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纹身,但我是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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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发了张纹身的图片后就收到各类留言,粗看了一下,基本可以分为两类: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兜爸!好帅气!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兜爸!臭流氓!
纹身更多是表达自我的一种方式或者单纯觉得好看。与染发、戴耳钉、穿破洞牛仔裤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只不过纹身是一种接近永久性的标识,在选择上势必要谨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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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纹身早就脱离了“只有不正经的人才会干的不正经的事”这样一个范畴。诚然,电影中的地痞流氓都爱在身上纹满龙、虎、骷髅、图腾;现实生活中也有些花臂大汉甩着两条膀子横行霸道。
但如今是不会真的在长安街、淮海路、铜锣湾、西门町见到古惑仔喋血街头,持刀砍人的;而那些横行的花臂大汉们能做的最多也就是甩着膀子在迪士尼插个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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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脚踝的刺青、耳后的图腾这种“小清新”图案,抑或花臂、包小腿之类的“重口味”画风都早已与帮派文化去之甚远。
虽说纹身已经被许多人认可,电影里有纹身的人也不再都是穷凶极恶的角色,但距离被主流文化所接受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记得近20年前看古惑仔,我爸见我盯着屏幕两眼发光,就面带微(wēi)笑(xié)地对我说:“要是你敢去纹身,纹哪里我砍了哪里。”
有趣的是十多年后,老爸见到了我的第一个纹身。当时我筛糠似的瑟瑟发抖,就怕他转身去拿刀。结果老爸说的却是:“咦,怎么没纹个彩色的”……老爸,你的套路我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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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还是很感谢老爸当年的警告,否则我很可能早早在身上纹一些乱七八糟的图案。想想你家楼下搬砖的工人手上刺的那种发青的“爱”、“忍”、或者说不清是蝎子还是皮皮虾的那种纹身,你就懂我在说什么了。
现如今,我的每一处纹身都是自己想要表达的内容。或者是我喜爱的事物、或者是我期望的愿景,毕竟是用自己的身体作为画布,我希望自己的每一处纹身都有特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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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纹身,大概被问的最多的就是:疼吗?
作为一个痛觉极为敏感,十多岁打针还会哭的人,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疼!
不过这种疼痛也分层级,只要别想不开拿大腿内侧之类的敏感部位开刀,其他地方咬咬牙也就过去了,再说,不还有麻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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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关于纹身的压力就是来自于周遭人的目光。如果你是私企里的广告人或者设计师,大概不会有什么感觉。而和我一样在所谓的“体制内”工作的国企人员,恐怕压力就会大一些了。家人对我纹身的反对意见也大抵来自于此。
话分两头,期初我纹身时也一度遮遮掩掩,夏天穿短袖也会有意识的扯扯袖口去遮盖一下纹身。但后来我慢慢意识到,纹身并不是为了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而是我与自己的一种对话方式,那些文字或图案都源于我自己的想法,因此,我又何必为自己外露的想法而在意他人的目光呢?
公司付我工资让我做当前岗位上的工作,而纹身并不会影响到我的职能。厂规中也没有禁止纹身的条款,如果一家企业会依据员工有没有纹身来判定他的职业发展路径,那这种气量的企业也没有什么待下去的必要了,不是吗?
所以没必要为了追随潮流而去纹身,也不必因为忌惮他人的目光而拒绝纹身。只需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遵从自己的内心行事,做任何选择都不会太纠结,期待你“脱白”后的照片。
End.