性,奴性又通常伴随着流氓性。
绝妙的比喻,圆规
下面我该重点谈一谈“圆规”这个词了。“圆规”这个词属于科学。当民主与科学成为两面大旗的时候,科学术语出现在五四时期的小说里头,这个是不足为怪的。但是,我依然要说,在鲁迅把“圆规”这个词用在了杨二嫂身上的刹那,杨二嫂这个小说人物闪闪发光了。 首先我们来看,——杨二嫂是谁?一个裹脚的女人。裹脚女人与圆规之间是多么形似,是吧,我们可以去想象。
接下来我们再看,——杨二嫂是谁?是一个工于心计的女流氓,她的特点就是算计,这一来杨二嫂和圆规之间就有了“某种”神似。这就太棒了。 可是,如果我们再看一遍,——杨二嫂到底是谁?她的算计原来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对物理世界的“运算”,而是人文意义上的、对他人的“暗算”。这一来,“圆规”这个词和科学、和文明就完全不沾边了,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愚昧与邪恶。杨二嫂和圆规之间哪里有什么神似?一点都没有,这就是反讽的力量。一种强大的爆发力,读者看到这里分分钟会爆。
当年胡适、赵元任第一次看到“圆规”这两个字的时候,胡适、赵元任一定会笑喷出来。他们一定能体会到那种从天而降的幽默,还有那种从天而降的反讽。一百年前,“圆规”在“之乎者也”的旁边,它是高大上。就是这么高大上的一个词,最终却落在了那样的一个女人身上。如果我们能够用“历史的眼光”去阅读经典,我们所获得的审美乐趣要宽阔得多。
我吃了一惊,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你看看,鲁迅先生的小说能力就是这样强。在这一段文字里,作者先写自己,把自己的动态交代得清清楚楚,这个相当关键。这一来,作者的书写角度就确定了,这就保证了对杨二嫂的描写就不再是客观描写,而成了“我”的主观感受。在这里视角切换多么自然和必要!
换句话说,圆规这个词并不属于杨二嫂,而只属于我。你去喊杨二嫂“圆规”,她不会答应你的,她不知道“圆规”是什么,她不能知道。就是这么一个角度的转换,“圆规”,这个不兼容的语词即刻就兼容了,一点痕迹都没有。
鲁迅和曹雪芹,可以让我们学习一辈子。
闰土的两个半圆
就人物刻画而言,《故乡》写闰土和写杨二嫂的笔法其实是一样的,也是两个半圆:一个属于叙事层面,一个属于辅助层面。但是这里面的区别非常非常地大。
写女流氓杨二嫂,无论在叙事还是辅助层面,鲁迅是一以贯之的,也就是所谓的鲁迅式冷眼,很冷。
可同样在辅助层面,鲁迅描写闰土却是抒情和诗意的。这一点尤其重要。在这里我必须要问大家一个问题,
鲁迅为什么那么不克制?
他写闰土为什么要那么抒情?他写闰土为什么要那么诗意?回到刚才的流氓性和奴性上面去考量。
在《故乡》里头,呈现流氓性的当然是圆规;而呈现奴性的呢?自然是闰土。
问题来了,写杨二嫂,鲁迅是顺着写的,一切都符合逻辑。写闰土呢?鲁迅却是反着写的。我们先来看鲁迅是如何反着写的—— 在辅助层面,鲁迅着力描绘了一个东西,那就是少年的“我”和少年的“闰土”之间的关系。我把这种关系叫做自然性,人与人的自然性。它太美好了。在这里,鲁迅的笔调是抒情的、诗意的。甚至在少年的“我”和“闰土”自然性的关系里头,“我”是弱势的,而“闰土”则要强势得多,这一点千万不要忽略。
但是,刚刚来到叙事层面,鲁迅刚刚完成了对于闰土的外貌描写,戏剧性即刻就出现了,几乎没有过渡
他(闰土)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到: “老爷!……”
人与人的自然性戛然而止。一声“老爷”,是阶级性。
弱势的“我”成了“老爷”,而强势的“闰土”到底做上了奴才。鲁迅在这些细微的地方做得格外好,大作家的大思想都是从细微处体现出来的,而不是相反。
鲁迅先生为什么一反常态,要抒情?要诗意?他的用意一目了然了。在这里,所有的抒情和所有的诗意都在为小说的内部积蓄能量,在提速,就是为了让抒情的泰坦尼克号全力撞击“老爷”那座冰山。
这就叫欲抑先扬。
老爷,这两个字太悲伤,太寒冷了。是文明的灾难与事故。
奴性不是天然的,它是奴役的结果。
流氓杨二嫂,她是顺着写的,一切都符合逻辑。而闰土呢?在他的天然性和奴性之间却没有过渡,存在着一个巨大的黑洞。这个黑洞里全部的内容,就是闰土如何被奴役、被异化的。
鲁迅为什么反而没有写?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思考。
它其实是不需要写的。为什么?因为每个人都知道黑洞里的内容。小说家鲁迅的价值并不在于他说出了人人都不知道的东西,而是说出了大家都知道、但谁也不肯说的东西!
但是怎么说,就存在了小说的写法问题,也就是修辞问题。在《故乡》里头,鲁迅选择的是抒情与诗意。这也是必然的,小说一旦失去了对闰土自然性的描绘,鲁迅就无法体现“奴性是奴役的结果”这个基本的思想。
什么是启蒙?就是“勇敢地使用你的理性”
我从鲁迅那里多少知道了一些,使用理性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今天,我想这样告诉我自己:理性能力强不强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有没有“勇敢地”去使用我的理性。
在闰土叫“我”老爷的过程中,什么都没有发生。也就是说,在闰土身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非胁迫性的,它发自闰土的内心。也可以说,是闰土内心的自我需求。刹那间,闰土就把那座冰山从他的内心搬进了现实,闰土的搬运的速度之快甚至是迅雷不及掩耳的,“我”都来不及左转舵和右转舵。为什么?那是闰土的本能,那是一个奴才的本能。
从师承上说,鲁迅也有他的老师,那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都喜欢“拷”。在“拷”的过程中,不给你留有任何余地。
鲁迅到底安排“我母亲”出现了。“我母亲”告诉闰土,“不要这样客气”“还是照旧(自然关系)”,闰土是怎么做的?
闰土在第一时间做了自我检讨。闰土说:“那时是孩子,不懂事。”这才是闰土内心的真实。你不能说闰土内心是没有理性。有的,闰土内心的理性就是奴性需求。一、我们来看看奴性需求的表述方式:自我检讨;二、我们来看看自我检讨的内容或者说智慧:“过去不懂事。”现在,我们都看到了,无论鲁迅对闰土抱有怎样的同情,他都不会给闰土留下哪怕一丁点的余地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什么是“懂事”?
答案很清晰,“懂事”就是喊“老爷”,就是选择做奴才,做“做稳了”的奴才。在鲁迅的眼里,奴役的文化最为黑暗的地方就在这里:它不只是让你做奴才,而是让你心甘情愿地、自觉地选择做奴才。鲁迅是怎么描写闰土表情的?又欢喜,又凄凉。这两个词就是奴才的两只瞳孔:欢喜,凄凉。
伟大的作家有他的硬性标志,他的伟大伴随着读者的年纪,你在每一个年龄阶段都能从他那里获得新的发现,鲁迅就是这样的作家。
五四新文化运动中,鲁迅反帝,但反封建才是第一位的。反封建一直是鲁迅政治诉求和精神诉求的出发点。为什么?因为封建制度在“吃人”——它不让人做人,它逼着人心甘情愿地去做奴才。
有一件事情鲁迅一刻也没有放弃,甚至于做得更多,那就是批判“被统治者”、反思“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鲁迅的批判极其另类。他的所谓的“国民性”,所针对的主体恰恰是“被统治者”。当绝大部分的知识分子、绝大部分作家都在界定“敌人是谁”的时候,鲁迅先生十分冷静地问了一句:“我是谁?”在鲁迅看来,“我是谁”的意义远远超出了“敌人是谁”。其实,一部《呐喊》,它的潜台词就是这样的一个问题:我是谁?
价值认同的问题
在道德选择和情感选择的过程中,作家非常容易出现一个误判——价值与真理都在被压迫者的那一边。而《故乡》告诉我们,不是这样的。价值与真理“不一定”在民众的那一边,虽然它同样“也不一定”在统治者那一边。鲁迅在告诉我们,就一对对抗的阶级而言,价值与真理绝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结尾的神来之笔
鲁迅太会写小说了,家都搬了,一家人都上路了。小说的情节其实到这里也就结束了,就在没有故事的地方,鲁迅来了个回头望月。通过回望,他补强了小说的两位主人公,也就是“故乡”的两类人:强势的、聪明的、做稳了奴隶的流氓;迂讷的、蠢笨的、没有做稳奴隶的奴才。
通过“我”母亲的追溯,我们知道了,一直惦记着“我”家家当的“圆规”终于干了两件事:一、明抢,抢东西;二、告密,告谁的密?告闰土的密。——她在灰堆里头发现了一些碗碟,硬说是闰土干的。那几十个碗碟究竟是谁埋起来的?就不好说了。一个短篇,如此圆满,还能留下这样一个悬念,实在是回味无穷。
这一笔还有一个好处,它使人物关系别的更加紧凑,结实了。在《故乡》里头,人物关系都是有关联的,甚至是相对应的,“我”和母亲,闰土和母亲,少年“我”和少年闰土,成年“我”和成年闰土,母亲和杨二嫂,“我”和杨二嫂,再加上一个宏儿和水生。可是,有两个人物始终没有照应起来,那就是杨二嫂和闰土。
他们的关系是重要的,他们就是人民与人民的关系。
然而很不幸,他们的关系是通过杨二嫂的告密而建立起来的,可见人民与人民并不是当然的朋友。他们的关系要比我们想象得还要复杂、还要深邃。我个人以为,这样的关系是一个象征,它象征着人民与人民在共同利益面前的基本态度。
同样是一个象征的还有闰土所索要的器物,那就是香炉和烛台。香炉和烛台是一个中介,是偶像与崇拜者之间的中介。它们充分表明了闰土“没有做稳奴隶”的身份,为了早一点“做稳”,他还要麻木下去,他还要跪拜下去。这才是鲁迅真正悲哀的地方,一个渐渐远离的故乡,大抵上也只能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